大兴区委从制度建设着力,积极探索新办法新途径,建立完善切合大兴实际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扩大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
一、坚持扩大民主、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一)实施全委会票决制和差额票决制。2004年1月,制定了票决制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用,必须经区委全委会投票表决。2004年7月,在总结三批票决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差额票决办法,规定重要岗位和人选能力素质相当时推行全委会差额票决。差额票决中,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民主审议;二是坚持优中选优;三是坚持客观公正,据票当选。
(二)实行初始提名权制度。初始提名的适用范围包括:区委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党政干部拟任人选;区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拟任人选。行使初始提名推荐权的人员范围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委员和区委候补委员;二是提名职位所在系统处级党政正职干部;三是提名职位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提名推荐的主要程序是:发布职位空缺公告,实施署名推荐,进行资格审查,统计分析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从实际效果看,初始提名推荐实现了“三个转变”,即:推荐对象从职级推荐向职位推荐转变;推荐人选渠道从单一推荐向多方推荐转变;推荐范围从以内部推荐为主向内部推荐和外部推荐相结合转变。实行干部初始提名推荐,拓宽了选人视野,增强了干部提名推荐的监督约束力度,把好了干部选拔任用第一关,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坚持把干部监督贯穿于领导班子换届的全过程。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坚持对考察组成员的教育培训,严肃考察纪律,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手册》制度,落实考察责任制。在乡镇换届考察中,扩大谈话范围,提高群众参与程度。谈话人员范围一般包括六个层次: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二是机关中层干部;三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四是双管单位负责人;五是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六是有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同时,注意认真听取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二、坚持教育防范、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一)强化学习教育。利用区委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干部监督工作制度法规。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聘请有关专家和领导,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坚持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重点对处级以上干部进行提醒式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具体措施。
(二)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区委有关领导以及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坚持派人参加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生活会的监督指导检查,制定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
(三)落实区委常委会议班子、议干部制度。区委统一部署,对处级班子、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同时,结合向处级班子反馈,落实干部谈话制度,对考察中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干部,由区委主要领导分别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处级班子根据考察反馈、领导谈话和讲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原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改进措施。
(四)注重整合监督资源。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增强监督合力。从2000年起,区委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等经济行为的监督。截至目前,共完成对78个单位120名党政“一把手”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了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开展巡视工作。率先在北京市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监督检查。
(五)完善领导班子运行机制。积极适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实际需要,努力加强区委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从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出发,实行了常委分工负责制。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决策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了新一届区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区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常委沟通协调机制、常委会议题计划制度。三是坚持总揽全局,强化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区级班子“一个党委、三个党组”的作用,支持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开展工作,实行区委书记列席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专题会议,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列席区委常委会,形成了区四套班子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各尽其责、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006年以换届为契机,重点加强了对在同一地区或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处级干部轮岗和交流。班子结构得到了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干部队伍思想稳定,镇级领导班子换届平稳,未出现问题。今年区委组织工作意见中,明确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对2006年以来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跟踪考察,全面掌握新任职干部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调查,深入了解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等方面情况。同时,深入研究镇级班子运行机制,明确党委成员尤其是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政兼职成员的分工,完善处级班子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规定,涉及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目前,区镇两级班子运转协调,干部队伍精神振奋,班子团结有力,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加强,群众评价比较高,各方面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全区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区委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实行区委全委会票决制,同时将重大事项决策列入区委常委会票决内容,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团结和谐、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