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杨德宏  编辑杜梅萍  日期2008-01-08
    编者按:2007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贯彻《意见》精神,本刊邀请市委农工委和怀柔区人事局负责同志撰写文章,反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实用人才理论、政策和实践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近几年,北京市从京郊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培养模式,强化教育培训,不断完善激励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近1万名,占农村劳动力6‰左右。这些农村实用人才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领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出主力军的作用。但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还存在总量、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新兴产业人才缺乏等问题,还需要把扩大总量、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作为现阶段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重点,紧紧抓住培养、服务、评价、激励等环节,突出开发培养这个重点,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为实现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镇、村是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一线,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纳入乡镇年终绩效考核指标,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二、创新形式和手段,培养和造就大批“三新”农村实用人才。增加总量、提高素质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培养和造就 “三新”人才是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所谓“三新”,就是指培养新人、运用新技术、培育新产业。通过帮培带动、专家传授、院镇合作、企业帮带、协会培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探索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的有效途径,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三新”人才。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切实培养出一批能够应用新技术、示范新品种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出符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新产业,探索出以点带面开发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新路子。 三、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营造广大农村劳动者成长成才、创业兴业的良好环境。重点研究和制定鼓励农村实用人才自主创业,引导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和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政策;在项目立项、审批、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农村实用人才优惠和扶持的政策;支持农村实用人才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村劳动者走农业产业化道路的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农村实用人才创办资金互助组织;鼓励、引导农村实用人才按区域、行业和产业组建各种协会。通过政策引导,激励更多的农村劳动者开拓思路、创新发展,成长成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体系。一要完善培养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和创新符合农村特点,在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方面成效好、见效快的培养机制,加快农村实用人才的开发培养步伐。二要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修订符合郊区实际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以知识、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开展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实现农村实用人才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三要完善投入机制。按照中央要求,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投入,形成逐年增长的长效机制。四要完善激励机制。市级每两年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各区县也要建立定期表彰制度。有条件的区县,要在休假、医疗等方面给予农村实用人才政策倾斜。 (作者:市委农工委书记)责任编辑:杜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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