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财产性收入

作者石平平  编辑戚本逊  日期2008-02-01
    小蔡编辑:贵刊上一期的“读者信箱”请专家解读了从紧的货币政策,对我们启发很大。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这是一个新的提法,能否对此进行全面阐释,以帮助我们理解。 延庆县 李鸿雁    
李鸿雁同志:您好。您来信中提出的这一问题也是很多读者关心的。我们请了两位专家为我们解读,并谈谈他们的看法。 主持人 小 蔡     一般来说,城乡居民收入主要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工薪收入,是供职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经营性收入,是通过生产经营而获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是通过二次分配无偿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收入。所谓财产性收入,则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保险、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具体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等收入;经营财产所获得的红利收入、增值收益等。通俗地说,财产性收入就是人们投资理财所获得的收益。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城乡居民200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最多,占68.9%;转移性收入占22.8%;经营性收入占6.4%;财产性收入仅占1.9%,人均240多元人民币,远低于工薪收入。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京郊农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7216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83.7%;非经营性收入为1404元,其中,财产性收入为773元,占非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为55%,占农民人均收入的9%。2006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16284元,占总收入的72.6%,财产性收入为271元,仅占总收入的1.2%。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仍是北京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财产性收入少,城市居民更少。 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之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人们富裕程度的重要尺度。目前发达国家人均财产性收入水平远远高于中国。以美国为例,财产性收入占40%,90%以上的公民拥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股票价值占美国家庭财产的三分之一以上。相比较,截止至去年10月,中国投资股票开户数1.2亿,基金投资账户9000万,总量约1.3亿户,只占全国总人口的10%左右。 虽然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基数小、所占比例低,但近年来增长却很迅猛。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06年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240元左右,只占可支配收入的1.9%,但与2005年相比较增幅为26.5%,远远超过当年居民总收入10.4%的增幅。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也进入快速增长通道。京郊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由2000年的175元增加到2006年的773元,6年间增长了3.4倍,年平均增速达到28.1%,这一增速远远高于农民从别的渠道所获得收入的增速。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由2000年的112元增加到2006年的271元,6年间增长1.4倍,年平均增速为15.9%,高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4.3%的增幅。同时财产性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势。2000年京郊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主要依靠租金和利息获得,二者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3%和10.9%,合计已近七成。而2006年租金、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土地征用补偿成为财产性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所占比重分别为52.4%、12.3%、9.6%、7.5%,四项合计已超八成。利息收入所占比重则明显下降,由2000年的10.9%降为2006年的1.9%。2000年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依靠利息、股息收入,二者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1.6%和15.2%。2006年,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占到财产性收入的50.6%,成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部分。利息收入呈明显下降趋势,占财产性收入比重由2000年的61.6%降至2006年的14.8%。 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居民投资、理财渠道会拓宽,家庭收入的多元化、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是大势所趋。可以预见,未来随着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随着国家不断“创造条件”,随着人们财产的增加,随着理财意识和本领的不断增强,我国广大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也会愈加多元化,总量也会不断扩大。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意味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更多的低收入者逐步进入到中等收入者行列,从而让中等收入者逐步占全体人口中的多数。其次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让群众公平、公正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将改变财产性收入只是少数人拥有的状况,让千千万万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人也有机会让钱生钱。这显然会缩小贫富差距,促使社会走向更加公平、公正。 至于说到国家如何“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大抵离不开以下四个“必须”。 第一,必须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关键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近年来,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到2007年9月,城乡居民存款总额已达17.2万亿元。这表明,又好又快地发展经济,才能保障人们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所以,国家要搞好经济宏观调控,稳定物价,防止通货膨胀,防止币值大起大落,使人们的收入长期保值增值。 第二,必须提高城乡居民的工薪、经营收入。这些收入提高了,拥有财产性收入便水到渠成。人们有了余钱,多数人会投资,投资搞好了就会有收入,哪怕是存银行也有利息。 第三,必须让更多人拥有合法的私人财产,并切实保护好私人财产权。不保护私产,人们就不肯积攒财产,有了私产,不允许参与分配,也不会有财产性收入。现如今,《宪法》以及《物权法》中关于私人财产权的保障,都为保护私人财产提供了法律基础。但还有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在拆迁、征地过程中的保护力度就不够。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力度,确保私人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要进一步明晰产权,让手中的资产成为可以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的资产,以使人们能获取财产增值收益。 第四,必须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目前,对于更多群众而言,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资本市场,有效减少和化解资本市场的风险。一方面要使资本市场健康理性发展,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让资本市场更健康、更成熟、更完善。使更多群众真正通过资本市场,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要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推出多元化的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理财工具,扩大城乡居民投资渠道、丰富理财方式。 (作者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戚本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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