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增加收入

作者王东京  编辑蔡庆悦  日期2008-02-01
    要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保护私人财产;二是允许财产参与分配。如何让更多人拥有私产,对大多数普通劳动者来说,劳动收入只够养家糊口,没有积累,何来财产可言?中央说,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例。是的,要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让低收入者增收,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人数。唯有如此,人们丰衣足食而有剩余,才有可能去置办财产。问题是,政府如何帮低收入者增收?最低工资是一法,但不是上选之策。即便最低工资能保城镇居民增收,那么广大农民怎么办?看来,我们还得从统筹城乡的高度,用市场机制为更多的人创造增收的机会。 城镇居民增收,文章一定要做在农村;农民致富的文章,却要做在城镇。先说农民。近三十年,政府扶农惠农,不遗余力。上届政府推行粮改与费改税,本届政府又实行粮食生产直补、免征农业税,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现在人均耕地1.4 亩,土里刨食,要致富谈何容易?我曾多次下乡调研,也听过多方意见,农民致富的根本出路,我认为在规模经营。例如,对某地农民来说,种地太少只能温饱,若让每人种20亩地就可致富。按一亩地年净收入500元算,20亩地就可达一万元。种地的农民富了,有了钱可存银行、买股票,而那些不种地的农民,则可进城务工,不仅可拿到工资,而且乡下承包地转租还有租金收入。问题是,减少农业人口,必须靠加快城镇化来支撑。所以我的观点,农民致富的文章要做在城镇。 为何说城镇居民增收的文章要做在农村?有两点理由:一方面,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是刺激消费,尤其是农民的消费,农民不富,农村消费不启动,再生产循环受阻,城镇职工增收将受到严重制约。另一方面,是从机会成本看,农民增收也促使企业给员工加工资。企业效益好,企业才有能力加薪。同时,还要取决于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数量的多寡和价格的高低。前几年,珠三角地区民工荒,劳工短缺,于是企业不得不提薪招人。如果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农转非的机会成本会上升,受其影响,企业用工成本必定上升,不然招不进人,企业就得停产。而民工加了钱,水涨船高,城镇职工的工资肯定也要跟着增加。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经济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蔡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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