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北京市作为具有近1600万常住人口的特大型城市,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创新社会建设体制方面要进行积极的探索。
一、建立健全全市社会建设的领导体系
北京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组织机构框架,原来主要实行的是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互相配合、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的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格局由“三位一体”向“四位一体”转变,对社会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现行的管理体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两新”组织的发展、社区建设的加快、社会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扩大,迫切要求在市委和市政府层面构筑高层次的组织领导体制和机制,来加强对全市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研究,加强对各种社会管理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管。
为此,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北京市决定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法律框架下进行体制创新。一是成立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首都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二是成立市委社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加强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的建设;三是成立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组织推进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市委社会工委与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承担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通过这种创新,一方面,突出党对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搭建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把党的工作和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统一起来,逐步建立起在党的领导和政府的主导下,以社区为基础、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市场为依托、以社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保障的社会公共治理体制,为推进北京市社会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着力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系
按照十七大精神,政府要在做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北京市近年来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实践中,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中心,着力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系,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首先,建立完善了城市应急管理体制。研究组建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13个应急指挥部,设立了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区县应急指挥分中心,在全市范围搭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市应急管理网络。
其次,明确了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2004年,北京市明确了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232项安全监管(管理)职责,以及各部门在安全工作方面承担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2005年以来,又陆续调整明确了市政府部门在煤矿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小商品批发市场安全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强化了政府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
再次,强化了政府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职能。2005年开始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体制。一是在市一级,成立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统筹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二是在区县和街道、乡镇两级,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三是在社区(村)一级,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组建专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队伍。经过改革,将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体制统一起来,将管人与管房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以房管人”;建立了四级管理和服务架构,实现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
三、积极培育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采取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事业单位的方式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形成了政事合一、管办一体的体制框架。在当前形势下,这种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各政府部门承担了大量对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微观事务的管理,分散了有限的服务资源,难以真正进行社会体制创新和公共服务体系培育。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必须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为此,近几年北京市陆续推进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将面向公众直接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纳入“公共委”管理,构建新型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2006年,在市政府部门,结合园林绿化体制调整和市民政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组建公园管理中心和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先将大型市属公园和民政局所属的福利企事业单位分别纳入两个中心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再搭建集中的管理平台。近期,卫生、文化领域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试点的方案也在抓紧研究。
总的看,通过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可以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履行面向全社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可以推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跨部门事业资源的科学整合;同时还可以推动事业单位自身的改革,增加事业单位自身活力,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建设
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近年来北京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社会矛盾凸显的状况。为此,近年来我们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基础上,强化了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加大了工作力度。
一是成立了市、区县(系统)两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
二是根据信访工作量的变化,同时适应《信访条例》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建设。
三是创新基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在全市推广了怀柔区构建社会矛盾调处五级网络的经验。同时,健全了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完善了矛盾调处工作制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
五、调整优化政府便民服务体系
近年来,北京市积极整合政府服务资源,创新政府服务形式,建立以需求为中心的政府服务体系,受到市民欢迎。建立非紧急救助服务体系,就是其中的一个做法。
北京市城市救助服务体系分为紧急救助和非紧急救助两大类。紧急救助系统包括110、119、122、120、999等报警、急救电话;非紧急救助系统包括市政府便民电话,水、电、气、热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提供的便民电话,涉及18个区县和50多个部门。由于非紧急救助服务电话号码多,没有形成统一的救助服务平台,给市民求助带来不便。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专门研究提出了关于建设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框架方案,即以市政府便民电话(12345)为龙头,各区县政府便民电话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便民电话为支撑,合理整合政府系统社会公共服务热线的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全市统一号码的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为此,组建了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和协调处置全市除110、119、122、120、999等紧急救助以外的求助、救助事项,解决了市民求助不便的难题。
此外,我们在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方面,还进行了其他探索,比如在18个区县建立综合行政服务机构,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建立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等等。
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社会建设工作,必须深入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从我国现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出发,逐步建立起一套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社会体制。应该说,与这个目标相比,北京市下一步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作者: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杜梅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