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能源发展需要研究

作者马卫华 王伟  编辑杜梅萍  日期2008-04-10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发展是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北京是一个能源消耗特大型城市,同时又是能源资源非常匮乏的城市,能源对外依存度相当高,能源开发和利用的滞后将成为今后影响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
   近两年北京农村能源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始明显加强;农村能源的多样化建设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为一个重要的增长点,如沼气池、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都有进展;生活用能结构得到改善,特别是在一些远郊区县,农民收入提高以后,对洁净能源、优质能源(煤气、天然气、电力)的消费需求系数增长。 但是,目前北京农村能源发展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大研究和解决力度:
   城乡能源发展失衡,难以缓解。农村由于能源分散,能源建设运营管理成本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低,节能工作进展缓慢;农村能源的一些基础设施如管、道、线都不足,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农村能源供给不稳定,供电部门往往是在能源短缺的时候拉闸限电,导致农村用电高峰期电力不足、不稳定。
   能源消费市场差异大,结构仍不合理。农村能源消费水平低,城乡差距大;农村能源发展的区域差异很大,难以实现能源普遍均等化的服务。二元能源消费结构在区域之间的差距非常明显。2005年,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的l 9.6%,能源消费量仅为全市的8.5%;农民人均能源消费量1.56吨标准煤,不及全市人均能源消费量的二分之一。
   能源利用方式较落后,高耗能比重高。2005年,农村能源中煤炭消费量358.4万吨,占农村生活能源消费量的67%(其中约有80%的煤炭用于供暖);秸秆薪柴直燃占农村生活能源消费量的13.9%,比重仍然较大。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不含可再生能源)比重仅为16.8%,不足全市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农村用能方式粗放,依靠直接燃烧秸秆、薪柴等供应,简单燃烧、直接排放,炊事采暖污染问题突出。这种落后的用能方式严重地污染了室内外空气, 危害人们身体健康。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种类较丰富,可开发潜力较大。2005年,秸秆薪柴资源总量约为439万吨,畜禽粪便约为743万吨,可利用量约折合111万吨标准煤。北京农村太阳能开发利用条件较好,属于II类地区。此外,农村还蕴藏着比较丰富的地热和少量的小水电资源。但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总量低。现有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生物质集中气化工程较少,生物质颗粒燃料等新技术只在小规模应用阶段,生物质能利用量仅为1.1万吨标准煤,占可开发利用量的l%。太阳能、地热能尚有较大开发潜力。
   农村能源需求增速快,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地区能源设施现代化、规模化水平低,技术、资金投入不足。超过90%的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集中在城镇地区,城乡能源投入差距仍较悬殊。近年来,政府在农村户用沼气、远郊县区电气化、小水电代替燃料等建设项目上给予了较大的支持。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农民经济能力较弱,农村自筹资金进行能源建设的能力不足,太阳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农产品加工业污水、小城镇生活污水的大中型沼气资源化处理等项目的建设发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能源的快速发展。
   能源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管理与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目前,北京市关于农村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相关条款分散在各种规划、地方立法和政策之中,而且大都是宏观的管理规定,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较弱。其中涉及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政策和办法几乎没有。农村能源统一协调管理机制缺乏,相关政策措施标准不配套,能源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薄弱。煤、液化气等农村能源市场不完善,尚未实现网点化供应,价格及质量不稳定,农民消费利益难以保障。
   针对以上问题,如何按照“高效、清洁、经济、方便”的原则,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害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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