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推动首都又好又快发展,既是时代赋予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使命,也是在新形势下深化首都群众性创建活动必须不断改革创新的重大课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十七大精神,不断增强新形势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好地发挥创建活动在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强首都综合实力中的重要作用。
一、着眼于增强首都综合实力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的重要保证。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重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领导亿万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实践,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在促进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支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教育人、培养人、发展人作为工作的首位和核心内容,具有强烈的教育性、鲜明的实践性、突出的群众性和广泛的参与性,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了文化活动的内涵,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群众在参与中思想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才能得到发挥,素质得到提高,促进了全面发展。因此,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过程,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过程。
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形式。群众性创建活动,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在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方面作用显著,对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实现人文奥运目标,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迫切要求。作为以市民为主体,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利于通过文化和教育的方式,传播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展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和市民良好精神风貌,推动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合作,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营造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欢乐祥和的人文环境和靓丽温馨的城市环境。
二、着眼于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政治高度,切实提高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作为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为根本目的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着眼于增强文化软实力,更加自觉、主动地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巩固思想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深化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得到广泛认同并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
建设和谐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深化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增强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重点,推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文化,使群众在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中,感受到高尚道德观念的熏陶和先进科学文化的激励,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文明规范,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社会主导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努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共同精神家园。首先,要在加强道德建设中弘扬中华文化。要以传统文化为土壤,深入挖掘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有益价值,使之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准则。其次,要把弘扬中华文化作为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重要内容来抓。要充分发挥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传承功能和教育功能,组织开展国学教育、中华故事会、经典诵读等丰富多样、健康有益的民间民俗文化活动,用中华优秀文化规范人们日常行为、协调利益关系、提供价值支撑、丰富精神世界、营造良好氛围。
办好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人文环境。要抓住奥运之年的机遇,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抓好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和赛场文明五大行动和文化、体育、健康三大类群众性活动,充分展现我国人民期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首都北京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新风貌。
三、着眼于扩大文明影响力的全局高度,不断增强群众创建活动的创新性和实效性
深化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创新性和实效性,不断发挥创建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为更加自觉、主动地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贡献。
转变发展观念,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形势发展的新要求、社会生活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探索规律研究,建立科学评估体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新起点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健全制度规范,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明区县、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测评体系和评选办法,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领导体系、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监督体系、激励体系、投入体系,使创建工作不断向广度拓展、向深度延伸,步入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丰富拓展延伸,扩大创建领域范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不断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狠抓丰富拓展延伸,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范围和领域。要针对我国社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的发展变化,更加关注和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群体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扩大到民营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还要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融合凝聚功能,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深入开展“四进社区”、城乡共建等创建活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基层覆盖,现代文明向城乡辐射,良性互动、和谐共生,为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做出新贡献。
实现共建共享,吸引群众参与支持。群众性是创建活动的突出特点和力量源泉。特别要注重把创建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社会调查、媒体公示等方式,让群众广泛参与评定,促使创建活动坚持群众路线,符合群众意愿,落脚到群众“求富、求美、求乐、求安、求助”的新需求上,切实把创建活动的过程变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过程,变为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的过程,变为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服务的过程,使群众享受到环境美、秩序优、风气正、生活好的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
(作者: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