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北京市第七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八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科学地总结历史,规划未来,对我国跨世纪伟大事业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以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提出首都跨世纪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选举新一届市党的领导机构,动员全市党员和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把首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
一、五年工作的回顾
中共北京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以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先后召开了十一次全会,分别就制定党的建设三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加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等一系列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出了规划和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考察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完成了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市提前五年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社会生产力、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预计到1997年底,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807.4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658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与1992年相比,年均递增分别为11.3%和10.4%。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粮食、农副产品稳定增长;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在调整中稳步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所提高;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第一、二、三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分别为4.7%、41.5%、53.8%。“八五”计划胜利完成,“九五”计划的实施有了良好开端。
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按照中央部署,财政、税收、金融、外汇、计划、投资、价格、流通、住房等各项改革进展顺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展开。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减人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等取得一定进展。企业在利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转换机制、筹集资金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施“优二兴三”,加快了公有制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农村各项改革继续深化。
城市面貌进一步改观。坚持城市基础设施优先发展,五年投资770亿元,比上个五年增长3.4倍。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速度和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市区三环快速路扩建贯通,京石、京通、京昌、首都机场等高速公路和广外、崇外、阜外、朝内、白颐、北苑等城郊道路先后建成,北京西站、“9511”工程、十三陵抽水蓄能电站以及陕甘宁天然气进京工程相继投入运行,水、电、气、热和邮电通讯等供应能力有较大幅度增长。城市住宅建设、危旧房改造成绩喜人,五年共竣工住宅面积4095万平方米,其中危旧房改造560多万平方米,改善了70多万户居民的住房条件。强化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五年实际利用外资89.5亿美元,占全市改革开放以来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是利用外资最多的时期。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投资结构趋于合理,全球500家著名跨国公司中有138家来京投资。对外开放逐步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商业、金融等领域扩展。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成功,开辟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吸引外资的新渠道。对外贸易形成了国有外贸公司、工贸公司、自营出口企业和三资企业等多渠道出口的格局。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区县工业小区建设成效明显,已成为本市对外开放的重要基地和窗口。对外经济技术文化合作进一步扩大,与国际友好城市及其它城市交流进一步加强。密切了与兄弟省市,特别是与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推动了区域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
城乡人民生活继续改善。1997年与1992年相比,预计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增长2.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递增分别为9.9%和6.1%。城乡储蓄年均增长40%。居民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4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26平方米。实施“四四攻坚计划”,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取得成果。
精神文明建设迈出新的步伐。深入广泛开展《邓小平文选》1—3卷的学习活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涌现出李润五、李素丽、王忠诚、呼家楼液化气站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成功地组织了“爱祖国、爱北京”、纪念北京建城3040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长征胜利60周年、欢庆香港回归等大型活动,保证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顺利召开。修订并颁布了《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和《首都市民文明守则》。以治理环境脏乱为突破口,广泛开展“创三优”、“讲文明、树新风”和“四要四不要”等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居民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以及军警民双拥共建,取得了新的进展。
各项社会事业繁荣发展。振兴教育的十大工程顺利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有新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八项科技工程开始启动,利用技术市场和产学研合作迈出新的步伐,科研成果大量涌现并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批重要文化设施相继建成,文化产业正在兴起,文艺舞台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保护、哲学社会科学等事业取得可喜成绩。
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坚持和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大的职能,重视政协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进一步加强,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工作日趋活跃,发挥了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围绕改革与发展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全市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社会安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始终把确保首都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一批重、特大案件得到侦破,社会丑恶现象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所增强。街道、居委会、治保会、派出所、军警民联防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搞好送温暖工程,解决了一大批关系群众疾苦的实际问题。
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实施市委党建三年规划纲要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党委坚持把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党建的首要任务,开展“双学”活动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干部交流和初步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企业、农村、街道、学校、机关以及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评选表彰了共产党员“十杰”、先进党支部“十面旗帜”等一批先进典型。广大共产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同志们!过去的五年,是很不平凡的五年。这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指引下,团结带领100多万党员和1000多万人民,在改革和开放中前进,在困难和曲折中奋起的五年;是认真实施两个根本性转变,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了首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心安定的五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直接关怀的结果,是全市党员和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共北京市第七届委员会,向全市人民,向中央党政军机关、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京部队、各兄弟省区市,向所有关心和支持首都建设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在前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工作中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与中央的要求、与首都的地位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改革与发展步伐仍然不够快,对外开放的力度还不够大。首都的科技、智力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经济结构调整任务十分艰巨。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还很困难。京郊农业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古都风貌关系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少矛盾。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相对滞后,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和污染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一些边远山区人民实现小康还要做艰苦的努力。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状况还不满意。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通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同志们!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有必要讲一下陈希同问题。1995年发生的“陈、王案件”,性质极其恶劣,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给全市工作带来了很坏影响。中央对陈希同问题作出严肃处理,标志着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果,得到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充分表明我们党是公正无私、光明磊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完全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人民的支持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陈希同问题发生在北京,我们更有切肤之痛,必须汲取深刻教训。一定要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筑起经受住各种考验的牢固防线。一定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加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选拔任用干部,要依照党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程序办事。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人民群众就不会信任和支持我们,我们的事业就不能取得胜利。最根本的是要在政治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我们汲取陈希同问题的教训,目的在于推动各方面的工作,促进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央对北京市的广大干部是充分信任的,对北京市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特别强调要把陈、王同北京市的广大干部区分开来,把陈、王问题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主流和成绩区分开来。查处陈、王问题的整个过程,也充分说明北京市的工作基础是好的,各级党组织是坚强有力的,广大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是经得起考验的。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为了国家的繁荣、民族的振兴而奋不顾身地工作,以高昂的斗志和坚实的步伐去开创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迈向新世纪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
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关头。1949年,毛泽东同志在天安门城楼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北京确立为新中国的首都,揭开了北京历史发展的新篇章。近半个世纪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二十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历届市委带领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北京的各项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奠定了我们继续前进的坚实基础。在跨世纪的历史征途中,新一届市委的使命就是,要在十五大精神的指导下,立足现实,规划未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带领全市人民,把北京市的各项事业引向新的胜利。
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制定了跨世纪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十五大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是全党行动的指南和根本依据。全面贯彻十五大精神,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北京市情,是我们制定未来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基本出发点。
北京作为首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服从和充分体现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这一要求,着眼于和有利于更好地为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服务,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这是北京城市的基本功能。
北京作为首都,经过近2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社会发展成就显著,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同时,无论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的首都和大城市相比,还是与某些发展中国家的首都相比,北京在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环境质量、人口素质以及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都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城市。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是北京发展的基本现状。
北京作为首都,科技事业发达,智力高度密集,文化遗产丰厚,信息资源广博,各类人才荟萃,是国内外交往的中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改革开放中国的形象。北京应当也有条件创造一流的工作水平、工作成绩、工作经验,为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这是对北京工作的基本要求。
从这些基本市情出发,首都面向新世纪的总的奋斗目标是:到2000年,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部署,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城乡人民生活全面实现小康;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市综合经济实力、社会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首都的水平;通过不懈的努力,到下世纪中叶,将北京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安定,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发达,民主法制和道德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今后五年,是新旧世纪交替、新旧体制转换、实施“九五”和“十五”计划相衔接的重要时期,也是新一届市委的任期。全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方针政策,立足北京市情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动员、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面向新世纪,把握新机遇,努力开创北京工作新局面,为把首都建成改革开放的、持续发展的、繁荣稳定的、文明进步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按照十五大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基本纲领,北京市今后五年的目标和任务是:
大力发展首都经济。致力于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政府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日趋完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得到确立,新经济增长点形成规模并有较大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进一步合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取得明显进展。国内生产总值年递增9%左右,综合经济实力保持在全国前列,城乡人民生活向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迈进。
不断健全民主法制。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各级人大、政协作用充分发挥,政权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民主监督体系逐步完善,依法治市得到全面推进。维护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成为全市上下更深刻的共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消极腐败现象受到有效遏制,人民内部矛盾得到妥善处理,努力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全面繁荣首都文化。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大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争创一流成绩,建设“首善之区”。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新的提高。科技教育发展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弘扬北京历史文化优秀传统,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产业迈出较大步伐。首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应当看到,世纪之交,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一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了迈向新世纪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产生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坚强的中央领导集体,为我们实现跨世纪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二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日益深入人心,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激发出新的发展活力。在十五大精神鼓舞下,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迫切要求北京市各项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这为我们继续前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三是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全球范围内产业转移和资本流动规模不断扩大,北京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首都,仍将是吸引外资的热点,使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协作,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发展。四是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经济圈,正逐步成为我国重要而活跃的经济增长热点。位于其中战略要地的北京,应当在该地区的优势互补、横向联合中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并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这些都是我们所拥有的极为有利的条件。尽管前进的道路上还会遇到不少矛盾和困难,面临严峻的挑战和激烈的竞争,但我们充满着必胜的信念。
展望未来,对于北京市来说,最重要、最关键的,就是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地更新观念,极大地振奋精神,实现思想境界的新飞跃,取得在21世纪有更大发展的主动权。这是全面落实十五大制定的跨世纪宏伟蓝图的需要,是顺应时代发展,创造性地推进首都各项事业的需要。全市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开拓进取而不可因循守旧。务必有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有实现远大目标的雄心壮志,有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务必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首都特点的发展路子,谱写北京迈向新纪元的壮丽篇章。
三、全面实施两个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首都经济
实现跨世纪的宏伟蓝图,必须把集中力量发展首都经济摆在首要地位。首都经济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它应当是立足首都、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经济;是充分体现北京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充分发挥首都比较优势,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是向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密集、高度开放、资源节约、环境洁净方向发展的经济;是既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又体现较好效益的经济。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振兴首都经济的根本出路。围绕着改革与发展,要在以下八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任务。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在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逐步改变本市城乡经济国有和集体比重过大的所有制结构状况。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有步骤地把国有资本从一些没有必要和难以发挥优势的行业、领域退出或适当收缩,集中到国民经济发展中需要加强的重要部门、关键领域和支柱产业。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推进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原则上不再搞国有独资公司;在有条件的公共性基础性行业,应吸引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组建股份制公司。鼓励和扶持发展城乡大量涌现出来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推进上述改革,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不搞一哄而起,不搞翻牌,不搞一刀切。要积极清理、调整和制定有关价格、税收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对民营科技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个体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其健康发展,成为吸纳更多就业,满足社会需求,增强经济活力,推动首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同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要素参与分配,以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和国内闲散资金。允许和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以吸引更多的科技智力支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打破企业内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收入分配,使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按照从总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的思路,在提高国有资产质量和竞争力上下功夫。大胆采取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搞好一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经济规模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大胆采用一切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益的方式,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企业集团。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步伐。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落到实处。按照中央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北京市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是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重要途径,也是市场经济通行的规则。要积极采取各种方式,促进国有企业增资减债。通过兼并、破产、联合,推动企业之间的优胜劣汰,为优势企业低成本扩张创造必要条件。千方百计搞好再就业工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渠道,逐步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切实安置好兼并破产企业职工,关心和安排好下岗人员的生活。广大职工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改革深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努力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机制,继续探索行业管理的新路子,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质量。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逐步使各种保障制度社会化。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加快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规范、发展产权交易,鼓励各种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建立开放、稳定、多渠道的资金筹措体系。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商品房价格管理,促进住宅消费,推动住房商品化进程。
(三)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坚定不移地把经济建设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科技工作必须把解决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使工农业总体技术含量尽快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解决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的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办好技术市场,走产学研联合的道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的有机结合。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要建立一整套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优惠政策,调动中央在京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科技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努力发挥首都科技、教育、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
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是北京的优势和希望所在。要始终把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为基地,培育、扶持一批拥有中国自己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大企业集团。继续实施财政、税收、金融扶植政策,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经过努力,到2010年,使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在高新技术重点领域力求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推进首都现代化建设,必须认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要把人口控机制、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作为衡量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发展进程的重要标准。注意保护资源,特别是土地和水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对生活和工业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坚持植树种草,绿化美化,力争环境质量有进一步改善。
(四)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和布局
把第三产业作为全市经济的主导产业,形成“三二一”的经济格局,是实现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战略取向。要加快发展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使这些市场前景好的行业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积极培育和规范信息咨询、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行业。提高商业服务业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产业。到2000年,使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或达到60%,并逐步形成立足首都、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结构优化、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第三产业体系。
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加大工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对关键和共性技术进行攻关,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不断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使企业成为科研开发、技术进步的主体。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改造提高冶金、石化等基础行业,重点发展电子、汽车、机械装备等行业,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和经营管理现代化,带动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行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水平。郊区农村要坚持和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集体经济和农民家庭两个积极性,巩固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家庭经营,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充分发挥首都市场广阔、科技发达的有利条件,依托郊区长期积累的物质技术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加快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现代农业,努力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农产品的附加值。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加大合资合作、重组转制力度,调整优化乡镇企业和产品结构,提高乡镇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搞好小城镇规划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市化,逐步缩小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差距。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加快重点区域发展,不断优化经济布局。在今后若干年内,要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投资环境,培育新优势,使其成为吸纳高新技术产业,吸纳跨国公司投资,吸纳大型骨干工业企业的重要基地。加大各区县工业小区开发力度,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推动市区工业转移和郊区工业集中连片发展。改造电子城、建材城和纺织一条街,形成新的优势产业和产品,重新焕发老工业基地的生机。依托现有基础和有利条件,加快位于建国门外商务中心区的建设,促进新兴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展示北京迈向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新面貌。
(五)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的总体部署。在“九五”期间,要以保持物价稳定作为调控的首要任务,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处理好经济增长与保持物价稳定、妥善安置就业的关系。继续深化金融、财政、税收、计划、投资等体制改革,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能够协调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增强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振兴北京财政,发展金融事业。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健全财政预算约束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广开财源,加强税收征管,保证地方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相协调。进一步发展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金融业,适当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利用股票和债券融资。认真办好城市合作银行,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整顿规范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规范秩序、加强监管、强化法治,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提高金融经营和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真正转变到制定和执行经济调控政策,安排和解决好就业,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改组为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六)努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北京要迈向世界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必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发挥外向带动作用,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对外贸易要根据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以效益为中心,坚持以质取胜战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注重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附加值。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推行外贸代理制,促进国有外贸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打破部门、行业界限,积极组建工贸结合的大型出口集团,发展外贸规模经营,真正实现资源重组和优势互补。鼓励三资企业扩大出口,支持更多的企业享有自营出口权。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工业名牌产品和农业精品的出口。改善出口结构,在提高经济效益和水平的基础上扩大出口规模。积极扩大对外劳务合作,推进海外工程承包。加大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比重,形成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三位一体的格局。
扩大开放领域,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按照十五大提出的要求,有步骤地推进金融、保险、商业零售、旅游、文化教育等方面对外开放的步伐。利用外资要统筹规划,特别是策划和促成一批适合首都跨世纪发展需要的引进外资重大项目。把引进外资的重点放在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的跨国公司上,吸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和中国总部,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等新经济增长点、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和重点发展的若干区域。继续拓展利用外资的方式和途径,创造条件争取扩大境外发行股票、债券,积极利用国外基金、信贷。
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税费管理,搞好口岸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涉外工作效率,努力改善投资环境。继续扩大对外交流,充分利用香港回归和澳门1999年回归的有利时机,推进京台、京港、京澳经贸和技术合作。在利用外资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外投资。
加快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是中央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北京市应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特别是与津、冀及环渤海地区其他省区的联合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和共同发展。
(七)进一步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理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提高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是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实现首都功能的基本保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北京现有城市和产业布局已经不能适应需要,必须实行战略性调整。要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正确处理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古都风貌的关系。城市建设的重点逐步从市区向郊区转移,市区建设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
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发展的载体,必须始终置于优先发展地位。在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道路交通和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特别是危旧房改造步伐。按照国际惯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市场化进程,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
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土地使用与开发建设的宏观管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现有路网通行能力。贯彻公交优先的方针,积极发展多种公交运输方式,增加运营线路,增强运营能力。改善公交、地铁和水电气热等公益性企业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运营成本。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提高居民小区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抓好减灾、防灾工作,增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明后两年,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下大力气加快规划和建设国家大剧院、首都图书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建成地铁复八线、平安大街道路改扩建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造望京、牛街等一批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住宅小区,向国庆50周年献礼。
(八)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生活水平
今后几年,要保证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3—5%。到2000年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5平方米左右,基本解决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困难户的问题。完善工资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群众的衣食住行条件,发展医疗卫生保健事业,丰富城乡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地解决好低收入群众、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困难。完善各种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控制失业人口比例。使人民群众随着经济增长得到更多的实惠,在实现小康基础上向更加宽裕的水平迈进。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首都稳定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市,维护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实现首都跨世纪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的重要保障。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市、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依法维护人大代表的权利,开展代表视察、评议活动,重视办理代表的建议、议案,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把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加强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监督的法律化、制度化。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及时协商和通报重要情况。对民主党派的提案和政协的建议案,党政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不断完善办理程序和反馈制度,提高办理质量。
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聚居的街道、乡村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发展。进一步落实宗教政策,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人士为首都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做好侨务、对台工作,充分发挥侨台部门的特有优势以及广大侨胞、台港澳同胞的作用,为首都现代化建设服务。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他们作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要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健全城镇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积极探索多种所有制形式下企业民主管理的实现方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
坚持依法治市。要加快制定和不断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特别是经济法规,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利。建立执法责任制、执法行为规范化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评议考核制。推进司法改革,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错案、冤案追究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抓好对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树立维护法律尊严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特别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步骤地修订和完善依法治市工作纲要,以更好地适应首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
确保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是中央对北京市工作的一贯要求,是首都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首都的稳定关系到全国稳定的大局,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维护首都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打击和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涉枪和涉毒等犯罪,坚决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和健康发展。强化对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治保会、派出所在社会治安中的重要作用,把群防群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高度警惕并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队伍。
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必须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及时、慎重、妥善处理和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要关心困难行业、企业和低收入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对由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问题引发的一些不安定因素,要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协调、疏导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及时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避免矛盾激化。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党的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
五、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首善之区”
世纪之交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对首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五年,要以“建首善、创一流”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良好的文化环境,努力实现市民文明素质新的提高,首都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新的发展,城市文明程度新的进步。
(一)继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要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这一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在全市人民中深入持久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深入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加强对《首都市民文明公约》、《首都市民文明守则》的宣传和实施,大力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学校、家庭、社会要密切配合,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
发展教育和科学,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要继续坚持教育为本的方针,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逐步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尊师重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教育经费逐步增长并合理使用。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基础教育,积极推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以薄弱校建设和边远山区基础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在全市完成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积极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合理的结构布局。继续全面推进教育十大工程,搞好教育改革试验区。努力提高科技水平,普及科技知识,鼓励创造发明,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消除愚昧,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紧密联系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专门力量,对“九五”期间和21世纪初本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力求取得一批社会科学的高质量成果。
(三)全面繁荣文化事业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为首都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鼓舞、教育广大群众。新闻出版业要贯彻“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方针,进一步繁荣发展。
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进一步繁荣首都文学艺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创作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强烈吸引力、感染力,具有北京特色,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优秀作品,迎接建国50周年和新世纪的到来。
积极筹划和组织具有广泛影响的重大文化活动,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文化设施,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根据各区县、各系统的不同特点,搞好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积极推进卫生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
文化产业是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密切融合、相互推动、共同繁荣的新的重要领域。要认真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下,依托首都得天独厚的文物、文化资源优势,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组建有实力的集团,使北京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积极培育和完善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文化环境,规范文化市场行为。经过努力,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宏观管理为主导、市场调节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精干有效的管理体制,增强文化事业发展的活力,推动首都文化事业的繁荣。
(四)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建设
以创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搞好优质服务为主要目标,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四要四不要”和治理脏乱等活动。通过广大市民的自觉参与,推动首都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和社会服务的改善。
城市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体现。要继续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环境建设的物质基础和科学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环境整治从突击治理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转变。
城市综合服务部门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窗口。商业服务、金融保险、旅游、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及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保障等窗口行业,要以改善人民生活、创优质服务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实现规范服务,努力创造一流的服务水平。
按照环境整洁、设施配套完善、管理规范有序的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安全小区活动。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安全居民区活动,努力为群众创造安全、方便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继续做好文化、科技、卫生下乡和扶贫工作,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建设精神文明的“首善之区”,必须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要始终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同政府工作和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有机结合,在经济建设、行政执法、公共管理和服务部门的工作中体现出精神文明的含量。充分动员和依靠群众,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好形式和有效载体,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市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把长期任务分解为阶段性任务,把总体任务分解为具体任务,并提出年度计划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六、继续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
实现首都迈向新世纪的宏伟目标,关键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把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好。要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建设总目标,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一)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指导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措施,也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根本保证。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跨世纪的奠基工程切实抓好。
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努力创造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兴起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
学习邓小平理论,要完整、准确地把握这一理论的科学体系,从总体上领会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关键是要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精髓,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不断破除那些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陈旧观念。特别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放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采取多种分配方式;打破地区、部门分割,按照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首都优势,加快城市发展步伐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三个有利于”来判断是非、衡量得失。学习邓小平理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践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努力提高解决首都改革和建设中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十五大报告同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结合起来。继续在领导干部中深入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干部在内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衡量干部德才和选人用人,主要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绩和是否清正廉洁。那些背离党的路线、贪图私利、投机钻营、跑官要官的人,决不能进入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要走群众路线,注意社会公论,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的束缚,把培养、选拔一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重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他们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金融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加快干部制度改革。坚持对各级领导班子实行届中考察,把自上而下的组织考察同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地了解干部,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上下级机关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交流干部。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领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发现、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按照不同领导职务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升降奖惩,在干部能上能下上取得新的进展。完善干部离退休制度,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发挥他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
全面提高农村党组织战斗力,关键是把支部班子建设好,特别是要选拔一个好的支部书记。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整顿后进党支部。抓好乡镇党委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要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完善企业的领导制度,保证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把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三资”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途径。街道、学校、机关、科研院所等基层党组织,也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加强和改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集中体现在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奋斗中。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实践党的宗旨,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重视培养和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四)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民主集中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决定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前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逐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础上的团结;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做严守纪律、维护大局、加强团结的模范。
(五)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对上负责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决不能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
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下去。
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各级党组织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结合现实积极主动地从一件一件具体工作做起,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尤其要坚决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办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出租等领域的大案要案。
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制度、法制建设。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是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委会内部的监督和纪委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违纪违法者,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积极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同时,深入研究体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注意从源头上建立防范措施。
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领导至关重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列入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干部,首先是市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同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勤政廉政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带领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以党风的好转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
同志们!二十一世纪正在向我们走来。纵观世纪风云,我们不会忘记,北京城是在八国联军的铁蹄下进入二十世纪的。经过近百年来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北京作为大步走向富强、民主、文明的伟大中国的首都,将豪迈地跨入二十一世纪。此时此刻,我们要牢记江泽民同志的殷切嘱望:“所有在北京市工作的同志,都应认识到自己肩负的担子重、责任大,都应深深感到自己所处的岗位十分光荣”,“大家要共同把首都建设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奋发进取,狠抓落实,满怀信心地为实现首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