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总体形势是好的,有利于发展的因素很多,但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国际经济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程度加大,不确定因素增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非常艰巨,宏观调控任务十分繁重。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有效性。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政府宏观调控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有的宏观调控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和微观管理职能都很重,既管宏观,又管微观,不能集中精力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甚至相互冲突的问题依然存在,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有待进一步落实,不同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尚待健全,多种宏观调控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度还需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政府有效履行宏观调控职能,这充分表明,我国政府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有待转变、职能重点有待明确、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把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作为头号任务,并提出重点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二是各宏观调控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能的重点;三是加强各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这些改革任务对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转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能,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转变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职能,首先要进一步减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地方政府。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把投资审批权限下放给下级政府和企业,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让企业能够做到自主决策;同时,要改进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宏观调控方式,着力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与市场要素价格的直接干预,提高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有利于市场自主配置资源与企业自主经营,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第二,明确各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重点,使宏观调控部门的宏观战略管理与规划职能更加突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出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制订需要配套实施的经济政策;财政部、人民银行分别根据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提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具体措施。财政政策要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重要功能,货币政策要在保持币值稳定和经济总量平衡方面发挥作用。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重点加以明确,有利于强化宏观调控部门制订发展战略、抓大事的职能,减少其对具体事项的管理,确保其实现从“项目管理”向“规划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使其集中精力抓宏观,提高调控水平,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有效性。
第三,加强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利于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利于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有利于形成国家发展战略、财政税收政策、货币金融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互相联动的宏观调控机制;有利于多种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配合,避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有利于电子政务和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实现宏观调控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总之,有利于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