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北京市总工会对本市18个区、县、局、总公司建国以来命名的3000多名全国、市级劳动模范的生活现状和劳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员调查。结果表明,在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部分劳模在生活待遇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据调查,多数老劳模工资待遇偏低,收入仅在300元至400元之间,离、退休劳模退休金在300元以下的有近1000人,200元以下的有150余人。
不少劳动模范由于青壮年时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到了老年健康水平普遍下降,加之收入较低而医疗费用增高,企业对劳模又无特殊待遇,因此他们的医疗费负担较重。另外有些不景气企业对劳模的医疗费未能及时报销,拖欠4000元至5000元的情况为数不少。目前,约500名全国劳模中有十几人患重病正在医治,个别人患重病尚未得到有效医治。
还有些接受调查的劳模反映,他们的住房状况较差,退休老劳模住房紧张更为突出。他们中有20%的人居住条件较差,“分不开住不下”;有1.5%的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4平方米;还有个别人因无房而高价租房住。
调查表明,劳模们多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而他们在工资、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待遇还有待提高。
1995年年底,市总工会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作了反映,有关领导极为重视,指示要根据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措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