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辩证法问题》思考题解答

作者毛卫平  录入刘莹  日期2003-09-09
    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如何运用对立统一规
律来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列宁辩证法思想的重要代表作。在文章中,列宁深刻地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一重要思想。如何认识这一问题呢?

    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说明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内部的矛盾性,事物发展过程的实际内容就是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对事物的发展起作用。

    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的钥匙。要理解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规律,就必须懂得质与量、质变与量变、肯定与否定、前进性与曲折性等一系列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至于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等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本身就是对一系列矛盾的分析。因此,只有掌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深刻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其他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

    再次,从实际作用看,对立统一规律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就是要善于分析矛盾、解决矛盾。

    此外,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根本分歧。形而上学用外因说明事物的发展,认为发展只是数量的减少和增加,是重复;辩证法则主要用内因,即从事物本身、事物自己的矛盾运动来说明事物的发展,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发展不仅是量变,更是质变,是飞跃。

    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首先应当承认,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大量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存在于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同样也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否认或回避矛盾的想法及态度是不正确、不可取的。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矛盾,善于分析矛盾,并妥善解决矛盾。我们必须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具体地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特点及解决的方法。

    第一,从矛盾的性质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总体上属于非对抗性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大量地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当然,由于国内因素和国际影响,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因此社会主义社会仍将长期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此,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决定了解决矛盾的途径,应当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自觉地得到解决,而不是像以往社会那样,最终要通过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根本改变社会制度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是成长中的社会,其矛盾是由于其不成熟、不完善而引起的,因此,只能随着社会制度的逐步成熟和完善才能使矛盾得到解决。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解决社会主义矛盾的基础和前提,如果离开社会主义道路,不但原有的矛盾无从解决,还会产生新的更大矛盾。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在总体上的非对抗性,决定了在总体上必须采取非对抗的方法去解决。从根本上说,现阶段,只有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才能使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断得到解决。为此,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大力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相应的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相互协调、共同促进,从而保证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确立了邓小平同志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为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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