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党章修改:记录党的历史进程 |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党章,把制定、修改和完善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从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章程算起,到党的十七大,中国共产党先后15次修改党章。每次对党章的修改和完善,都反映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进行探索的情况,记录着党的历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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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七大) |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 纲第一章 党员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
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六大)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总 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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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五大)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1 9 9 7 年9 月1 8 日通过)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
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四大) |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1992年10月18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
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十三大) |
(1987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对《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一条第一段中“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改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 |
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二大)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通过)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一大)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七七年八月十八日通过)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无产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 中 |
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大) |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七三年八月二十八日通过)第一章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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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十大) |
(一九七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八月二十八日通过) 王洪文 同志们! 现在,我受党中央的委托,就我们党的章程的修改问题,作一个扼要的说明。 |
中国共产党章程(九大) |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六九年四月十四日通过)第一章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 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纲领,是彻底推翻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用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党的最终目的 |
中国共产党章程(八大) |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总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它的目的是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才正确地说明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正确地指出了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 |
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八大) |
(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同志们! 从我们党在一九四五年四月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已经过去十一年多的时间了。在这个期间,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党都已经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在这个期间,党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之下,团结了全国人民,在不过三年多一点的时间里,打败了蒋介石的几百万军队,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 |
中国共产党党章(七大) |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一日通过) 总 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 |
中国共产党党章(六大) |
(一九二八年七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名称 (1 )定名: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 第二章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