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让阶层关系更加和谐
作者陆学艺              日期:2013-03-15               阅读:5750 次

 编辑同志:

  在学习十七大报告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想通过您向专家请教。十七大报告提出应促进阶层关系的和谐。那么,应该怎样认识当前我国的阶层关系状况呢?应该怎样来促进阶层关系的和谐呢?能否请专家作答。谢谢!

  朝阳区 赵辉本刊特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原所长、社会学家陆学艺作答。

  这些问题确实很有代表性,也是目前理论界研究和关心的热点。那么如何正确认识这些问题呢?

  一、当前我国阶层关系有哪些新特征

  当前中国阶层关系是基本协调的,但是还存在不少影响阶层关系协调的矛盾与问题。当前中国阶层关系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劳资、干群、新中间阶层与其他阶层之间关系还不协调。

  首先,从劳资关系角度看,资本与劳动的强弱关系失衡,导致出现大量的劳资冲突和纠纷事件。在私营企业中,当前劳资纠纷与冲突突出源于利益分配失衡。在国有企业,企业管理者与工人间的经济收入、地位差距也在逐步扩大。总之,“资强劳弱”所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揭示的是强大资本拥有者阶层(经济资源占有丰富者)与底层劳动者阶层间的差别及不协调关系,这是社会相关合理的制度和机制还未建立起来,形成的不理想的阶层关系状态。

  其次,从干群关系角度看,存在着部分干部以权谋利、与民争利的现象,导致干群关系矛盾。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乡村管理者不正确的政绩观,代农民做主,搞形象工程等,引发群众的不满。在城市,随着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社区制加速发展,但城市管理体制严重滞后、公共设施相当缺失和不足,市民的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随着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市民主体逐步多元化,进城农民工、个体劳动工商户等新的市民阶层逐步崛起,而城市政府及其管理者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手段单一和落后、相当多的地区仍然停留在“管控型”层面,再加上某些干部作风粗暴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城市内部干群之间的现实冲突在所难免。总之,当前中国某些地方的干群关系紧张折射出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某些体制性失范,折射出市民社会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张力,折射出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的“区隔”所导致的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社会底层之间的社会不和谐。

  再次,从社会中间阶层与其他阶层关系来看,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在利益分配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社会中间阶层与其他阶层的利益冲突在一些地方也比较普遍存在并且表现出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与传统计划时期不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中间阶层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有其自身的利益需求和诉求,因而这些阶层的有些成员或者与政府分离而自行其道,或者与社会底层达成沟通和共识,抵制社会上层的不当作为和不作为。二是这些阶层的某些成员有可能通过自身特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依附或联合作为社会上层的干部、经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形成利益集团,共同垄断公共资源,欺诈社会底层,获取不当利益。三是社会中间阶层成员作为利益主体,在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其个人私利也会膨胀,如学术造假、行业乱收费等,造成社会矛盾,损害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引发社会不安。总之,社会中间阶层与其他阶层的利益摩擦,根本原因在于权力制约机制缺失、利益分配不均、道德诚信下滑等结构性要素失调。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快速推进,这种压缩型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背景对于阶层关系的影响是深远的。一方面,当前中国阶层关系存在着工业化初期的特征,如在一些私营企业中,非法用工、克扣工资、延长劳动工时,等等;另一方面,工业化中期的阶层关系的走向——如市民阶层的成长、社会中间阶层的兴起,对于阶层关系的影响正在逐步凸显。工业化中期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在继续追求效率优先的同时,公平正义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也正体现着这种发展的趋势,阶层关系的构建必然受到这一新的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的影响,也决定着协调好阶层关系已成为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议题。

  二、如何协调好阶层关系

  协调阶层关系,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强有力的调控功能,把握和促成阶层关系正向发展。从国际上看,一些发达国家都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对社会结构、社会流动、社会阶层关系进行定期的跟踪调查和研究。而且,欧、美、日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工业化发展和繁荣时期,都先后采取过一系列“社会制度—政策保障”措施加强社会结构尤其是阶层关系的调整,较好地实现社会转型;而南亚、拉美的一些国家,在经济迅速发展中没有通过国家这只“有形的手”去及时协调阶层关系,甚或偏袒某些强势阶层的利益而漠视底层阶层利益,结果社会阶层协调局面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冲突和对抗。前车之鉴提示我们,通过执政党、政府这只强而有力的“手”去“引导”阶层利益关系的调整已经迫在眉睫。国家在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的首要目的,应该是从多方面去协调阶层利益关系,保证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并且保持阶层结构稳定而有活力、持续而不紊乱。

  2.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培育现代阶层结构,为协调阶层关系奠定基础。中国目前现代型的“中间大两头小”橄榄形阶层结构尚未形成,目前这种“洋葱头”结构本身就隐含着阶层关系不协调的因素,原因在于社会体制不顺,计划体制时期形成的一些社会体制还没有得到应有改革,这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机制人为地引发社会不公平,有些体制保护的是少数人的利益,损害的是多数人的利益,难免形成“上(层)强下(层)弱”的利益分割格局,导致少数人掌控多数社会资源,大多数人只享有小部分利益。

  3.强化权力调控和观念整合,协调利益关系,打破“三强三弱”阶层关系格局。前面提及的一些地方“资强劳弱”、“官强民弱”、“上强下弱”的阶层关系格局,已经成为构建社会和谐的重大障碍。当前中国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已经明显地集中到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层面和环节上,因此,强化权力调控和观念整合,统筹协调阶层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成为当前深化协调阶层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点。

  4.加强社会建设,改善社会管理,发展社会事业。社会建设是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因此,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吸纳各个阶层成员、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努力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不断完善社会政策,加大投入,在确保社会公平中发展社会事业,当前尤其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加大社会事业的人力财力的投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特别要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北京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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