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理论指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协商等论述,明确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环境治理和民主协商中的作用。另外,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把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这为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和思路。
顺义区委社会工委按照“参与研究拟订加强本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党建的具体工作”的职责要求,以区委“抓大党建,大抓党建”的工作思路为目标,以区委党建工作要点为指引,强化党建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顺义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现状
截至2018年4月,顺义区共有社会组织386家。其中,按性质分类,民办非企业单位217家,社会团体169家。在27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民办教育类108家,文体类30家,科研机构10家,卫生医疗机构16家,社会服务类53家。在169家社会团体中,行业性社团31家,专业性社团80家,学术性社团14家,联合性社团44家。
从社会组织人员规模上来看,工作人员数量5人以下的106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27.5%;工作人员数量超过5人(含5人)但未达到10人的229家,占59.3%;工作人员数量超过10人的51家,占13.2%。从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人数来看,社会组织中没有党员的有147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38%;有1—2名党员的社会组织160 家,占41.5%;有3名及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79家,占20.5% 。从党组织建立情况来看,单独建立党组织的45家,联合建立党组织的41家,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数为276家,覆盖率为71.5%。
顺义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在顶层设计方面,坚持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到全区“大党建”格局中来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推进,探索具有顺义特色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路径,进一步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是深入开展调研。采取分批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专题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完善党建台账。多措并举,摸清底数,努力做到“五个清”。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两新”组织新成立、停业、注销等情况。注重源头,引导管理,在非公企业登记注册时,登记注册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时了解党建相关信息。
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顺义区统筹协同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暂行办法》,从政策制度层面上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支持。建立《顺义区委社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按照工委每名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联系一街、一镇、一园区、一居、一企和一个社会组织的原则确立联系点,并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同联系的镇街和园区进行了工作对接。
在阵地建设方面,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统一管理、多方使用的理念,研究制定了《顺义区社会领域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目标要求、经费支持、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建设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并设置了数据管理、综合查询、党建先锋等板块,为掌握台账管理主动权、发挥信息化作用搭建平台。
在队伍建设方面,研究出台《顺义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管理办法》,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聘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2018年选聘187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并组织集中培训,覆盖19个镇、6个街道、3个经济功能区。同时,每年组织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并指导各镇、街道、功能区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
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一是围绕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开展活动,各党(工)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尽可能地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大力号召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助困、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顺义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顺义区释放了“大抓党建、抓大党建”的强烈信号,各镇、街、园区党(工)委抓“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意识普遍增强,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从整体来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还比较薄弱,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各部门在协同推进、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方面成效还不显著;在把握节奏进度、实施分级分类指导、推动均衡发展的用力上还不够强。由于职能定位等的限制,属地、相关委办局、业务主管单位在职责履行上的统筹协调力度还有待加强。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目前,部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党组织只有机关党支部,不具备审批党支部成立的权限,导致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社会组织未能及时找到审批单位,不能及时建立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都要设立党组。
体制内社会组织占比较多。经过调查研究,发现顺义有超过30%的社会组织,建立在政府机构内,科室设置和人员组成也与政府机构重合。政社不分问题,不仅使社会组织缺乏独立性,阻碍自身发展,还会因为党员重叠等问题,造成社会组织无法单独成立党组织,难以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的目标。
党建工作队伍能力素质还不高。目前党务工作者队伍有待进一步扩大,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方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为兼职,没有专职人员;另一方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务工作者专业知识相对欠缺,对党组织的制度、党员发展流程等一些基本规定政策掌握不是很准确,组织活动缺乏创新,导致支部活动的开展受到制约。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氛围不够浓厚。个别单位宣传工作不到位,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典型的树立不够重视,对不是党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没有有针对性地靠上去做工作。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少、形式单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推进顺义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建议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保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需要。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以“四个创新”为着眼点,切实加强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创新思路,强化党建责任意识。破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消极心理。一方面,业务主管单位要宣传和引导社会组织正确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破除社会组织的戒备心理。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组织力量,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与社会组织的联系制度,定期走访,了解、关心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应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全区党建工作指标体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
创新管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推动官方背景社会组织的改革。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的脱钩工作力度,实现社会组织“自愿发起、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目标。同时,区民政局要加大对新成立社会组织的审查力度,杜绝官方背景社会组织的成立,完成社会组织“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兼职”的改革目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重点工作。负责登记审批等相关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即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从业人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形成每季度自主更新社会组织台账的良好机制,确保社会组织及其党建工作台账的准确性,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创新机制,提高党建工作效能。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审批通道,理顺社会组织的隶属关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的党组织进行审批、管理;无业务主管单位并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进行审批和管理;不具备审批成立党组织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单位协商社会组织所在属地党(工)委,审批成立党组织,确保所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区委社会工委负责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考核评价,不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的审批工作。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和社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机制。二是要形成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机制,每年对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创新手段,发挥党组织作用。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目的在于发挥作用,调动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公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要充分利用顺义电台和电视台、顺义网城、顺义社会建设网、顺义社区服务网、顺义时讯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支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舆论氛围。二是要通过开展评选优秀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选树一批党建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作者:马朝龙,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北京市顺义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