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思想,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明确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治理格局体系,为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昌平区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昌平团区委、区委社会工委及区民政局三个委办局联合打造。自2018年4月开放以来,孵化基地共入驻各类社会组织、社会机构32家,旨在整合政府与社会及市场的多方力量,孵化社会组织及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在提升昌平区社会治理的水平、改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社会治理改革与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社会治理工作直接面对社会大众,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场所就是社会治理的主阵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在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同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再次强调基层社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
社区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单位,是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底部基石,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的成效、影响等会在不同的治理层级之间传递,并通过各种社会因素和社会机制复杂的聚合作用,最终影响国家社会治理的整体格局。只有有效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做好社区治理,才能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最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大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职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这种新的社会治理体制,强调社会治理的主体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政府、社会、公众要各归其位、各担其责,确保社会各方面都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
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实践
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必要性。社会组织起到沟通居民与政府组织之间关系的桥梁作用,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国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和难点。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对于制度变迁的依赖性、社会公信力缺失及认知度偏低等体制类问题,也存在内部制度建设不足、资金来源不稳定、专业人才缺失以及服务能力不足等社会组织自身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进一步释放社会组织的力量,促进社会组织的成长。因此,由社会工作领域的专家及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组成的社会组织孵化器就适应形势产生了。
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积极探索,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器旨在为处在初创期或者发展瓶颈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包括组织孵化、能力孵化以及项目孵化等在内的各项服务,促进其自身成长。
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定位。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主要定位是综合服务平台和孵化服务平台。就综合服务而言,孵化基地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包括能力建设、项目发展、党建引领、资源对接、项目展示、信息获取等方面的服务。通过综合服务促使社会组织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和自我造血,促进整个公益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在此过程中对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型模式进行指导、支持和推广,使基层管理创新经验得到推广和复制,进而形成新的社会治理格局。
就孵化服务而言,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了公共空间、种子基金、项目咨询、能力建设、资源平台、注册辅导等孵化服务,帮助其顺利度过初创期难关,协助公益创业者具备资源整合等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终将创业方案发展成为公益组织雏形。各类服务还将通过服务平台辐射到区域内尚未入驻的社会组织,并将孵化出的各类社会服务输送到镇街与社区,最终形成一个“1+N”的共享式孵化体系。
在此过程中孵化基地与政府、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镇街之间形成了中介对接、协同合作、服务提供、资源整合与统筹协调的互动关系。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主要孵化模式。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发展过程中打造了具有昌平特色的“3+1”孵化模式。即孵化基地针对社会组织机构发展阶段及发展诉求,提供了组织孵化、项目孵化、组织孵化+项目孵化三种类型的孵化服务;此外还提供空间入驻的服务,社会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
“组织孵化”模式适合于已成立1年左右,拥有一定业务基础的社会组织,“组织孵化”主要致力于帮助这些组织提升自身机构治理水平、建立业务发展模式等工作。组织孵化的关键点在于提升机构核心成员能力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孵化基地开创性地提出了集“资讯、咨询、资本、资源”四位于一体的孵化服务内容,为入孵组织提供能力建设、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导师计划、公益基金联盟等服务。
“项目孵化”模式适合于已成立1年以上,拥有一定业务基础,希望打造机构品牌项目,并将项目模式产品化后进行复制推广的组织。“组织孵化”将会筛选一批创新性强、可产品化后复制推广的优秀项目,为每个项目提供不高于30万元的扶持资金用于支持落地以及模式梳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地还会对其提供项目管理咨询、落地支持协助等服务,同时还会对项目服务成效进行监测评估。
“组织孵化+项目孵化”模式是一种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进行有机结合的创新孵化模式,主要针对未正式注册或初创期的社会组织,这些有公益热情但尚未形成业务模式的初创团队,可结合孵化基地打造的十大工程进行项目孵化培育,并最终建立符合昌平地区实际需求的业务发展模式。
“空间入驻”是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基础性服务,主要为对办公工位有紧迫需求的社会组织提供工位服务。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流程。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的整体流程涵盖入孵筛选、孵化服务、出壳评估三大核心部分,整体孵化周期1年。具体划分为孵化招募及申请、考察筛选、入壳评审、孵化服务、出壳评估、跟踪服务六部分。
孵化招募及申请,主要是发布社会组织孵化招募通知、收集孵化申请材料、与申请机构沟通确保申请材料信息完整真实,最终将全部信息汇总梳理,形成初筛阶段的基础文件。这也是孵化器开展工作的基础,是在众多社会组织中筛选、招募具有广泛社会需求、良好发展前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还符合孵化器宗旨的社会组织“入壳”的关键。考察筛选,主要是结合整体社会组织孵化评审标准,对机构负责人进行多角度考察,同时对其负责机构的业务模式、财务状况等进行多方面了解,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考察记录材料,为最终的入壳评审提供完整的材料说明。
入壳评审,将邀请外部有影响力的专家作为评委,对申请机构进行深入的评审考察,并依照社会组织“3+1”孵化模式中不同的评审指标进行打分排序,最终确定入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机构。孵化服务,将对入孵的社会组织进行组织能力的考核评价,了解组织当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需求,以此建立组织成长档案。并结合实际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培训、专业人才培养、社会资源对接、项目资金支撑等专业化服务。
出壳评估,由孵化基地研究制定针对入孵机构的组织能力考核评价体系,并在入孵时进行基线前测,以此作为判断组织能力是否提升的标准。在孵化服务结束后,孵化基地会在此对入孵机构的组织能力进行测评,并根据测试结果判断其是否达到出孵标准。在项目孵化过程中,对于项目执行成效的评估也是出壳评估的重点,评估结果直接反应资金支持的有效性结果。跟踪服务,孵化基地会对成功出壳的社会组织进行一定时段的跟踪服务,为其提供包括孵化基地公共空间共享、项目落地对接协助、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优先选择等在内的服务,通过这一模式实现孵化服务成效的可持续化。另外对于以“项目孵化”模式进行孵化的社会组织,还将对项目模式的梳理建立、产品化及复制推广进行跟踪服务。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展望
昌平区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新机制、新理念、新模式、新服务的共同作用下,服务于“文化、运动、健康、创新、友好——五好社区”的各类组织、机构,也包括回龙观社会组织协会这样的平台型社会组织。除此之外,还为近百家社会组织及社会服务机构提供虚拟孵化服务等共享服务,即便是没有实际入驻基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机构也可以享受基地提供的各项孵化服务。
在发展过程中,实现了机制、理念、模式和服务的多维度创新。就机制而言,实现了由“政府支持+平台运营+机构统计+民众参与”组合而成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服务创新生态链,具有党建引领政府多部门“协同创新政能量”的示范意义;就理念而言,主要是为社会大众提供旨在激发社会活力的多元化的社会服务;就模式而言,在社会组织孵化领域首创“产品孵化”的思维与模式,同时还提出了“1+N”共享虚拟孵化平台模式;就服务而言,创新性提出“四Z模型”孵化服务体系,同时还将社会组织孵化与商业组织孵化融合进行。
(作者:刘宝君,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北京市昌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