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2010年商品交易市场将呈现四大趋势
作者洪涛              日期:2013-01-06               阅读:1426 次

  我国8万个商品交易市场的规模已经能够满足经济的发展需要,盲目发展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如果布局不合理可能会带来巨量的同业损害风险。

    近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2009北京批发论坛”上表示,2010年,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将呈现规模控制、结构调整、交易升级以及管理创新等四大发展趋势。洪涛认为:

    规模控制。从总体而言,我国8万个商品交易市场的规模已经能够满足经济的发展需要,盲目发展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如果布局不合理可能会带来巨量的同业损害 风险。但是,实力较强的市场可以采取兼并重组的方式整合“休眠”市场、“空壳”市场,实行资本重组基础上的“管理模式”输出。

  结构调整。在总量规模控制的基础上,实行现有商品交易市场存量的结构性调整,减少同质化市场,开办具有特色的市场,发展一些专业性市场,优化现有商品交易市场结构,促进商品交易市场良性发展。

  交易升级。在以上两个主题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地进行商品交易市场交易方式升级,发挥多种市场功能,促进市场的升级和换代。

  管理创新。商品交易市场是一种业态,而且商品交易市场业态是多样的,需要加强管理,改变现有的“管理就是收费”的陈旧方式,采取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管理方式,“经营好商户、管理好商户、服务好商户。

  针对把批发交易等同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同摊位制市场的观点,洪涛认为,批发交易是一种经营方式,任何主体都可以采取批发交易方式,如生产 商、流通领域的经营商。1992年我国对外开放后,许多跨国零售商进入中国均采取了批零兼营的方式。批发市场是一种组织形态,在我国纯粹的批发市场较少, 绝大多数是批零兼营,或者批发兼零售,或者零售兼批发,所以,一般将其称为商品交易市场,国家统计局自2000年以来编辑的《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年鉴》就是 采取的这一称谓。

  洪涛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已经发生了深刻地变化,已经不仅仅是摊位制市场,至今已有25种商品交易市场模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商品交易市场。

  同时,针对有人将大宗商品交易划为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中间市场的观点,洪涛认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是现货,而不是“中间市场”,也不是“准期货”,如果我们不将其归为现货交易市场,就有可能将其带入歧途,甚至“葬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这种新的业态。

  此外,论坛上“北京批发研究基地”揭牌,标志着首个主要以北京批发业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平台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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