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新世纪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管理模式的构建探索
作者刘文霞              日期:2013-08-28               阅读:719 次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研究型大学内部管理模式的重要方式——学术管理模式的探索,旨在建立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合理管理体系,以增强研究型大学在新世纪对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作用。

关键词:研究型大学 学术管理模式科技创新

研究型大学是以创新性的知识传播、生产和应用为中心,以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培养高层次精英人才为目标,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国家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大学。根据武书连发表在《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2年第11期上的《再探大学分类》的学术论文,对研究型大学的定义是:将全国所有大学的科研得分降序排列,并从大到小依次相加,至得分累计超过全国大学科研得分的61.8%为止;各个被加大学是研究型大学。进入21世纪,我国的研究型大学发展获得了长足进步,但是我国研究型大学在内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的加强制度建设以及改革和创新。

学术管理是研究型大学内部重要的管理方式,前剑桥大学副校长阿什比勋爵曾对大学的学术管理做了以下描述:“学术事务是从下向上流动的。最初它由系或部务委员会提出,然后它作为建议上升到评议会,评议会可能留下它也可能退回它,但很少改变这种建议……最后(中间可能还有好几级)到达理事会,作为一项建议等待批准。和评议会一样,理事会可能留下它也有可能退回它;如果理事会对它作出改动的话,那将是严重的违反常规。”[2,p117]

近代以来,我国高等学校大都是在政府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所以我国研究型大学的管理模式总体上可以概括为行政化集权模式:大学被附属于政府权力之下并对政府其负责,学校的行政体制负责大学的日常管理。研究型大学的学术管理也处于行政权力掌控之下,如专家和教授一般不参与学校的行政及管理,在学术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只是被动执行上级部门的指令,这样学术管理组织就会呈现出和行政管理组织类似的特性,出现了学术管理行政化的趋向,在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以及对教师的学术性管理活动中,都会出现倾向于行政化的管理。

但是,最近几年,我国一些大学的学术管理模式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出现了一些亮点,如教授会的成立。北京科技大学近两年就有四个学院成立了教授会,推动教授治学,谁来当院长,由教授会决定;学院引进人才,需教授会投票通过;考核学术团队业绩,也由教授会来考核。教授会,全称是教授委员会,最早源于西欧中世纪,其主要职能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以扞卫学术自由为自己的核心价值取向。国外教授会是教授等学术人员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形式。由教授会来促进大学的管理,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和改革。行政化集权模式的管理模式对于新世纪研究型大学的发展是不利的,因为校级管理层次几乎集中了学校所有事务的决策权,学术领域的管理及学术活动都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 这容易造成:1、学术权力减弱 ;2.学术权力走向行政化 ;3.缺乏保障学术权力的制度和机制。也不利于形成民主、自由的研究氛围,形成正常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在对教师的管理过程中,往往是对教师下达行政指令,这样使得教师的主体性不能发挥出来,教师管理的积极性也往往不能调动。我国的一些研究型大学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也试图努力在学术管理过程中,淡化行政色彩,但行政权力仍然具有干预学术管理的权力,因此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

研究型大学以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培养高层次精英人才为目的,它的学术性属性决定了学术管理在大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先地位,学术活动应该由专家学者们来进行管理,这己经成为国外研究型大学进行学术管理的普遍法则。如美国大学普遍实行民主管理模式:行政与学术权力并存,美国政府教育部门对大学的管理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各个高校内部管理主要是学校董事会、校长以及各种学术性组织。美国大学在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大学独立和自治的传统,所以在大学的管理中,董事会、校长和学术性组织从职责范围和影响深度来讲,权力要比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大。校董事会和校长是大学的实际管理者,学术性组织保证了权力的分层与共享。

我国研究型大学应该将学术管理的权力真正转移到学院、系和教研室等基层教研组织中,使得学术管理组织的重心下移,.扩大中、下层的学术自主权,重新明确校、院、系的管理责权。首先,系以及教研室属于管理的基层单位,是根据学科以及专业建立起来的。一般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都在系或者教研室进行。因此,系或者基层教研室在学术管理活动中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例如包括各种学术活动的规划、学建立各种规章制度等等,同时对本系或教研的人事也有任用、任免等的权力,教师也能够直接进行信息反馈;其次,学院和系不同,处于大学学术管理的中层,,它不是直接参与或管理教学与科研活动,只是一种联系校与系之间的机构,它的作用在于加强系、学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系来处理各种学术事务,起到咨询、建议的作用,接受系对学术管理意见的直接反馈;成立校级教授委员会,作为大学学术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调整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术计划,对于学院和系级的学术管理活动进行监管和协调,使得各学系、院之间以及校外学术交流大大加强了。学院对学校学术管理意见也可以直接反馈。学校、学院、系这三个层次的学术管理组织应该明确各自职责、权力和责任,以促成学术权力由下至上顺畅的互动。

进入21世纪,我国的研究型大学树立了各自的发展目标,有的要建设成世界一流的大学,有的要建设成世界知名、国内领先的大学。研究表明,我国研究型大学现有的管理方式常常脱离了大学的发展目标管理实践中,没有把大学的发展目标作为检验管理成效的指标,一般来说,大学的竞争力往往在于科研水平的高低、杰出的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良好的办学环境等等。所以在我国,发展研究型大学必须首先确立学术管理在整个大学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首先管理目标要明确:打破传统的为管理而管理的思想观念,努力创造适合学术发展的优良环境,大力发展学术生产力。明确管理目标是研究型大学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一切管理实践活动的蓝图。然后再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来实施管理目标。

研究型大学的构成成员大多为高水平的知识分子,属于高层次的社会文化组织。因此他们更加强调追求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要结合个人的发展目标来规划学校的发展目标。首先,管理者要使得广大教职员工了解学校总体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应担负的责任和个人的价值;其次,将管理目标和每一个管理层次对应起来,使得每个层次的管理者都能认识到自己所担负的责任,并能了解各位教师、员工的个人发展目标,在管理实践中,努力将个人发展目标和学校总的管理目标协调、统一起来,这样可以减少实施目标的阻力;再次,积极培育研究型大学的文化土壤,使大学文化在精神层面上渗透到广大师生中去,以利于深层次开展管理活动。

而对于我国正在建设中的研究型大学来说,行政权力的主导地位使得学术管理权利削弱。这样,运用目标管理模式可以使得行政权力更加明确自身职能,使它为学术活动服务而不是只是管理教师与学生,使得长期处于压制状态的学术权力得到大大激活,使权力运行机制得到协调。在研究型大学管理目标实施过程中,校级管理机构应将行政管理权力下放到各个职能部门,实现校、院、系三级管理权力的垂直分配,并明确划分各自的权力范围和职责。扩大学院的行政管理权力,将基层组织参与大学事务管理的范围从教师扩展到学校普通职员、学生、社区成员和其他社会人士。将学术管理权力的重心转移到学校教授会。教授会是教授等学术人员参与到学校管理中的一种集体形式,是集体行使学术人员的权力。下移学术权力重心的大大推动了对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使得以教授为核心和主体的学术权力得到了实施,又能避免诸如外行领导内行等现象的发生,实现了由专家来管理学术,大大提高了学术管理的效率;同时也有助于促进研究型大学精神层面和文化层面的双重建设,使得学术自由、自主的理念真正引入到大学的管理实践活动中去,而这正是大学的根本属性——学术性对大学内部管理的本质性要求。前面提到的北京科技大学的教授会的建立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种尝试,也是民主管理大学的试验。大学改革中,需要综合权衡,根据自身的实际,以及历史、传统、文化等因素,去建立适合自己的模式和运行途径。这是大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大学应对外部挑战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徐澄.中国高校管理亟待建立的制度[J].中国教育先锋网,2006(9)

2、约翰.范德格拉夫.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之比较[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9117

3 陈玉琨.论我国高校内部管理的权力机制[J].高等教育研究,1999,(3):38

4 黎琳.中国现代大学制度中的权力制衡问题[J].现代大学教育,2001,(3):34.

 作者信息:刘文霞,,颜锋,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邮编:100083,电话:1352116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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