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意识教育 |
作者:于洪杰 日期:2014-02-13 阅读:510 次 |
于洪杰 罗伟 李世保 北京化工大学 100029 摘要:本文在对真实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阐述了对高校大学生加强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重要性及方法。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传销组织 中图分类号:G41 参加社会实践是促进高校在校大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学校为学生提供可利用的实践岗位以外,广大学生也积极主动地寻找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如通过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寻找锻炼机会。但恰恰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不法组织以“介绍工作”、“招聘”等名义,通过高薪家教、高薪报酬、良好的锻炼机会等手段,拉拢、诱骗大学生参与传销等不法活动。据报道,“湖南6所高校上百名学生疑被传销组织控制或诈骗,且过去一年湖南省高校发生了10多起学生被困参加传销的案件,涉及数千人”[1]。因此,为了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性,必须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意识教育。 一、案例 1.案例回放 2010年4月的某天,小云在网上得知一则地址为北京地区的家教信息。通过网上的联系方式,她很快与“家长”取得了联系。经过交谈得知这位杨姓的家长因其女儿腿不幸摔断,需请全天候的家教为女儿补习功课。在交谈过程中,小云发现“家长”并不在北京,而是在陕西西安。将信将疑的小云通过在陕西的朋友前去探问,无奈前去探问虚实的朋友在打探虚实的过程中被传销组织控制。适逢学校放假期间,小云和同班同学小赵在朋友“错误”的引导下,仓促的踏上了去往西安的列车。 假期结束后,辅导员老师未见这两名学生返校,通过电话联系得到“我在外面家教,过几天就回”的答复。次日,陕西某大学老师(其学生刚被解救出)通过电话与小云所在学校取得联系,反映小云、小赵两名学生在陕西渭南被传销组织控制。得知情况后,辅导员老师就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学校相关部分以及北京市公安局进行汇报。在学校党委的统一指导下,辅导员老师和学生家长、学生同宿舍同班级同学达成初步的安全约定,以防治他们的不当言行对受困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与此同时,辅导员老师通过电话间接稳定学生的情绪,并传递解救相关信息,为开展营救争取时间。在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被困的详细情况后,学校和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帮助下,学生最终成功获救。 2.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在高校校园偶有发生,纠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发达的网络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现代社会,网络技术发达,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捷的便利,也让人们面对无穷信息难以辩识良莠,从而给了社会上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使他们可以利用网络工具实施远程行骗。本案例所涉及的就是典型的网络设置骗局,导致学生被传销组织控制。 2)大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出现监控盲点 大学生渴望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获得成长。案例中两名学生就是怀着寻找实践机会的良好愿望误入不法传销组织的。对于学生的社会实践,学校一般都具有相应的指导和管理,但这些指导和管理,大多集中于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志愿服务、专业实习、暑期社会实践等,往往忽略了在学期之中小长假及校外勤工助学的监控,造成监控盲点。 3)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学生在学校接受的通常是积极正面的教育,比较单纯,对社会的复杂情况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恰恰因为缺少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在外出寻找社会实践之前,没有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使其在发生被骗且限制了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不能及时得到外界的救助。 尽管学生安全获救,但教训是惨痛的,学生不仅付出了时间和金钱的代价,而且其身心更受到严重的摧残。虽然事后学校及时地对这两名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工作,但是他们一时很难消除从事件中给自己心理上造成的冲击,身心受到伤害后也很难继续学习,心中的伤痕将永远停留在心底不可抹去。 二、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意识教育的几点思考 “社会实践对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建立起对社会客观合理的认知、逐步形成科学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起着重要的作用,对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是其成长过程中主动寻求锻炼,以积极心态迎接社会化的有效途径。但从以上的案例看到,传销组织的不法行为不仅使学生无法安全正常的参加社会实践的锻炼活动,而且还给学生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因此,在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1.依托辅导员深度辅导加强对社会实践的监控 “深度辅导,即在充分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家庭状况、学习生活情况等基础上,总结学生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辅导计划,为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有力支持”[3]。辅导员对学生的深度辅导是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情况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具有针对性的实现对学生健康成长的科学指导。 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形式较多,如,志愿服务、勤工助学、专业实习和课外科技活动、暑期社会实践等,每一种实践形式的内容和对学生的锻炼作用各有侧重,学生应根据锻炼目标合理选择和安排实践环节。辅导员老师应在深度辅导过程中,深入了解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状况,实现分类别指导,并做好学生社会实践记录,包括实践的时间、实践的地点、实践的目的、实践的内容等详细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详实记录,一,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监督和考核;二,通过记录,可以随时了解学生的社会实践状态,动态调整与指导,使社会实践的指导更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更重要的,是能够掌握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状况。 2.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科学指导 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科学指导,可以提高社会实践实效性,防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盲目性。 首先,“将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专门设立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课,从理论上实现对广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普遍指导,并将其纳入学分考核,从教学管理角度进行过程指导、监督与考评,实现理论指导与过程指导相结合,促进学生社会实践的有效实施”。其次,“结合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整体指导与化整为零相结合的指导模式”。“目前,许多高校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主要实现对学生学业与职业、思想与成长的指导。这些教师都有许多社会企业资源,不仅能够很有效的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缓解因为学生过多而造成的实习困难的问题,而且,以这些老师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厚德博学的品格,可以对大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有效疏导,帮助学生取得对社会的客观与合理的认知”[2]。 3.规范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管理机制 规范管理,从机制上保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普遍安全。 志愿服务、专业实习、课外科技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从广义而言都是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对于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其管理方法及程度都有所不同。因此,学校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实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于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学校一般都建有志愿服务总队,统领学校各院基层单位的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对志愿服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在此过程中负责对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对于专业实习,属于第一课堂教学计划实践教学环节,由专业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进行统一安排实施与指导,是管理程度最深的一类实践。课外科技活动类实践,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主要依托于“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体系”[4]来实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自发性,活动区域较明确,比较容易实现安全管理。可见,以上三种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形式主要受实践内容影响,比较容易实现安全的管理。但对于勤工助学和暑期社会实践而言,实践的内容与形式灵活多样、地点不固定、环境复杂,这些因素使安全教育也变的错中复杂。所以,必须加强这两类社会实践的监督和管理。 4.加强校外勤工助学的监督与管理 勤工助学是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也是贫困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一种途径。勤工助学以校内为主,同时还有部分学生参与校外的勤工助学工作。对于校外勤工助学,除了部分工作是学校联系以外,大部分由学生自行接洽,其形式和内容多样,如参与商业促销、家教、家政等。而这类实践活动常常是个体行动,一旦面对外来侵害时,其抵抗力量微弱,实施营救工作困难。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个薄弱盲点实施不法行为,如上述案例中小云的遭遇。加强校外勤工助学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登记与交流机制,就是要在辅导员深度辅导前提下,深入了解学生参与校外勤工助学基本情况,通过严格登记,加强过程监督,实现对学生安全监控。 5.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 暑期社会实践是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普遍形式,分为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等形式。对于团队实践,学校在组织过程中会给予较多的指导和经济支持,也是容易出效果的一种实践形式。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更多的是参加个人或少数人组合的实践。这种实践形式灵活,时间自由,也更符合学生自身需求。但目前由于社会上各种骗术层出不穷,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状况,其辨别是非的能力显得力不从心。学校应加强在校学生辨别是非的教育,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学会在参加社会实践中有效的保护自己。 三、结语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迅速获得所需信息。但同时,信息的无限度的膨胀给人们带来了另外一方面的不便,即如何明辨是非,分清良莠。在校学生接受的往往是积极正面的教育,相对而言比较单纯,那么,作为日常教育与管理的老师,就必须在给予学生积极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教育,让学生客观合理的面对社会纷繁复杂状况。 作者简介: 于洪杰:女,博士,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分党委副书记,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参考文献: [1] 湖南6所高校上百名学生疑被传销组织控制或诈骗,京报[微博]2011年3月23日01:42报道 [2] 于洪杰,李世保,任峰. 探索大学生社会实践科学指导的新途径.管理观察,2011,426(7):100-101 [3] 朱冬香,王洵.第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创新工作论坛论文集:第二辑.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9. [4] 于洪杰,任峰,王星星. 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体系构建的探索与实践.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1,12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