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逆淘汰制度溯源

作者季乃礼  网站编辑sxs7  来源人民论坛  日期2014-09-23

  核心提示:中国政治制度的形成,既受久远的风俗、习惯的影响,也受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的影响,同时也受政治思想的作用,是风俗、习惯,与思想、决策者互动的结果。风俗、习惯带来了任人唯亲,君主绝对权力的要求决定官员臣仆用事,而儒家思想则在官员的选拔中赋予了道德极大的权重,由此形成了治国才能的官员在升迁过程中的三大障碍。

  制度一旦形成就会在很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同时,制度所建立的规则、规范等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即人们必须要与制度相适应,才能适者生存。最后,制度本身所确立的惯例、规范、规则等等带有某种独立性,即使制度本身消失了,但制度所孕育的文化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发挥作用。譬如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已经消失,但政治制度运用过程中所体现的思想、文化却依然在起作用。在中国的传统政治制度中,最可能受到重用的是亲信、臣仆,然后是道德之士,治国的才能在诸多因素的影响被挤到了边缘的地位。因此,对中国传统社会存在的逆淘汰现象进行分析,离不开制度的视角。

  政治制度中的宗法色彩导致任人唯亲

  逆淘汰的现象在中国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原始社会,由于是氏族社会,社会地位的高低是按照与权力拥有者血缘关系亲疏的标准确定。中国的氏族社会与中国特有的生产方式密切相关,中国是集约式的农业,人们多取族而居,共同开垦土地,灌溉农田,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国由氏族社会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并没有摆脱原始的血缘关系。

  中国早期国家中,官吏的选择基本上任人唯亲。在商和西周时代,官员的选拔并不是按照“贤贤”的标准,而是“亲亲”的标准。大小贵族自然是政府各级官员,国家机构无异是宗族的扩大。具体来说,就是用“亲亲”的原则决定人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也就是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的高低。

  譬如,商代以“亲亲”决定官员地位高低的原则,到西周进一步制度化。西周初年,周公主持了一次大规模的分封,大封同姓诸侯,所封诸侯有七十多,其中姬姓有五十多。其中,几个比较大的诸侯国几乎全部是周王宗族的人。

  春秋末期以后,随着“贤贤”原则代替“亲亲”的用人原则,官僚体制开始代替“世卿”制,君臣间的血缘和姻亲关系也逐渐脱离,“贤贤”成为衡量和选拔官员的标准,但是真正落实到实践中却往往大打折扣,宗法制对官员的选拔依然产生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官员选拔中任人唯亲的现象依然存在。自汉代以来,历代的皇亲国戚皆能够加官进爵,他们不用苦读儒家经典,照样可以登堂入室。一些少数民族政权甚至把这种特权待遇扩展到整个民族,譬如元朝和清朝。由于一些制度的推行,甚至出现了跨越几个朝代,兴盛几百年的名门望族。东汉由于察举制而形成了世家大族,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的选拔制度,结果导致门阀大族的形成。凡是出身士家族的,年纪轻轻即可官至高位。出身庶族的官员,很难获得晋升的机会,即使有机会升至高位,也会被士族出身的人歧视。隋唐以降,兴科举使任人唯亲的现象有所缓解,但是时有存在。南宋时代,在身为宰相的秦桧指使下,自己的孙子秦埙省试、殿试都是第一名,姪子、姻亲也都高中进士,招致士大夫的强烈不满,后来皇帝亲自评阅,最终将秦埙降为第三。(《宋史.秦桧传》)

  其二,由对血缘的重视延伸为对乡情、友情、师生之情,甚至是上下级之情的重视。在《三纪六纪与社会整合》一书,我曾经提出了拟宗法化的概念,所谓拟宗法化是指社会中非血缘的各种社会关系宗法化。各种等级关系被渲染成父子相生关系,使森严的等级关系蒙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各种平级关系被渲染成兄弟关系。如君民关系被饰成父子关系,天子是百姓的父母;朋友饰以兄弟关系。由此,社会上非血缘的各种关系被宗法化了。这对官员选拔的影响就是,掌握选拔之责的官员往往重视被选拔者与自己的乡情、友情、师生之情,乃至于自己的老部下。

  君主制下官员的角色是臣仆用事

  自商以来,形成了以君主为首的政治制度,王位的获取采用父子相袭的世袭制,自战国以来更是形成了君主专制制度,直到清朝结束,这种制度的性质并没有多大改变。王位世袭的制度要求官员的角色是臣仆用事。

  所谓臣仆用事,不但要求官员自身绝对忠诚,同时要求官员的实力和名望要与君主拉开距离,绝对不能对君主构成威胁,否则即使大臣自身并无反叛之心,但其功高如果震主,不但得不到升迁,甚至会召来杀身之祸。但是即使如此,君主仍然对一些有才能的大臣不放心,因此臣仆用事的第二个含义就是君主重用自己身边的奴仆,权力的重心逐渐由宰相向君主的奴仆转移,从而导致政治制度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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