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古都名城保护的重大机遇

作者孔繁峙  网站编辑李爱玲  来源《前线》  日期2010-09-03

  编者按: 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后,原来的四个城区合并为两个城区,“崇文区”、“宣武区”的表述从此淡出人们视野。原来的四城区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文化资源最为重要和集中的区域,对这一区域的调整引发了人们对文物保护问题的关注,有人担心区划调整会造成对各区原有文化的破坏。鉴于此,本刊特约请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撰文,谈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大意义及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形成的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四个城区的划分,已越来越不适应北京的城市建设发展与古都名城保护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开展的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体现了北京市委市政府全面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心,是市委市政府在北京建设世界城市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不仅为北京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了契机,也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一、行政区划调整,将以新的方式促进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是有利于北京古都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举措。其对北京文物保护的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利于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规划。2004年新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城市建设与历史名城保护的经验及教训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在市域范围内构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北京未来空间发展的战略构想,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发展提出了宏伟目标,对北京历史名城的整体保护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历史名城保护与首都现代化发展,是时代赋予首都北京的两大历史任务。北京核心区的区划调整,将有利于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在规划中,北京城市核心功能区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空间上是重合的。如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任务由原来的四个城区承担,不利于统一管理和整体保护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同样,核心功能区的建设也会出现争夺项目的情况,也不利于城市的“一盘棋”发展。区划的调整,将使落实规划的环节减少、资金节省、效率提高。因此,核心区的区划调整,将会使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得到通盘考虑,有利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落实。

  有利于古都城市的保护与首都城市的发展。目前,恰逢国家“十二五”规划编制时期,各部门都在抓紧制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规划,制定发展目标。这次核心区区划调整后,新成立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可根据新的区划以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总体要求,编制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五年规划,有序开展古都保护与首都城市建设,在有利于古都保护的同时,也有利于城市发展,促进北京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双赢。

  有利于历史名城传统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原来的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是历史名城传统文化资源最为重要和集中的区域。在区划范围内,拥有故宫、天坛2处世界文化遗产,还有数量众多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人故居、挂牌保护院落、优秀近现代建筑等文化遗产资源,与众多的老字号、北京传统手工艺、戏剧、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文化资源。新东城、西城的区划,将以北京传统的中轴线为界,有利于整合文化资源,开创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两翼齐飞”的新局面。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能够得到比区划调整前更加坚实的经济支持,有利于加快解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使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得到全面、均衡和更有效的发展。文化资源的整合也有利于利用扩大区域范围带来的资源集中的优势,为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合理利用提供条件。

  二、调整后的城市区划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在看到核心区区划调整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新的区域名称与历史地名延续的关系。一部分人士认为,“东城”、“ 西城”只能体现行政管理上的地理划分,对崇文、宣武区域内的内涵保护表示担忧。因此,妥善处理好新的区域名称与历史地名延续的关系,对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新的区域名称的确是从行政管理上的地理划分而来,但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新区划的称谓,而在于:一是对于新区域内历史地名的尊重、保护与沿用,要将它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予以全面保护。二是对于区域内的传统街区格局、胡同风貌、建筑景观等方面,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格的、整体的保护。这将是今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北京城市发展能否得到双赢的重要评估内容之一。

  古都保护与首都发展的关系。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的定位是“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这也是首都建设发展奋斗的目标。在这里,古都保护与首都发展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古都的保护将增加“国家首都”的品位、促进“国际城市”的建设、充实“文化名城”的内涵、加强“宜居城市”的条件。

  与此同时,首都的发展同样会为古都保护提供经济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古都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新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2004年—2020年)》中首次提出了北京名城“整体保护”的总体构想,在“整体保护”这一规划思想的指导下,北京市采取了果断措施,停止了旧城内对胡同四合院“拆平建楼”式的危房改造方式,并且每年拨出10亿元专款,用于旧城历史街区和胡同四合院的维修、保护工程。毫无疑问,核心区区划调整将对此项工作产生进一步的促进作用,从而促使北京名城保护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北部区域与南部区域的保护发展与区域特色的关系。从历史的角度看,老北京“京味文化”的地域特征是以现在的前三门大街作为分界线,大街以北是明清北京城内城,此区域内有皇城、紫禁城以及皇家园囿、大量的皇家坛庙、王府等典章建筑,胡同宽阔、规整,大中型四合院居多,更多地体现出皇家文化特性;大街以南地区,既是北京城起源之地,也是京城会馆、戏院最集中的区域,胡同曲窄,中小型四合院居多,具有强烈的市井特色,是宣南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 因此,区划调整后的东城区和西城区,需要处理好北部区域与南部区域保护发展与区域特色的关系。既要在城市发展的同时,保护好北城的典章建筑与南城的会馆茶肆建筑,也要在保护好北城皇家文化与南城市井文化特色的同时,不断拓展、挖掘,赋予它时代内涵。

  另外,现在的北京城区一直存在着南、北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无论是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上,还是在卫生、教育等方面,北京城区的北部地区一直较南部区域发展得好。此问题在区划调整前的四城区体现得尤为明显。城区区划调整后,不仅使城区南部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得到支持,而且也必将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因南北部财政收入在经费上造成的不平衡问题得到缓解,进而使老北京的“京味文化”与南北的区域特色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

  东、西城区的区域保护发展的协调统一的关系。区划调整后,东、西城区的核心区域将从四个相对比较分散的地方政府,整合成相对集中的两个区级政府,这无疑更有利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北京旧城区,历史上就是一个整体,因此,新东、西城区之间的区域保护与发展也必须以协调统一的关系处理。一方面,两区的发展应依据新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有关规定,协调城市的发展、功能。另一方面,两区也需协调统一认识、步骤,落实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工作,二者不可偏废。

  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首都城市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样,这也是时代赋予首都北京的两大历史任务。要完成这两大历史任务,必须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历史与现代、遗产与经济、南部与北部、东城与西城的关系,使首都北京全面可持续地达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

  (作者:北京市文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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