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会使人生失败

作者■程福明  网站编辑sxs3  来源《解放军报》06版  日期2016-12-29

  近日观看《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片,苏荣、周本顺、白恩培等多名因违纪违法而落马的原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现身说法,讲述其被腐蚀拉拢和走向堕落的过程,使人感到,腐败分子的堕落毁灭之路,无不是从小吃小拿开始,从“微腐败”发展为“大贪”“巨贪”,直到最终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的。可见,“微腐败”是腐化堕落的温床,是“巨腐”的种子,若不加遏制,就可能成为“大祸害”,给党的事业、人民利益造成损害,也由此而引出一幕幕人生悲剧。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强势推进,在给我们敲响警钟的同时,却也能听到身边有的人讲,贪污腐败虽然让人痛恨,但平时占点小便宜、收点小东西,算不得什么事,只要不太过分就行了。这种“灰色论调”好比作风建设中的杂质和灰尘,如果不从思想上彻底清理,不从行为上坚决制止,就会把风气搅浑,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沾染雾霾。“微腐败”看似事小,其危害不微。如果基层干部牙膏、卫生纸等生活用品没了,就让战士捎带,而不掏腰包;如果把官兵休假归队带回“土特产”当作所谓“传统”不加制止,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形成潜规陋习,腐蚀内部关系,产生的就不是凝聚力而是离心力,损害的是党员形象、带兵人威信,影响的是部队风气建设和战斗力建设。

  从党员干部个人角度讲,“微腐败”的思想行为不加以根除,就难有纯粹、纯洁可言,丧失的不仅是在官兵中的形象威信,还有组织的信任。“微腐败”虽微,却是品质和行为上的“硬伤”,有“硬伤”就难过硬,对维护党员形象来说是“伤不起”的。目光短浅、心为物役的人才会贪图蝇头小利,殊不知为了小利而伤大义,放弃党性原则,毁了自身形象,触犯了党纪党规,实在是得不偿失。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遏制“微腐败”就要加强监督,针对基层官兵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士兵身边的不正之风,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加以反对和纠治,做到无微不“治”,发现苗头“拉警报”,遇到红线“踩刹车”。同时也要靠党员干部的自省和自律。每一名党员干部如果都能提高对“微腐败”危害性的认识,做到洁身自好,挺纪在前,预防为先,就能有效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自觉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火墙”,给自己的成长进步画好“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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