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 星期一

王伟光

                            日期:2013-04-28               阅读:17675 次   

王伟光
1967年11月至1978年2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39团战士、会计、文书、团政治处干事、连指导员、团党委委员;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北京大学哲学系学生、党支部书记;1982年2月至1984年12月,中央党校理论部硕士研究生、党支部书记;1984年12月至1985年9月,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1985年9月至1987年12月,中央党校理论部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党支部书记;1987年12月至1992年8月,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副教授、室主任(期间,1991年1月至1992年8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挂职,任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副书记);1992年8月至1993年8月,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1992年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7月被评为教授;1993年8月至1994年2月,中央党校教务部常务副主任;1994年2月至1995年1月,中央党校校委委员、中央党校教务部常务副主任;1995年1月至1997年3月,中央党校校委委员、教务部主任,1996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1997年3月至1998年2月,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副秘书长;1998年2月至2007年12月,中央党校副校长;2007年10月当选为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2007年12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籍  贯:山东海阳
学  历:
出生年月:1950年2月
职  务: 院长、党组书记
工作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领域:
专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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