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运成:提高依法开展政治工作的能力素质

作者吕运成  网站编辑sxs9  来源解放军报  日期2015-01-14

  法必须懂法,懂法才能用法。依法开展政治工作,必须具备过硬的法治素养。只有着力加强对法规制度的学习掌握,深入研究运用法规制度的基本方法,理清依法开展政治工作的具体思路,才能提高依法开展政治工作的能力素质。

  坚持依据法规制度筹划政治工作。法规制度体现了党的意志。依据法规制度筹划政治工作就能确保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旗帜为旗帜,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依据法规制度筹划政治工作,做到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始终与法规对表、用法规论证,做到学法在先、议事在后;凡是法规制度明确规定的都坚决落实,凡是明令禁止的都坚决不做。

  坚持依据法规制度履职用权。当前,法规制度已经涵盖政治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各级各职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力,都规范得非常明确和具体。在实际工作中,要强化层级意识、职责意识、全局意识。对需要上级决定的事项不擅权,坚持逐级请示,坚决服从;对自己职责内的事情不推诿,坚持敢于担当,认真落实;对下级职权内的工作不包揽,坚持层次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依据法规制度调节工作矛盾。随着新形势下我军政治工作的加强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推进,部队各项工作任务复杂繁重,如不注重调节控制,势必造成工作忙乱,甚至出现争时间抢人员、相互“撞车”等现象。要注重依据法规制度,发挥向上“对接”、内部“调控”、对下“分流”的作用,及时搞好结合、“变压”。特别对上级只提指导性意见的工作,要从自身实际和基层承受能力出发,能合的合、可缓的缓、该减的减,切实防止落实法规制度上的形式主义、照搬照抄。

  坚持依据法规制度解决棘手难点问题。实践证明,按法规制度办事,解难题才能不难。否则,就会失规、失范。比如,住房、待遇、伤病残以及老干部移交和官兵涉法问题等,如果单纯运用行政手段去解决,往往难以奏效,有的一时解决了,也可能会留下“后遗症”。因此,必须重视发挥法规制度的刚性作用,靠法规制度和相关政策来提供认识基础、划清是非界限、把握原则条件,坚持既讲感情更讲法治,确保解决问题的权威性、长效性。

  坚持依据法规制度推动工作创新。法治和创新并不矛盾,创新的工作需要法规制度来定向,法规制度的落实也需要创新来推动。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不仅不会束缚开展政治工作的手脚、制约政治工作的创新,而且对政治工作的与时俱进具有保证和促进作用。在工作实践中对法规制度不能一般化地学习运用,而要结合实际创新落实,不断增强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

  (作者单位:陆军第26集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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