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把推进改革与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融为一体,不仅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还要把权力运行的良好生态建立起来、固化下来

在改革实践中把权力运行规矩落下去

作者邢连杰  责任编辑sxs1  来源解放军报  日期2017-01-18

  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作为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体现了思想引领与机制建设两手抓、用好权力与防控偏差两手都要硬的治党思路。特别是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现实针对性很强、经纬度很明,体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政治要求。

  当下,我军正在进行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各级手中的权力功效将大于平时,所左右的已不是一般性、日常性的工作运转问题,而是革故鼎新性、塑造力很强的变革问题,能不能把权力用好,全军上下都十分关注,且对军队长远发展都有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把推进改革与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融为一体,不仅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还要把权力运行的良好生态建立起来、固化下来。

  强化“铁纪铁规”意识。《准则》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军是党绝对领导的军队,必然要求军内党的组织和个人不论职权大小,都要按照《准则》办事,特别是在实施改革时,决不能认为岗位特殊、事务特别而我行我素,或搞选择性执行。郭伯雄、徐才厚乱党乱军的教训表明,党赋予的权力不论在哪一级运行出现了偏差,都会使党的事业受损,军队战斗力受害。我们必须以“没有例外”来保证“不出意外”。

  强化“三个不能”意识。军队这轮改革压缩规模、撤并降改单位多,精简员额数量大,各级都面临较大压力,可以说每一步决策、每一项指令、每一个取舍,既关乎发展成效,也关乎官兵切身利益。如何把这件大事难事办好?很重要的就是把握好“三个不能”,即“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这是党在深刻总结执政经验基础上划定的用权红线,也是确保我军按照党的意志行动的准绳。我们要充分认识其科学机理,正确区分上级与下级、班子与个人之间的权责关系,自觉摆正自己在权责体系中的位置,以正确的权力观保证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

  强化“阳光用权”意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秉公用权极为重视,指出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对于军队改革攻坚来讲更具有特殊指导意义。军队是要打仗的,改革是为了加快提升战斗力,因而在权力使用上,只有秉公而为,不掺杂任何私心私利,才能形成令官兵深信不疑的公信力和权威力,有了这个基础,即使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再多、难度再大,也能形成坚决的执行力。这就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如何公正用权、阳光施政等问题,切实搞清改革过程中哪些工作要公开、哪些要保密,哪些要充分发扬民主,哪些必须强化集中等问题,确保党赋予的权力紧紧围绕激发战斗力、实现打赢目标而运转,坚决杜绝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等现象。

  强化“依法监督”意识。《准则》强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并对党员应该怎样行使监督权、各级如何处置问题、怎样对待反映问题的同志等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但也要认识到,这项工作在实际运行中敏感性很强,准确度要求很高,监督不到位会影响党的事业,举报有失误也会误伤好同志,因而必须加强执纪遵规教育,让每级组织与个人都明白,在用权与监督两个方面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哪些做不好是要追责的,使之无论是监督他人,还是接受监督、纠正问题,都应该出于党性,做到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履责为党,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尽到监督责任上,为深化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作者为陆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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