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网站编辑sxs17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7-01-23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政府

  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5%、4%。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左右。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8.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二、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9.严格落实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0.修订并落实污染行业淘汰退出目录,关停退出5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

  11.全面清理整治镇村产业小区和工业大院,清理整治2570家“散乱污”企业。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区政府

  12.加大疏解批发市场力度,完成动物园地区、大红门地区、天意、永外城等批发市场的撤并升级和外迁,基本完成官园、万通、雅宝路地区等批发市场的调整疏解和升级改造。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有关区政府

  13.加快部分市属高校、医院疏解步伐,全面推进既定项目的落实,抓好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电影学院等高校新校区建设,加快建设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实现天坛医院新院试运行。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有关区政府

  14.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城六区人口规模和开发强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15.落实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意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疏解腾退土地挂钩机制。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6.积极推动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和首都地区环线高速规划建设,实现京秦高速全线竣工,抓好轨道交通平谷线建设,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重大项目办、有关区政府

  17.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1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4万亩京津保造林绿化任务。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8.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推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跨省市河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19.做好产业对接协作,引导产业项目向曹妃甸示范区等地转移集聚,推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打造特色鲜明的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张承生态功能区绿色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

  20.扎实推进新机场外围市政交通项目,启动实施临空经济区规划。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大兴区政府

  21.坚持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以新的理念编制各项规划设计,严格规划执行。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区政府

  22.抓紧行政办公区和配套设施建设,年底四大市级机关和相关市属行政部门率先启动搬迁。

  主责单位:市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机关搬迁工作指挥部

  23.完善副中心内部路网系统,建设广渠路东延段并开展沿线环境整治。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朝阳区政府、通州区政府

  24.推进一批优质教育医疗项目落地。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通州区政府

  25.建设环球主题公园。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通州区政府

  26.基本消除通州区黑臭水体,实现副中心现有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通州区政府

  27.实施海绵城市试点,大力推进森林湿地和公园绿地建设。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

  28.深入挖掘以运河为核心的城市副中心历史文化资源,塑造鲜明的城市特色。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区政府

  29.坚持建管并举,努力提高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

  主责单位:市编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通州区政府

  30.新建竞赛场馆和相关基础设施全面开工,积极推进现有竞赛场馆改造工作。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冬奥组委

  31.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普及冰雪运动和冬奥知识。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32.全面开工建设世园会园区展馆、世园村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公共景观建设,开工建设部分展园,推进国际国内招展工作。

  主责单位:世园局、延庆区政府

  33.启动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筹备工作。

  主责单位:市旅游委、平谷区政府

  34.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抓住改善民生、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对河北省16个区县的对口帮扶,认真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完成京蒙对口帮扶、京沈对口合作及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年度任务。

  主责单位:市支援合作办、市南水北调办、有关区政府

  三、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首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35.坚决退出低端无效供给,支持首钢集团化解外埠产能,退出处理危险废物以外的全部水泥产能。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

  36.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支持分类处置50户以上“僵尸企业”。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37.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实施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新兴消费,进一步提高服务消费比重。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质监局

  38.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和旅游休闲度假项目,推进昌平、延庆、平谷、怀柔、门头沟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主责单位:市旅游委、有关区政府

  39.聚焦重点促投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实施230项市级重点工程。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重大项目办、各区政府

  40.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7条具体措施,推动重点项目落地。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

  4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批中介服务和基层各类证明。

  主责单位:市编办

  42.推进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

  43.所有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

  44.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试点。

  主责单位:市工商局

  45.加强信用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46.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主责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47.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重点抓好11个国家级示范项目。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48.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有关区政府

  49.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研究推出职业经理人、员工持股等改革试点。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50.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大企业调整重组力度。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5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编办

  52.落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奥体文化商务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科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人力社保局

  53.支持传统优势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加快机器人创新产业基地、集成电路产业园、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园建设,推动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顺义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4.完善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提升总部经济。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

  55.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乡镇统筹利用试点,基本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56.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任务。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57.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培育发展功能性特色小城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规划国土委

  58.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

  主责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农委

  59.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调减退出高耗水种养农业,着力发展现代种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都市型现代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

  主责单位:市农委

  60.抓好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主体工程。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委

  61.推进300个美丽乡村建设,实施6万户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全面完成第三轮山区搬迁计划。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62.聚焦低收入农户增收,大力推进“六个一批”精准帮扶,努力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

  主责单位:市农委

  63.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完成国家已批复的试点任务,抓紧推出试点深化方案和新一轮开放措施,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服务贸易发展。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

  64.打造更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有进。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

  65.落实我市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引导企业有序“走出去”,深化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重点城市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境外产能合作项目。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

  四、下大气力治理“大城市病”,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66.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把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形成支撑,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7.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68.集中开展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和商改住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群租房和出租大院,完成地下空间三年综合整治任务。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防局、有关区政府

  69.严厉打击开墙打洞、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

  主责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

  70.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综合整治,完成100个市级挂账重点地区整治任务。

  主责单位:首都综治办、市农委、市城乡办、有关区政府

  71.全面启动“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推进“二绿”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

  主责单位:市城乡办、市规划国土委

  72.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完善积分落户标准和政策,做好人口服务管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首都综治办、市人力社保局

  73.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

  74.继续大力压减燃煤,完成7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实施40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零”,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采暖季结束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停机备用,全年压减燃煤30%、总量降至700万吨以内。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有关区政府

  75.抓好重型柴油车管控,推动实施六环路重型柴油车限行,公交、环卫等行业新增重型柴油车全部安装颗粒捕集器。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76.在城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划定区域实施低排区管控,不符合国Ⅲ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使用。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有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7.供应第六阶段成品油,淘汰老旧机动车30万辆,两年以上出租车全部更换三元催化器。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8.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79.加大工业治污减排力度,完成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加快实施燕化低氮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修复等治理工程。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有关区政府

  80.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全面落实施工单位责任,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81.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增加环保执法编制,加强环保警察队伍建设,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惩处偷排超排行为。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82.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

  83.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公交服务,新开和优化调整40条公交线路,完成600公里自行车道和步道整治,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2%。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有关区政府

  84.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开工建设2条轨道交通新线,年内增加运营里程30公里。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

  85.推进兴延、延崇等高速公路建设,抓紧建设西外大街西延、姚家园路、丽泽路等城市快速路。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86.实施100项疏堵工程,推进城六区次支路建设,畅通道路微循环。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有关区政府

  87.开工建设北苑北、苹果园等综合交通枢纽。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88.推进智慧交通建设,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遏制因乱致堵。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首都综治办、市城管执法局

  89.增加居住区停车设施,加强路侧停车管理,在城六区建设12处停车管理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有关区政府

  90.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促进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91.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92.实施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污水管线和农村分散处理设施建设,城六区建成区基本完成污水收集管网铺设。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93.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改善国家和市级监测断面水质。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94.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9条,完成57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有关区政府

  95.建成运行6项垃圾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7%。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96.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完成100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

  主责单位:市农委

  97.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做好工业企业原厂区污染土壤治理,开展废弃矿山修复工作。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有关区政府

  98.推进延庆、密云、怀柔、平谷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门头沟生态发展水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99.新增造林16万亩、城市绿地600公顷,建设14处城市休闲公园和郊野公园,恢复和增加湿地2200公顷。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100.强化市级统筹协调,完成组建区级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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