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信息孤岛 释放司法红利

——看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如何先声夺人

作者本报记者 管筱璞  责任编辑sxs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9-11-01


2018年10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抖音”诉“伙拍”开庭,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在该案中首次得到应用。(资料图片)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依托司法区块链“天平链”,将智能合约编入链中,成功实现全国首例调解协议的自动执行立案,这意味着,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真正实现落地。

  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具有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有人形象地称之为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近日,“区块链”再度成为热议话题。

  业内人士判断,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上,中国正在抢占赛道。2018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到,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注:哈希值通常用一个短的随机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字符串来代表,是一组任意长度的输入信息通过哈希算法得到的“数据指纹”)、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区块链技术电子存证进行法律确认。

  记者观察发现,目前,伴随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日益发挥作用,司法效率有效提升,司法红利持续释放,这将成为区块链技术应用落地的重要场景之一。

  从几个月到一瞬间,提升电子证据认证效率

  去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为证明被告深圳某公司在其运营网站中发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相关作品,原告杭州某公司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了侵权网页的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码识别,并将该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等压缩包计算成哈希值上传至区块链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首次确认以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

  “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既不能因为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属于当前新型复杂技术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认定标准,也不能因该技术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而降低认定标准,应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其证据效力。

  无独有偶,4个月后,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的“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出现了相似的一幕。在庭审过程中,网络法庭播放了原告提交的由区块链技术抓取的视频证据。据悉,进行区块链取证的是第三方平台中经天平。

  区块链取证如何进行?中经天平版权商务总监刘劲雄向媒体介绍:“本次取证分为取和存两个阶段。在事前取的时候,我们通过网页取证、检测网络环境,包括查看对方IP地址、查看对方的注册备案号、登录对方的主页等综合手段来证明证据的真实性。也就是说,原来公证处要做的事情,我们把它搬到线上做一遍。”

  取证后,如何保证证据不被篡改?刘劲雄解释道:“区块链主要解决的是存的问题。取完之后,我们对它提取一个哈希值,也就是这个证据的唯一ID,这个值是永远不变的,然后我们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分布式存储,保证不被篡改。”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颜君看来,“跟公证相比,区块链把取证时间从几个月减少为瞬间,把取证的物力成本从一大摞卷宗降低为一个哈希值32字节,财力成本从上千元降低到了几块钱,甚至免费。”截至今年8月,该院运用区块链技术在线采集证据已达640多万条。

  存证防止证据被篡改,验证解决取证认证难

  独家摄影作品、数字音乐被盗用,原创文章未经许可被转载,原创视频未经授权被随意剪辑到处传播……现如今,这些版权纠纷在互联网上时有发生。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著作权、在线金融、电子合同、电子交易等应用逐渐成为企业的核心业务模式或经营资产,由此引发的交易纠纷数量呈现几何级增长态势。

  创新源于痛点的驱动。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表示,由于电子数据存在“虚拟性、脆弱性、隐蔽性、易篡改性”等“先天不足”,在实际审判中缺少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实操手段,加之一线法官对互联网技术不甚了解,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被采信的“难度高、效率低”。去年,情况有所转变。

  2018年12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国内首个由互联网法院主导建立、产业各方积极参与的电子证据开放生态平台——“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创立之初就吸纳了司法机构、行业组织、大型央企、大型互联网平台等18个节点共建,吸引了来自技术服务、知识产权、电子合同、金融服务、第三方存证等25家应用单位接入。目前,上链电子数据超过900万条,跨链存证数据量已达上亿条。案件审理过程中验证跨链存证数据2349条,涉及案件444件,经庭审质证,无一例当事人对区块链上存证、认证的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

  “天平链”具体如何应用呢?据介绍,应用接入方在产生或者接收到电子证据后,及时对其进行摘要处理,并广播到可信联盟链网络,存证成功后“天平链”返回唯一的存证编号;当有诉讼发生时,应用接入方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提交电子证据和存证编号;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根据诉讼编号向可信联盟链查询存证内容;根据存证内容,自动摘要对比以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存证时间。

  简而言之,在司法实践中,“天平链”一方面可以对当事人上传到电子诉讼平台的诉讼文件和证据进行存证,防止篡改,保障诉讼安全;另一方面可以对进行过“天平链”存证的诉讼证据进行验证,解决当事人取证难、认证难的问题。

  在强调“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互联网审判模式中,证据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法官刘书涵在审理一起侵权案件时,起初被告态度强硬,拒绝承认侵权行为,要求线下核实证据,也拒绝调解。刘书涵通过诉讼平台向被告推送相关证据材料时发现,证据是在区块链存证平台上取证的,这个平台也与“天平链”进行了对接,对涉案数据的一致性已经通过验证。

  正当她庆幸自己找到了调解的突破口,却意外接到了被告“松口”的电话,询问“取证数据保全证书”的由来。最终,这个案子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了20余天。从不承认侵权行为,到主动要求调解,刘书涵对“证据的力量”有了新认识。

  “如果容易发生纠纷的高风险业务都事前在‘天平链’上进行证据固化,那么参与方再进行作假抵赖的成本就会非常高,大家就会遵守规则,互联网就会更加有序。”张雯相信,借助于“天平链”前置规则,能逐步实现互联网空间主动治理的目的。

  当智能合约“遇见”区块链,破解“执行难”

  在互联网时代,人与人、事与事之间联系更加紧密,但沟通和信任成本却在不断增加。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则让构建人与人彼此互联互信的网络空间有了可能。

  业内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说区块链铺就了数字世界信任的基石,那么智能合约将组成数字世界运行的齿轮;如果说司法区块链铺就了未来诉讼创新之路,那么智能合约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将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再造网络空间诚信。

  何为“智能合约”?在区块链领域,智能合约是一段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代码,该代码在区块链数据库中被写入和读取,由区块链交易触发。

  10月2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上线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副院长王江桥现场介绍,以合同履行为例,传统合同签订后,其履行完全依托于当事人的个人信用,倘若一方违约,另一方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搜集证据维权。“智能合约则把合同条款编制成一套计算机代码,在交易各方签署后自动运行。整个事务处理都由内置的智能合约系统自动完成,全程透明、不可篡改。”他强调道。

  事实上,就在几天前,智能合约也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得到了落地应用。在一起网络侵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19年10月16日之前支付原告赔偿金33000元。法院在谈话中告知原、被告双方,如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将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行自动执行。调解书生效后,在该案的当事人端、法官端均出现“智能合约”字样,表示该案与普通案件有所不同。

  截至10月17日,被告仍有赔偿金20000元未履行。原告点击“未履行完毕”按键,该案直接进入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审核,通过后,案件随即进入法院执行系统。

  这显然与传统执行立案步骤大不相同。据了解,后者包括:确认是否按期履行,核对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填写、上传当事人信息、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等信息材料。而在区块链智能合约嵌入调解书案件中,当事人只需要点击“未履行完毕”按钮即可。得益于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自动抓取功能,后续繁复程序才能轻松跳过。

  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被视为司法区块链的“2.0版”。业内人士分析,该技术通过打造网络行为“自愿签约——自动履行——履行不能则智能立案——智能审判——智能执行”的全流程闭环,高效处理少数违约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干预和不可控因素干扰,构建互联网时代下新的契约签署及履行形态,真正实现了网络数据和网络行为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全方位协作。

  这是一个万物互联、万链互通的时代。正如王江桥所言:“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应用贯穿了网络行为从发生到纠纷解决的全过程,应用代码算法率先揭开了未来互联网空间行为逻辑和行为规则的面纱。”

  未来已来,区块链+还有更多想象空间。(本报记者 管筱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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