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 星期日
浅析我国新兴阶层发展现状与产生原因
作者刘震              日期:2013-09-12               阅读:888 次

内容摘要: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多种所有制成分的发展,形成了中国社会多元的阶层格局。本文描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分层的状况,分析了中国新兴阶层发展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加强对于新兴阶层的教育和引导等政策建议。

关键字:新兴阶层 阶级

我国从1956 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由于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因此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就不存在了。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中共中央在1981 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指出: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仍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这就是说,资产阶级作为完整的剥削阶级已经不存在了。这个论述,完全符合我国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的客观实际,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具体实际作出的科学结论,曾经有效地指导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既是利益增生的过程,又是利益分化和重组的过程,在社会层面上,它体现为社会阶层结构的裂变和新生。社会学研究认为,中国的社会转型经历了1840年至1949年的慢速发展阶段、1949年至1978年的中速发展阶段和1978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而且,社会转型的发展程度与社会分层的复杂或异质程度成正比。在改革中,原有的由政治权力所赋予的城乡二元性,以及城市内部划分为干部、工人、知识分子等高度刚性的身份制和单位制分层逐渐松动、瓦解,而经济跃居为主导因素,经济的多元化使社会分层日益多样化、异质性,表现出相当的弹性。这种变动,一方面源于既有阶层的碎裂和剥离,另一方面则生发于新兴群体力量的滋长壮大,两者并行不悖,相互渗透糅合,形成中国社会多元并峙的新社会阶层格局,并呈露出梅恩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现代性表征。

一、关于社会分层问题的研究

研究社会分层问题,由于选取的理论参照、理论背景的不同,决定了研究者有不同的思考视角。对中国社会分层问题研究影响较大的主要有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功能主义分层理论和社会冲突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之所以出现阶级和阶层,根源于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同,表现为劳动中的地位和分工,而阶级斗争正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推动力。从社会发展角度而言,马克思主义对阶级阶层的出现是持肯定态度的。当然,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对社会阶级阶层的研究是较宏观和深层次的,尤其是对具体阶层分化变动的研究着墨不多,而且经典创始人所处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有明显差异,不能相提并论。因而,他们所用心的阶级问题和我们当前所关注的阶层问题自然不能等同。但这并不能因此否认马克思主义对我们现在研究社会阶层问题的方法论指导意义,在研究阶级阶层问题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方法和观点,尤其是它对经济资源、经济利益占有流动的分析,仍是我们洞察纷繁复杂的社会阶层问题的金钥匙。

功能主义肇始于早期的孔德、斯宾塞,马林诺夫斯基和涂尔干,到默顿、帕森斯集大成而至顶峰。功能论将社会分层归因为社会行动主体的正面功能预期,认为社会分层对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具有正面效能,不仅不可避免,甚至不能缺乏。很明显,功能主义认识到社会分层尤其是它引起的竞争对社会进步、发展的正面效用,但却带有美化和夸大的成分,甚至不惜把人们调控社会分层的目的作为前提来加以论述。而以英国的达仁道夫和法国的雷蒙•阿隆为代表的社会冲突论,正是针对功能论的反思和纠偏兴起的。该理论认为,社会分层起源于对稀缺资源的争夺,它是社会冲突和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决非功能主义所主张的是万能的福音。这种断言偏向于认定社会分层具有负面影响,否认了社会分层的激励和竞争效用,以及合理有机的社会分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呈现明显的理论偏颇。

这又关联到社会分层的另一个前设问题:社会分层的标准问题。马克思主义在此主要强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社会分工,劳动资料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这揭示了社会分层的根源和动力——经济利益的分配。韦伯提出社会分层的三重标准,即财富—经济标准、威望—社会标准、权力—政治标准。该标准颇富综合性,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帕森斯强调现代社会职业的重要性,提出社会分层的职业标准。职业在现代意义上,近似韦伯三重标准“三位一体”的合身,而且更具直观性,所以渐为大多数人认许。

考察中国当前的社会分层,陆学艺先生提出以职业分化和三种资源占有状况为标准的整体方法。所谓三种资源,即组织资源,包括政治、行政和组织资源;经济资源,主要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支配和收益;文化(技术)资源,是社会所认可的知识和技能的拥有。随着社会转型和变迁,每一种资源在社会分层中的作用亦随之发生变动,至少在目前的中国,政治分层的影响在下降,而经济分层的作用在上升。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分层的状况

1978年,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年份。因为正是在这一年,中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开放的扩大,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到市场的转轨,中国的社会转型进入了快速或加速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既表现为原有阶层内部,也表现为原有阶层之间或外部。

(一)阶层内部的分化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即无论是二分式阶层结构,还是二级式阶层结构,工人和农民无疑是我国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或阶层。改革以来,我国社会的这两大阶层内部开始发生分化。主要标志就是一批新的社会群体从工人、农民两大阶级中分化出来,构成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在成为新社会阶层人士之前,他们很多人原先是工人、农民、公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等等,有的还是共青团员、共产党员。

(1)工人阶层的分化

改革以来,我国工人阶层的分化主要表现为如下方面:

其一是因社会的经济结构变化而引起的分化。1978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中全民和集体这种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的多元的所有制结构的转变,我国的工人开始从“体制内”中一位即全民和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中一位向“体制外”中一位即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流动。公有制单位的就业人数减少,非公有制单位的就业人数增多,成为改革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我国工人阶层变化的一个重要特点。仅就工业生产的产值方而看,从1978年到1994年,国有工业企业产值比重由81.56%下降到38.23%,而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产值比重则上升为23.5%。同期国有企业劳动力比重由50.07%下降为38.23%,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力比重则上升为24.77%。

据估计,近几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中一位的从业人员比例还在上升。如据劳动部1997年8月最新统计,截至到1997年6月底,我国职工总人数达14671.5万人,比1996年同期减少18.6万人。其中,公有制经济单位(国有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为13726.3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10.5万人;非公有制经济中一位为945.2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91.9万人。

(2)农民阶层的分化

1978年以来,我国农民阶层的分化速度最快、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农民阶层的分化集中表现为两个方而:一是职业分化,即所谓的“离土”;一是地域分化,即所谓的“离乡”。改革前的农民不仅户籍在农村,而且工作在农业,居住在农村。而现今的农民,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仅仅户籍在农村,而工作在非农行业,生活在城镇。据国家统计局1994年的统计,9亿农民中有7.97亿居住在农村,占农村总人数的88.40% ,另外1.05亿农业户口的人居住在城镇。另据一项抽样调查,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构成中,农业劳动者占63.4%,乡镇企业工人和外出的农民工占12.2%,乡村集体企业管理者占0.8 %,个体或合伙工商劳动者和经营者占6.5 %,私营企业经营者占0.8 %,受雇劳动者占3.0%,乡村干部占0.6%,文教、科技和医疗卫生工作者占1.1%,其他劳动者占3.3%。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己使1亿多农民转向非农行业。

如果将职业、地域、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等多个变量综合起来进行分析,当前我国的农民可划分为如下阶层:

(1)农村农业劳动者阶层,是我国农民的主体或母体;

(2)农村基层管理者阶层,主要包括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组成人员及村民小组长。经济越发达,他们的地位、收入和权力就越大。有人称他们为农村的政治精英阶层;

(3)农村集体企业劳动者阶层,从事非农业劳动,对集体生产资料具有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他们就是离土不离乡的乡村企业工人或农民工人;

(4)农村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具有承包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为农村的经济精英阶层;

(5)农村雇佣工人阶层,对所使用的生产资料没有所有权;

(6)农村私营企业主阶层,私人占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资料,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较高;

(7)农村个体劳动者阶层,具有专门或专项的技艺或能力,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农村农业劳动者阶层,有人称他们为农村中的智力技能型阶层;

(8)城镇农民工阶层,即社会上称之为离上又离乡的农民工群体,是20世纪末中国民工潮的弄潮儿,是传统的农业文明、农村文明和现代的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沟通者和传播者。

由此可见,1978年以来,中国农民阶层发生了明显分化,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向纵深推进,农民阶层的分化将会持续加快。    

(二)阶层之间的分化

改革以来,我国社会的阶层分化不仅表现在原有阶层内部,而且表现在原有阶层之间或之外。所谓阶层之间的分化,是指原有的阶层结构从刚性向弹性转型,即从封闭走向开放,其具体表现是新兴群体的出现。

所谓新兴群体,就是改革后出现的与原有社会阶层完全不同的新型群体。1978年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结构中单一的公有制(国有和集体)经济结构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的转化,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在我国社会获得生成和发展。与此相适应便产生了个体劳动者群体、私营企业的雇主群体和雇工群体。这些群体是改革前所没有的新兴群体。

三、中国新兴阶层的发展现状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在这里所列举的7种人中,既包括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劳动者阶层,同时又包括了在传统意识形态理论中被贴上“资产阶级”标签的私营企业主等新型的社会阶层,这就充分肯定了新兴社会阶层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的客观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在江泽民的这一论述中,并没有使用“中国资产阶级”这一目前在国内外比较流行的概念,这对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国以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为主体的私有者阶层是改革过程中多种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个阶层拥有比较庞大的私人财富,仅北京市富裕家庭的户平均总资本已达235. 6万元,其中实物资本占66.2 %,金融资本占33.8%。但这个阶层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密切结合在一起,并没有也不可能形成另一个完整的、具备独立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行为的阶级,因而这一阶层与西方资产阶级和解放前的中国资产阶级有着本质区别。邓小平早在1985年就指出,中国改革“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邓小平这一观点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历史根据。江泽民对我国社会阶层的分析与邓小平的思想一脉相承,承认这一以私营企业主为代表的新兴社会阶层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中国出现了资产阶级。只要牢牢地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注意并防止两极分化的扩大,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思想领域中的领导地位,那么,这一新兴社会阶层就不可能转化为新的资产阶级。同时,江泽民对我国新兴社会阶层的政治地位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私有者阶层“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这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第一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高度对私营企业主等阶级的认可,与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是一致的。

同样,胡锦涛对于新兴阶层的存在也给予了肯定并更加重视,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非公经济的快速平稳增长,为新兴阶层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新兴阶层在一段时间内还会迅速扩大。

四、中国新兴阶层的产生原因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出现新兴阶层的出现和壮大,是随着政府发展以公有制为主导,其他经济形式并存这一政策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起来的。探寻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的分化的本源,是因为劳动力从传统的国营企业和土地流向私营经济。私营经济这一随着改革开放出现的产物,分流了原有的劳动力,因此,所有制形态由全部为公有制形式向其他形式转变,公有经济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绝对比例下降,是导致各种新兴阶层出现的根本原因。从工人阶层和农民的阶层的分化中,我们可以看出,私营和多种其他经济形态的出现,是导致传统阶层分化的根本原因。

为了对经济结构的改变造成了阶层的变化,国有经济的下降,非公经济的发展,是新兴阶层兴起的根本性原因这一观点进行论证,我们将抽取近年来国有经济的比例和私营阶层人数的变化进行比较,考察私营阶层这一新兴阶层的代表人数增加是否是公有制(即国有企业)的比例下降所导致的。

私营企业的雇主群体(也称私营企业主阶层)和雇工群体是改革以来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对群体或两个伴生群体。90年代以来,这两个群体获得了较快发展,我们将这两个群体统称为私营阶层,私营群体和国有企业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表一 国有企业数及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变化

年份

国有企业(工业企业数量比)

私营企业人数(万人)

1999

26.03%

2021.5

2000

26.02%

2406.5

2001

20.14%

2713.9

2002

16.19%

3409.3

2003

11.82%

4299.1

2004

12.87%

5017.3

2005

10.11%

5824.1

数据来源: 《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6

图一 国企与私营企业从业人数变化图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私营企业主和从业人员这一新兴阶层的诞生,伴随着国有企业在总的企业规模中的减少,伴随着多种所有制结构在我国的蓬勃发展。

五、几点建议

当前新阶层的出现对我国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是两方面的,一方面他们既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立的产物,形成社会主体重新组合的状态,同时一旦形成,又反过来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证明了改革路向的正确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由于新阶层的形成,特别是其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造成社会财富不断向他们集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同时,新阶层也慢慢开始显现他们的政治诉求,对于参与政治决策也表示出极大的热情。新兴阶层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复杂的一面,如何更好地发挥新兴阶层的积极作用,抑制他们的消极因素,成为执政党和执政者面临的一个问题。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关键是保证公有制的主体性,坚决反对和防止私有化倾向发生,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就能引导私营经济和新兴阶层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发展。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尤其必然性,一部分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也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要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这其中最根本的环节是科学把握公有资本的规模。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有不足:“退的多,进的少。”要确保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确保国家能够掌握足够的资源来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加大公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让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一起来分享社会总利润。

其次要加强对新兴阶层的引导和教育,增强他们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防止形成新的资产阶级。在充分肯定新兴阶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时候,也要看到新兴阶层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存在一定程度的剥削行为,这些都具有资产阶级的特性;同时,某些新兴阶层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诉求,必须引导他们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合法实现。尤其是对于新兴阶层入党的问题,要严肃慎重地对待。对于某些地区以经济力量强弱、个人名气大小、社会捐助多少作为入党标准的行为要严厉禁止。

再次要正确对待阶级问题,深化对无产阶级定义的认知,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一段时间以来,大家对于阶级问题有强烈的抵触情绪。阶级问题不是不能讨论,而是不要上纲上线。科学的态度是正确面对问题而不是回避问题,把存在的视为不存在的,忽视问题的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都是不可取的。在对待阶级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正视中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即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中国目前到底有没有资产阶级的存在,回答是否定的。但是,中国目前到底有没有资产阶级分子的存在,答案又是肯定的。目前我们所面对的问题不是去争论是否存在资产阶级的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产阶级分子的存在也是可以的。我们面对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对于无产阶级应该有更为科学的解释和定义。新兴阶层的阶级属性不是很明确的,其中有部分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分子,但是也有一部分还是属于无产阶级的范畴。对于不同阶级属性的新兴阶层,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但是根本还是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新型阶层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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