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推动发展方式转型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突破
作者迟福林              日期:2013-03-05               阅读:4909 次

   今天,讨论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放在发展方式转型这个大的背景下去思考。这是因为:一方 面现行经济增长机制在某些方面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不改变经济增长机制,民营经济难以有大的发展;另一方面,“新36条”反映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民营经 济发展的基本要求。要使“新36条”真正落实,关键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趋势,实现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创新和制度变革。这里,就发展方式转变与民营 经济发展提出4个问题,与大家讨论。

  一、如何估计现行发展方式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制约

  这里, 以10年前的估计为例。2000年以后,中改院连续举办了几次基础领域改革的国际研讨会。当时参加会议的某些专家、包括 我本人,有一个大的判断,10年 左右,也就是到2010年前后,民营经济将成为基础领域建设的主力军。回过头来看,那时的判断过于乐观,和今天的现状差距很大。为什么?主要原因是对现行 发展方式影响制约民营经济的估计不足。

  1. 投资主导的增长方式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现行发展方式是投资偏好、投资导向,它的突出特 点是以追求GDP总量为目标,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以重化工业为重点,以行政干预、行政推动为主要手段。这个投资导向、投资偏好曾经使民营经济在投资出口拉 动下得到较快发展。问题在于:第一,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以 来,出口加工贸易型的中小企业受到严重影响;第二,重化工业大项目是投资的重点,而大中型重化工业项目大都由国企来承担;第三,地方利用融资平台加快基础 设施建设,主要以国企为主体。由此看来,随着现行经济发展方式某些缺陷的凸显,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有挤出效应。在这个特定背景下,某些方面的“国进民 退”是难以避免的。

  2. 政府主导的增长机制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投资主导与政府主导的增长机制直接联系在一起。今天,我们需要讨 论的问题是,政府主导型的增长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弊多还是利多。总体来说,要形成以消费为主导的发展格局,就必须改变以追求GDP总量为主要目标的政府 主导型发展模式。这是因为,它既不利于发展方式由GDP导向变为国民收入导向的转变,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3. 以低成本为 主要特点的民营经济发展模式开始走入“死胡同”。最近,发生在某些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中的劳资纠纷事件,从表面上看是工资标准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以低成本 加工出口为主的民营经济发展模式开始走到死胡同:一方面是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使这种民营经济发展模式不得不改;一方面是我国发展方式转变,迫使民营企业要 转型升级,从低成本发展中走出来。

  二、如何判断发展方式转型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

  新阶段的民营经济发展,毫无疑问要与发展方式转型的大趋势相适应。把握这个“大趋势”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到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性问题。

  1. 发展矛盾变化的大趋势。改革开放30 年走到今天,由于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内涵有重大变化,由此使私人产品短缺开始成为历史,公共产品短缺成为突出矛盾。这主要反映在城乡居 民的发展性消费支出比例明显超过生存性消费支出比例。例如,全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为什么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为普遍、更为强烈,就在于教育、医疗、养 老、就业、公共安全、基本住房、资源环境等这些公共产品的短缺,开始成为全社会的突出矛盾。适应这个大趋势,基本满足全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是发展方式 转变的重大战略任务。在这个大背景下,就需要深入探讨国有资本由“盈利性”向“公益性”转变的问题:一方面,在市场主体基本形成的背景下,国有资本不应当 也没有必要大量配置在市场领域,与民争利;另一方面,公共产品短缺要求国有资本应当强化其公益性。国有企业不是不要盈利,盈利性是一个企业的基本属性。但 对国有企业来说,需要把盈利性建立在公益性的基础上,促进国民福祉的最大化。就是说,国有资本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配置于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起到 “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也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配置于社会公益领域,在实现公益性目标的前提下,保值增值。由此,国有资本需要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 逐步退出来,从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这个“大趋势”是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大背景。

  2. 发展导向变化的大趋势。应当说,过去以追求GDP总量为目标的增长模式,形成投资出口发展导向。“十二五”正处在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工业化主导向城市化主导的转变中。消费主导、城市化主导,实质是国民收入的导向问题。为什么当前各方面热议收入分配问 题,为什么提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其实质是反映了上上下下对国民收入导向的极大关注。未来几年,由GDP导向向国民收入导向的转变是大势所趋。这个 “大趋势”,需要民营经济成为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需要民营经济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需要民营经济成为扩大社会需求的重要力量。

   3. 民富优先发展的大趋势。国富、民富都很重要。问题在于,长期实行“国富优先”的增长会使国家生产力优先并快于民众消费能力增长,导致社会总需求不 足。中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不足、消费倾向偏低引起社会总需求不足。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动力,并导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坚持民富优先的发展, 能带来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社会消费率的提高。由此,明显拉动国家实力的增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发展的新阶段,“民富优先”有利于实现“民富国 强”的大目标。这个“大趋势”,进一步凸显了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民富优先,需要通过民营企业发展解决日益扩大的就业需求;需要通过民营 经济发展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收入水平;需要通过民营企业发展形成和扩大社会的总需求。

  三、如何认识“新36条”对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作用

  我的看法是,“新36条”不仅提高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空间,更重要的是在本质上反映了发展方式转变对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

   1. 民营经济要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例如,“新36条”提出,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全面开放国有垄断行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 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参与电力建设、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前 不久,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今年改革重点中又明确提出,要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 展的市场空间。这些规定,都充分反映了发展方式转变需要民营经济尽快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基本要求。

  2. 民营经济要成为可持续增长的 内生动力。“新36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以从传统产业领域中跳出来,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尤其是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背 景下,支持民营企业在打造低碳技术、突破新能源瓶颈方面有大的突破和作为。发展方式转变迫切要求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结构创新上做出重要贡献, 以形成支撑我国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

  3. 民营经济要成为公平发展的重要力量。“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 住房建设,参与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公用事业领域。这说明,在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不仅需要民营经济在吸纳就业、扩大社会总需求中有更大的作为,也 需要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公共领域、社会事业建设,以成为新阶段公平发展的重要力量。适应这个历史需求,要提升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塑造民营企业的社会形象。

  四、如何尽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型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突破

  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突破,需要某些具体政策的突破,需要“新36条”的具体实施方案。从现实的情况看,更需要基本层面的实质性突破。

  1. 战略性突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凸显民营经济的战略地位。要形成消费主导的基本格局,需要民营经济在扩大内需中成为主体力量之一;调整经济结构,需要民营经济在提升服务业比重中有重要贡献;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需要民营经济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者。从这个背景出发,需要尽快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使民营经济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成为某些垄断行业的平等参与者和竞争者。

  2. 导向性突破。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求看,要把国民收入而不是GDP作为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由此,要强调民营经济在拉动社会需求、扩大就业以及公平合理分配方面的历史性作用。建议国家相关方面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民营经济在这些方面的重大作用。

   3. 结构性突破。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突破,是结构性政策调整和结构性改革的问题。最近,有建议提到的“减税提薪”,实质是反映了结构性调整和改革的内 在要求。当前,需要“新36条”实施的具体方案,但更需要民营经济发展的结构性调整和改革。这不是哪一、两个部门能解决的事,建议尽快建立相关的高层次综 合性的协调机制。

  (本文是作者在“发展方式转型与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的发言提纲,2010年6月19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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