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领域是制度廉评突破口

“制度”涉及大多数人的利益 专家认为 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制度廉评

作者记者 纪欣  网站编辑sxs6  来源法制晚报  日期2014-02-12

  制度廉洁性评估已成为中纪委高度关注的现实问题,反腐专家邓联繁认为,今年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的最佳时机。可从财政、教育等相关机构部门入手开展,由政府组建专家团,或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廉洁评估。

  昨天下午,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制度廉洁性评估课题负责人邓联繁教授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明确强调,“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

  这发出了“廉洁改革”的重要信号。1月21日,中纪委研究室也发文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廉洁性问题至关重要。”

  邓联繁介绍,制度廉洁性评估主要指的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对那些本身不廉洁的制度说“不”,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必由之路。

  它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自2009年国家预防腐败局在海南、四川、深圳三地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原为“制度廉洁性审查”)试点工作以来,11个试点地区已对17701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廉洁性评估,提出评估意见4720条,废止891件、修改1157件、新立394件。

  但是,在试点摸索前进中的这项工作,目前仍缺乏一个全国范畴的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时强调,“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邓联繁认为,讲话充分蕴含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具有的重要意义,通过这个“三同步”,我们可以判断今年将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的最佳时机。

  在全面推广的基础上,可先从一些涉及民生的领域入手,由官方和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分别对这些领域进行多种形式的“廉洁评估”。

  譬如,财政、教育、公安等相关机构部门,这些部门往往掌握了更多的财政经费或执法权力,容易出现问题,加之面对的民众多,社会关注度也高,因此,它们理所应当成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所关注的重点领域。

  谁有权力来进行评估?如何建设一个公开有效的评估平台?邓联繁提出,首先,可由政府组建专门的制度廉评专家库,针对不同的领域,分别聘请对该领域有较为深入研究的学者专家及实务人士,由他们来共同承担评估工作。

  其次,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个工作量非常大的工作,不可能只靠几个专家就能做好这个事情。同时,由于评估的对象——“制度”具有普遍性,它涉及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就需要更多的人关注并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邓联繁呼吁,各种社会科研机构都可以自发地参与到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工作中来。不同的社会科研机构可以选择不同的领域,对不同的行政机关或权力单位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制度廉洁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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