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三个环节

作者周 玉  网站编辑ssd-15  日期2015-02-03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既是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题中要义,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和价值旨归。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就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知理解、认同内化和实践外化,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现其“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 (P11)的实践价值。认知理解、认同内化和实践外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相互关联的三个基本环节。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前提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知理解,关键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同内化,目的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实践外化。为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通俗化、具象化和普及化推进其为大众认知理解;要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说服力、公信力和合法性推进其为大众认同内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制度化、政策化和规范化推进其为大众实践外化。   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知理解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知理解,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首要环节。所谓认知,根据普通心理学的观点,它是指“人们获得知识或应用知识的过程,或信息加工(information processing)的过程,这是人的最基本的心理过程。”[2]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想象和思维过程。在价值哲学的层面上,价值认知是指通过认知的方法获得价值认识的过程。一定的价值观或价值体系,要能为人们认同和遵循,它必须要为人们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种外在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要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同和广泛践行,首先必须要为广大群众所认知、理解。没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正确认知,广大群众就不可能对其作出相应的评价,也就不会在心理上产生认同的情感体验,更谈不上自觉践行。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首先要解决大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理解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为大众认知理解,它必须是易于理解、通俗易懂的,也必须是形象生动、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同时必须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普及。为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通俗化、具象化、普及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知理解。   (一)转换话语表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通俗化   “通俗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话语表达上的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根本立场的大众性。然而,作为一套科学的理论体系,它和其他任何理论一样,都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和相互关系构成的,不可避免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正是这种抽象性和概括性,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和大众之间构成了一道鸿沟,构成了大众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大障碍。要突破这一障碍,方法有两种:其一是让理论通俗化,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易于为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掌握和运用;其二是让人民大众的所有成员都变成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毫无疑问,后一种方法是不现实的,让所有人都变成专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借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通俗化,用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大众话语代替抽象深奥、艰深晦涩的学术话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表达方式适合人民大众的文化水平、理解程度和思维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更好地为大众理解、掌握。   (二)创新载体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象化   “具象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表现形式上的要求。所谓“具象”,即是具体形象,它也是相对理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而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象化,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抽象概括的科学理论渗透到典型事例、影视作品、文学艺术、时代楷模、公益广告、人文景观、物化环境、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象具体的载体中,以这些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载体来体现、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抽象概括的理论逻辑转化为形象具体的生活逻辑、将其由抽象概括的理论形态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大众的心理形态和实践形态。以具象化的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按照传播心理学的观点,它实际上是一种“艺术化的综合传播”方式,是能“产生奇效的上乘传播”[3] (P72)。这种传播方式因其巧妙地把传播目的、动机和观点溶化、隐藏于人们喜闻乐见的载体中,因此它可以使受传者在愉悦的艺术享受和强烈的情感共鸣中,不知不觉受到传播内容的感染,从而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传播效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普及化   “普及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教育对象范围上的要求,即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而非为“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文化[4] (P105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虽然产生于实践,来自于大众,但它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体系,并不直接等同于大众的实践,也不是在大众实践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经由我们党及其思想家、理论家对大众的实践经验进行概括提炼而自觉建构的。因而它来自于大众又高于大众,不会自发地回到大众。理论要回到大众,实现大众化,必须要“架起科学理论与人民大众的桥梁”[5],经过宣传教育这一中介环节,把“这种意识”“从外面灌输进去” [6] (P317)。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既是从认知理解层面、同时也是从价值认同层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重要环节。为此,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国民教育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同时,要打造一个立体的传播平台,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独特优势,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和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在感性认知与理性认知、直觉体验与氛围熏陶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认同并转化为自觉追求。   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同内化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同内化,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关键环节。尽管认知是行为的先导,但认知并不意味着相应行为的实现。“一个人的道德知识不论有多么渊博,若无切身体验或情感的介入,就不会有任何行动”[7](P221)。情感是人的行为的驱动力。一种理论从人们的知转化为行,其间要经历情感的认同和心理的内化。所谓情感认同,是指个体在对客观事物认知了解的基础上从情感上对其产生的满意、喜爱以及肯定的态度。情感认同一经形成,就会对价值认知有巨大的强化作用,能够使价值认知得到巩固。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一种价值体系一旦获得社会大众的情感认同,就意味着人们对其内化的完成,意味着该价值体系已经深入人心。而一种价值体系要获得社会大众的普遍的情感认同,它需要具备以下属性:第一,其价值信息是能够被理解的。不被理解的信息是谈不到被认同的。第二,信息的内容是真实可靠、有说服力的。第三,信息在其所反映的现实中能够得到充分印证。因为说了什么和做了什么相比较,后者更有解释的力量。第四,信息能够使受传者得到实际的利益,能够满足受传者的需要。由此可见,一种价值体系,即使广为人知,但如果本身缺乏科学性,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或者尽管其理论体系非常完备,但其提倡者、宣传者不以身作则,言行背离,或者这种价值体系的价值承诺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和印证,不能为人们带来切身利益,它都不可能得到人们的心理认同,更不可能为人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为社会大众认同内化,不仅要以大众对其认知理解为基础,而且其理论自身必须是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并且理论要为党和政府身体力行,要能为大众的世俗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现科学理论向社会现实的有效转化。为此,必须从以下方面着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认同内化。   (一)推进理论创新,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说服力   一种理论要掌握群众,为群众广泛认同,它必须具有说服力,能够说服人。“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1](P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我们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其概括的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从根本上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它对于凝聚全社会的意志和力量,引领多元并存的社会思潮,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保证社会正确的前进方向,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由于这一理论体系形成的时间不长,因此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比如,有专家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行概念欠准确、鲜明”,建议把这个体系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现行的概括欠全面”,一些很重要的内容如“集体主义原则”等没有概括进去;“现行的概括欠简明”,“不易记忆,不易上口,也不易为广大群众理解、接受”,等等。[8] (P7-9)因此,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好地理解掌握这一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必须适应群众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理论创新,使之更加完善,从而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群众的说服力。   (二)重视率先垂范,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公信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在本质上是大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外在的价值规范内化为自己的伦理自觉,又外化为自己的价值行为的过程。这一由外至内、又由内而外的过程,离不开倡导者的率先垂范。孔子曾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论语•颜渊》) 他还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党政干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倡导者、组织者,理当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精神的实践者、示范者,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生动的诠释和形象的演绎,发挥其“身教重于言传”的道德示范效应和典型辐射作用。但是,现实中的部分领导干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背道而驰,把以权谋私和金钱至上作为价值取向,崇尚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为了金钱、权力、美色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这不仅严重削弱了广大群众对党的信任、对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公信力也构成严峻威胁,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一个行动胜似一打纲领。同样地,个别领导干部的不良行为也极有可能使我们党几十年对群众的理想信仰教育成果付诸东流。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抓好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工作,远比一般意义上的群众教育工作更为重要,它既有助于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公信力,也有助于促进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情感认同和理性皈依。   (三)切实改善民生,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合法性   这里所指的“合法性”,不是法律意义上所指的与法律规范的一致性,而是政治学意义上的正当性。它是指某种政治秩序或者价值观念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和认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本质上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因而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但是,这种合法性,只有在它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实效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这种实效时,才能得到巩固。马克思指出:“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P502),马克思主义“从一开始就是现实的和直接追求实效的”[9] (P12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将自身掌握群众的理论诉求建立在人民大众的利益诉求之上,建立在对广大民众生存境遇的现实关注之上,其自身的合法性才能得到巩固。当前,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民生问题,是我国广大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P286)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就必须从解决这些关系人们生存境遇的利益问题入手。这是因为虽然“我们不知道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强制处在健康清醒状态的每一个人接受某种思想”[10] (P426-427),但只要人们“越多由他们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去检验它”,那么“它就越会深入他们的心坎” [11](P681)。因此,只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广大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才会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才会深入人们的心坎,为人们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循。   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实践外化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大众实践外化,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价值实现、“落到生根”的环节。所谓实践外化,就是在人的自觉支配下,将内化的价值观念转化为具体的实际行动。尽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为广大的社会成员认同内化才能发挥作用,但是它成为人们的内心法则并不是最终归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进一步指导或促使人们反求于外,把内化的观念外化为实际的行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最终实现它的价值。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理解和认同内化,应该说,人们就会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外化为自己的实践行为。但是人们的思想过程尤其是心理过程是极其复杂的,其思想品德的形成发展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通常会出现曲折和反复,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循,仅靠道德自律的力量也是不够的。道德行为如果没有相应的外在强化是难以呈现出持续性与稳定性的。为此,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相应的制度安排、政策制定和行为规范中,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循。   (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制度安排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制度化   一种思想理论要为人们普遍遵循,实现大众化,除了需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外,还必须将其制度化,转化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制度层面上的具体体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从根本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质和要求,并在实践中显示出了无比的优越性。但同时,在一些具体制度上,仍然存在一些没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方面和环节,这不仅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也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为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对之予以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使之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被制度化、不仅被体现于社会的基本制度中,而且也体现于各项具体的制度中,无论人们接受与否,它都会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必须遵循的规则,都会凭借有形的政权强制力量和无形的社会舆论力量来使人们普遍遵守,使人们在其价值导向中逐步形成符合其要求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从而既保证制度的良性运行,也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的普遍践行。   (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政策制定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政策化   任何社会要使其核心价值体系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遵循,都必须将其价值理念寓于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中,凭借国家的权威力量加以强制推行。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为了确保其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运行中的权威性和至上性,都将其核心价值理念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同样需要政策的支撑和法律的保障。政策和法律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其是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为此,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防止出现具体政策与法规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背离的现象,要加快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转化为政策法规,用政策法规的权威性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行为得到肯定和褒扬,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行为受到谴责和惩处,从而使人们在遵循政策法规的过程中,将其承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各行各业的行为规范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规范化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际上不同思想文化的碰撞交流和国内经济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我国人们的思想观念日益多样化,人们在进行行为选择时,往往面临着诸多的价值尺度和价值供给,这给人们的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增加了难度,使人们对基本的价值判断产生了迷茫和困惑。尤其是随着西方价值观念的日益渗透和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日渐泛滥,以物为本、以钱为本、以权为本等价值观念沉渣泛起,一些人为追求金钱、权力而人性丧失、公德丧尽。在这样的形势下,确立为人们普遍奉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全社会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为此,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的行为规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实质渗透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和各行各业的管理制度中,使之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基本遵循。   认知理解、认同内化和实践外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相互关联的三个基本环节,它们之间的划分只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是绝对分离和彼此孤立的。事实上,这三个环节是相互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大众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知理解的过程中,其实同时也在对其进行认知评价和心理选择,也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内化;同样,大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内化过程,其实也是大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识深化的过程;而实践外化则既是对认知理解和认同内化的外显和确证,同时又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理解,进一步巩固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内化。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 [2] 李斌雄、张小秋: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7(1). [3] 林之达.传播心理学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 毛泽东选集(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 刘云山.架起科学理论与人民大众的桥梁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掌握群众[N].人民日报,2010-3-29(5). [6] 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7] 袁振国.当代教育学[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8] 梅荣政、杨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思潮析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0.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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