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突查物业“晒”账单

  网站编辑李爱玲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1-04-13

  没有提前通知,没有固定路线,昨天下午2时,一辆考斯特汽车自西四环五棵松桥出发,随机停在西城区陶然桥北侧一个小区门口,坐在车门旁边的中年人拉开车门,直奔物业公司和小区公示栏,检查物业公司“晒”账单以及其他公示内容。这是市住建委负责人带队对本市有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进行抽查,据介绍,这样的不定期不定线路的抽查还将持续,没有按规定“三公示”的物业公司将被列入“黑名单”。

  昨天第一个被抽查的小区是西城区朱雀门。这个小区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南区主要住着回迁户,北区则主要是商品房、别墅。跟随采访抽查的记者在南区最南侧的公示栏中看到“账单”已经在3月28日晒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都有列出。

  “这字儿真够小的,业主看得清吗?”检查人员指着公示栏问匆匆赶来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我们从网上下载的固定格式,当时还真没考虑到这一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答。

  记者从物业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因此公示之后,物业公司并没有收到业主关于数据的任何疑问。

  检查组出了朱雀门小区,接着驱车向西北行驶,车上的检查人员说,路上看到哪个小区就查哪个小区。

  广安门桥西侧的朗琴园被“看”到了。检查组一进小区,仍旧直奔物业办公的地方,物业项目负责人不在家,一热心的大妈看到检查队伍,主动上来打招呼。“我不是业委会的,但有了业委会以后,物业公司的服务好多了。”住2号楼11层的孙大妈拉着检查组一行人到她住的单元去看,“我们现在每周三下午都集中开会给物业提意见,物业马上就改。”她指着单元中正在进行线路隐蔽施工的一名工人说,“这就是我提的意见,原本有条电线搭在了明处,我说这不好看,小孩儿来回跑也不安全,物业公司马上就改了。”

  年近八旬的业委会委员潘之华大妈满头银发,她遛弯儿时正好碰上检查组正在访问业主,她不慌不忙地报账说:“物业收我们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每月2.1元,由于我们是信托式服务,2008年的小区广告费、停车费共计58万元将在今年分红,平均每户每平方米分得2.23元,相当于今年能少交一个月的物业费。”繁花似锦的花园中,伴着微型瀑布的流水声,居民们连声夸,这个小区有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监督,物业公司的各种服务如今都很到位。

  而后物业公司的人找到检查组,送来已经“晒”过的账单和其他文件,该小区符合要求,“过关”了。

  第三个被抽查的小区是远见名苑。从朗琴园小区出来,考斯特走的小路,只3分钟就到了这里。检查组推开物业公司的门,只见客服部工作人员一脸茫然:“什么检查?什么公示?项目经理?我们公司没有项目经理。”

  随后,人事部一名工作人员称项目经理不在,电话打不通。检查组发现该小区北门已经贴出公示,但只有去年收支表格,而按要求还应该同时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在该公示栏中,住建委检查人员贴出了海报大小的告知单,要求该物业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住建委“谈话”,并对其进行了信用档案扣分处理的惩罚。

  “我们将持续严肃查处,为了保证业主权益不惜打击一大片不按法规办事儿的企业。”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这样的检查将会在本月内持续进行,对于不按《物业管理办法》进行公示的企业,除了档案扣分,上“黑名单”以外,住建委在4月30日检查结束后将全部予以通报。

  声音

  业主维权 要先成立业主大会

  按要求,小区物业公司“晒”出的账单需要从市住建委网站上下载规范格式填写,但在昨天的抽查中,一些被采访业主表示,对于账单中的数据,他们“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

  在此前公布的《物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解读说,小区聘请物业公司进行公共部位的维护,单个业主若想对公共部位维权很难,还是要让大多数业主参与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而成立业主大会,是业主在小区内进行管理的有效而惟一的载体。

  “单个业主如果发现物业公司账单有问题,按规定可以提出质询,但如果涉及审计,则需要业主共同决定或业委会提出要求。”张农科认为,业主个人不具备与物业公司制衡的足够能力,必须要成立业主大会,才是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渠道。

  本报记者 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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