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敏:关于中国改革的冷思考

作者吴敏   网站编辑丁莉莎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日期2011-06-20

  基于30多年改革开放的显著成就,许多国人经常流露出一种“风景这边独好”的自得和自傲。其实,在20世纪全球性的改革大潮中,无论从改革的启动时机抑或实际成效来看,中国改革都只不过是赶上了一趟“末班车”,不宜一叶障目地自我评价过高。能否在世界改革大座标里理性、客观地找到中国改革的方位,直接关系到中国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命运。

  刚过去的20世纪是人类有史以来动荡最剧烈、进步最迅猛的一个世纪。这不仅表现为死亡人数约7000万的两次世界大战及其所引发的暴力革命,不仅表现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成果超过了以往一切世代的总和,更表现为一波又一波地强力影响了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经济和政治改革大潮。从这场全球性改革大潮的实践进程和矛头所向来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或者说两次“潮涌”:第一次“潮涌”掀起于20世纪上半期,其改革的矛头主要是指向传统资本主义阶级对立、两极分化的缺陷和积弊;第二次“潮涌”掀起于20世纪下半期,其改革的矛头主要是指向“苏联模式”社会主义高度集权的沉疴与顽疾。从具体的表现方式来看,主要是以下四次影响深广的改革实践。

  (一)英国劳合·乔治启动的福利国家政策

  英国在16世纪最早进入资本主义后,以私人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逐渐取代了以一家一户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生产方式,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1765年瓦特发明蒸汽机以后,大机器生产发展得非常迅速,但随之出现的阶级对立和贫富悬殊也越来越严重。按照恩格斯1845年《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描述,人们“随便把目光投到什么地方,到处都可以看到经常的或暂时的贫困”,“到处都可以看到人的精神和肉体在逐渐地无休止地受到摧残”[1]。由于工人阶级争取自身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运动愈益深入开展,促使英国政府在20世纪伊始启动了实现社会公正、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

  劳合·乔治(1863-1945) 1911年任财政大臣期间提出并经议会通过的国民保险法,被公认为是实行福利国家政策的先声。该法案规定的保险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工人的疾病和残疾,一部分用于工人的失业“补贴”,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大幅度提高所得税、遗产税和土地税。此外,劳合·乔治1916年底出任首相后,还推动议会通过了选举改革法和国民教育改革法,不仅较大程度地扩大了选民范围,简化了原来紊乱而复杂的选举制度,还实行了对14岁以下儿童的义务教育,普通初等教育一律免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党政府全面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进程,使英国成为拥有最完备社会保障法典的“福利国家”。在此基础上,又经过几十年的不断调整和改革,到20世纪80年代,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卫生保障和国民保健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相当完善。中国原国家副主席王震80年代初实地访问英国时不由得赞叹:我看英国搞得不错,物质极大丰富,三大差别基本消灭,社会公正、社会福利也受重视;如果加上共产党执政,英国就是我们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了。

  (二)使美国走出经济危机灾难的罗斯福新政

  1929年10月24日骤然发生的“黑色星期四”,迫使原本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的美国,在短短几年间就坠入经济危机的万丈深渊。面对这场由资本主义内在矛盾所引发的严重灾难,新任总统罗斯福以凯恩斯主义等思想理论为指导,大刀阔斧地实施了一系列被世人称为“新政”的改革措施。其主要内容,一是从整顿金融入手,改革金融管理制度,加强对银行、证券市场和货币的管理,并将美元与黄金脱钩,放弃金本位制;二是加强对农业和工业的调节,以《农业调整法》、《全国工业复兴法》和《公平劳动标准法》来限制垄断,增加就业,提高工人工资,建立工人最低工资制度,缓和紧张的阶级矛盾;三是由政府投资兴办公共工程,对失业者进行救济,并给他们尽量提供从事公共事业的机会;四是通过实施《社会保险法》、《全国劳工关系法》、《公用事业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实行按收入和资产多寡来征收的累进税,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的联邦经费来源问题。

  罗斯福总统实施“新政”以后,从 1935 年到1939年,美国几乎所有的经济指标都稳步回升,“新政”取得巨大成功。这不仅恢复了国民对国家制度的信心,避免了因严重经济危机而出现的激烈社会动荡,还为后来美国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创造了有利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乃至多数西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欧美各国之所以在二战以后经济社会发展蒸蒸日上,呈现一派繁荣景象,相当程度上得益于罗斯福“新政”奠定的坚实基础、开辟的宽广航道。

  (三)以瑞典民主社会主义为代表的“北欧模式”

  在恩格斯主导成立的第二国际影响下成立的瑞典社会民主党,力图以追求“政治民主、社会民主、经济民主、国际民主”的民主社会主义对传统资本主义进行改革。该党自1917年参加政府之后,无论是单独执政还是联合执政,均致力于推行“阶级合作、政治妥协”和“高税收、高福利、高就业、国民收入均等化”政策。由于社会民主党长期执政期间的持续努力和推进,致使19世纪末还是欧洲最穷、最落后国家的瑞典,现在已跻身于欧洲最富裕、最先进的国家之列,成为一个具有先进工业和科学技术、人民幸福安康的发达国家。

  北欧其他国家的理论指导、大政方针及其实践成效与瑞典基本相似,被很多人称之为“北欧模式”或“福利国家模式”。其突出特征是国家通过各种法定的福利保障计划形成一种体制,建立社会保障网,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高度社会福利制度。这个制度涵盖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社会补助等方面,使公民不因生、老、病、残等原因而影响正常的生活。在北欧国家中,社会保障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大都比较高,如瑞典为35%、芬兰为38%,而其他发达国家如美国为18%、日本为11%,相对来说则比较低。与此同时,他们又通过不断改革来保持和激励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依靠比较完备的民主法治体系和自由开放的思想文化氛围来保障社会公正,实践成效很突出。近些年来,一些北欧国家屡次获得国际组织所授予的“最具竞争力的国家”、“最具发展潜力的国家”和“最廉洁的国家”等荣誉称号。

  (四)由南斯拉夫最早开始尝试的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改革

  1924年列宁去世以后,斯大林在党内排除异己、大搞个人专权,在苏联逐渐建立了以一党专政、计划经济、思想控制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并将其作为正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广泛推行到第二次世界后建立起来的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漠视和践踏《共产党宣言》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宗旨,实质上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的背弃,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客观规律,开了历史的倒车。康德曾说,通过一场革命或许可以实现推翻个人专制以及贪婪心和权势欲的压制,但却不能完全实现思想方式的真正改革;而新的偏见也正如旧的一样,将会成为驾驭缺少思想的广大群众的圈套。十月革命后的苏联悲剧,正好验证了康德的这个远见卓识。

  铁托领导的南斯拉夫在1945年建国后一度照搬“苏联模式”,把工业、银行和商业统统收归国有,建立了高度集权的经济和政治体制。但未过几年,铁托就发现了“苏联模式”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并尝试着改革经济体制、实行工人自治,探索明显区别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斯大林对铁托的改革探索及其另外的一些做法极为恼火,于1948年将南斯拉夫共产党逐出“社会主义阵营”,指责铁托是“帝国主义的走狗和间谍”。

  但是,由铁托最早尝试的改革探索并未就此停止。在斯大林于1953年去世后,迫于“苏联模式”弊病的愈益显现,不仅波兰、匈牙利等国从本国实际出发启动了改革探索,连苏联也在赫鲁晓夫领导下对原有的经济体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进一步提出了以“扩大企业权限、加强经济刺激、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各种经济杠杆”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纲领。只可惜,这个改革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被长期搁置。

  直到1985年戈尔巴乔夫执政后,改革才在更大范围内继续推进。戈尔巴乔夫以“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为理论指导,在政治上搞多党制和议会政治,在经济上搞国有资产分散化和国营企业民营化,在军队建设上搞非党化和非政治化,试图从根本上重建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及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虽然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因诸种原因以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而结束,但他引领俄罗斯等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及东欧各国走上的政治民主和市场经济之路,奠定了这些国家长期稳定发展和进步的坚实基础。现在,这些国家在经剧烈“阵痛”之后,不仅人民已经有了言论、集会、结社、信仰和迁徙的自由,有了选择国家领导人、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和手段,有了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国民经济和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也步入了快速发展的康壮大道。据相关机构最近进行的调查,在这些国家里,主流民意承认并认同戈尔巴乔夫改革带来的社会进步,没有人愿意再回到原来的“苏联模式”中去了。显然,诚如约翰·肯尼迪所言,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不是共产主义,也不是资本主义;不是氢弹,也不是导弹,而是人类对自由和独立的永久的愿望。

  1949年建国后不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左”倾路线摒弃作为“建国大纲”和“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离开发展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既定道路,按照“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样板”,大张旗鼓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此同时,还在意识形态领域发动了批判电影《武训传》、批判胡适、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等政治运动,以对知识分子进行“脱胎换骨”的思想改造。紧接着,1957年“反右”、1958年“大跃进”、1959年批判所谓“彭德怀反党集团”,直接导致了非正常死亡三、四千万人的“三年困难时期”。在被迫进行政策调整使得经济形势稍有好转之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指导思想又恶性膨胀,在1966年爆发了“文化大革命”10年浩劫,致使政治上的冤假错案堆积如山,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在这种极为严酷、被动的政治和经济形势下,由邓小平、胡耀邦等支持和推动的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终于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得以启动,翻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新的一页。

  不过,相对于20世纪全球性改革浪潮的大趋势而言,中国30多年来的改革存在着相当突出的先天性不足。从改革对象分析,中国改革属于由南斯拉夫最早尝试的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改革范畴,但改革的开始时间明显滞后于南斯拉夫、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是在“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将党和国家推向崩溃边缘的情形下被迫启动的。而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执政党对南斯拉夫、苏联以及东欧各国的改革一直持否定和批判态度,认为他们搞的是“修正主义”,“背叛”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并为此同苏共进行了火药味颇浓的意识形态大论战,还进而导致了国家关系的对立和破裂。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整个70年代,中苏关系甚至恶化到了战争一触即发的地步。即使在改革开放业已30多年之后,虽然中国和俄罗斯及东欧各国的国家关系早已正常化了,但中国执政者及其媒体对苏东改革的否定和批判态度也没有什么改变,只不过否定和批判的主要对象由赫鲁晓夫改成了戈尔巴乔夫。至于英国劳合·乔治的福利国家改革探索、美国的罗斯福新政和以瑞典民主社会主义为代表的“北欧模式”,尽管中国执政者在改革实践中多有借鉴,但出于意识形态的角度,只是将其看作是资本主义范畴和性质的局部“改良”,没有正视其作为20世纪全球性改革大潮亦即当代人类文明主潮流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和作用。基于这种心态和认识之上的中国改革,必然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




打印 | 转发:
关于前线 | 网站地图 | 在线调查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