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加快建设广播影视强国

作者蔡赴朝  网站编辑沈艺  来源《党建》  日期2011-12-08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广播影视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建设广播影视强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始终高举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影视发展道路

  旗帜就是方向。《决定》鲜明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建设实践探索的根本结论。广播影视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推动者、体现者,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必须高举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影视发展道路。

  坚持广播影视意识形态属性,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文化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坚持意识形态属性,首要的是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确保广播影视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中。坚持意识形态属性,根本的是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大力加强主流媒体能力建设,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特别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要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把握主动权,掌握话语权。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变,社会热点互相叠加,杂音噪音时有出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社会思潮的任务更加紧迫而重要。广播影视必须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在多元中求主导、在多变中求主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忠实履行好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重要职责。

  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要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广播影视工作者必须坚守精神追求,担当文化使命,创作生产出更多体现核心价值、刻写民族希望、引领时代风尚的优秀作品。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引导,完善政策,努力使这一重要方针成为广播影视工作者的自觉遵循。特别是要按照《决定》要求,完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

  二、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是广播影视工作的根本宗旨。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观念,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是充分尊重和表现人民群众主体地位。要建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常态化机制,把更多的镜头话筒对准人民群众,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新闻宣传实践中,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从火热的现实生活中激发灵感、选取素材、提炼主题,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语言和多彩的画面深刻反映时代的进步、人民的创造,大力唱响“劳动者之歌”。

  二是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决定》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近年来,广播影视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已基本实现全国所有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基本实现全国所有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目标。今后一个时期,还将继续深入实施好这几大工程,同时抓紧推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工程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

  三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需求。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这个阶段是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期、加速升级期。广播影视必须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重点发展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纪录片等内容产业,发展有线电视网络产业,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广播影视新兴产业,努力在满足人民需求中实现新的跨越。

  三、坚持科学发展,加快推动广播影视发展方式转变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推动由广播影视大国向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改变过去主要依靠数量规模增长的外延式发展方式,坚持走质量效益提高为主的内涵式科学发展道路。这是覆盖广播影视各个领域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一方面,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努力推动广播影视内容产业科学发展。从数量看,我国已经是世界广播影视大国,但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数量偏少。推动科学发展,必须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佳作。要抓好重点影视作品的创作生产,继续扶持现实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以及工业、农村、少儿、少数民族题材等创作生产。提高质量,必须正确处理党委政府引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党委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有机统一,才能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最大限度整合利用资源。

  另一方面,以增强效益为重点,努力推动公共服务科学发展。有投入,就要讲效益,讲投入产出比。比如,我们实施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国家财政每年只需投入1个多亿,就可以让两亿农户免费收听收看到48套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大大缩小了城乡居民在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方面的差距。实践证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只有讲究质量、讲究效益、讲究创新,才能确保政府的投入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广播影视发展动力和活力

  《决定》指出,文化引领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广播影视工作,不断提高广播影视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创新观念。在发展思路上,要改变广播影视是单纯的公益性事业的观念,树立广播影视具有事业产业双重性质的观念,做到公益性事业、经营性产业两手抓、两加强。在媒体建设上,要改变新兴媒体仅仅是广播影视技术升级的观念,树立发展新兴媒体是广播影视一场深刻革命的观念,努力促进由发展传统媒体为主向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转变。在有线电视网络建设上,要改变网络的主要功能仅仅是传输覆盖的观念,树立发展全功能、全业务网络的观念,加快网络整合、技术升级和业务开发。在传播能力建设方面,要改变以国内传播为主的观念,树立统筹国内国际传播的观念,加快构建国际传播体系。

  二是创新制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要继续推动《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加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积极争取在更多的国家相关法律中增加必要的广播影视条款。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另一方面,近年来,广播影视在抵制低俗之风、建立频道频率退出机制、加强广告管理等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宝贵经验,要认真总结梳理,抓紧把一些条件成熟的做法制度化、常态化,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三是创新工作。要深入推进节目创新,切实增强节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真正使广播电视节目入耳入脑入心,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要遵循广播影视发展规律,着力在深化公益性单位内部改革、推进国有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网络整合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完成中央确定的广播影视各项改革任务。要适应数字、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构建技术先进、功能强大、覆盖广泛、传播快捷的现代传播体系,增强广播影视国内国际传播力影响力。要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建立健全现代化的广播影视监管体系,实现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从技术到内容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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