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不能虚弱

  网站编辑丁莉莎  来源《检察日报》   日期2012-03-15

  在全国人大代表姜玉泉眼里,这两年的政法机关似乎和往年不一样。“随着网络的发展,政法机关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与公众交流互动。政法机关微博的开通进一步拉近了政法机关与公众的距离,政法机关变得越来越亲切。”

  在今年两会审议“两高”报告时,政法机关微博更是屡次被人大代表提及。

  社会管理新课题

  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13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5.13亿网民在网上对发生的各种社会事件畅所欲言,对当前存在的社会问题或建言或批评,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舆论力量。与现实社会相对应,已经出现了一个由5.13亿人构成的网络虚拟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寿龙认为。

  在毛寿龙看来,网络虚拟社会是网民自由表达意见、关注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而对政府而言,网络虚拟社会也是一个难得的听民意、汇民智、解民情的平台。

  “虚拟网络与现实社会是相通的,虚拟社会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真实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虚拟社会管理有必要纳入社会管理范畴。”毛寿龙说。

  “当然,实际操作中需要参照现实社会的一些管理办法,但又需要超越这一机制。”毛寿龙说。

  政法机关持续发力

  作为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社会管理创新一直备受重视。对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政法机关也早已开始发力。

  早在2006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就提出,各级政法机关既要发挥职能作用,更要善于运用社会管理资源改进社会管理,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

  此后,全国政法机关不断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进行探索。

  “政法机关开通官方微博,利用互联网使政府和微博与公众沟通互动,了解社情民意,这可以看做是政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探索。”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说。

  2009年9月27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开通官方微博,由此迈出了政法机关利用微博亲民互动的第一步。

  此后,政法机关微博的发展如火如荼。截至2011年10月30日,短短两年间,公检法司政法机关和政法官员仅在腾讯平台开通官方微博便达7101个,发布微博132万余条,粉丝超过2.1亿余个。

  立法规范十分必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日渐突显,网络环境下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种类也在不断翻新,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秩序。”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郑杰民认为。

  “为保障群众使用网络安全,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积极因素,使网络‘虚拟空间’成为法制空间,尽快完善立法、惩治网络社会违法犯罪已是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法院院长梁明远认为。

  3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网络法律制度,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而在立法对其进行规范的同时,对于网络犯罪的打击也显得必不可少。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多次专门出台意见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工信部支持互联网安全立法,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工信部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下,政法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如何管好它,成为政法机关的一道新考题。”李江说。

  (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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