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中国民主化的最小成本和最佳途径
作者俞可平              日期:2013-03-08               阅读:5175 次

编者按:民主对中国是洪水猛兽吗?中国要不要民主?为什么说民主有益于中国呢?中国民主化的最小成本和最佳途径是什么?如何勾画出一个有利于中国发展的民主政治进程和路线图?如何让民主造福中国而非贻害中国的思考和困惑该怎么解决?

  对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的民主思想和其关于中国民主前景的途径进行一番探讨,或许会有不少启示。俞可平一直在为设计中国未来民主发展的路线图而矢志不渝地进行探索。

  俞可平,男,1959年生.浙江诸暨人。教授、政治学、哲学双学科博士生导师。1988年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毕业,获政治学博士学位,成为我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代政治学博士。现任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并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首席专家、中国地方政府改革创新课题总负责人,兼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等校教授,曾任联合国政府创新咨询专家、美国杜克大学和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等校访问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当代中国政治,政治哲学、比较政治、全球化、治理与善治、公民社会、政府创新等。

    【独家特稿】

    张维为:优质民主才是好东西

    俞可平: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路线图

    张维为: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应从自己传统中衍生而来

    张维为:中国模式给解决世界难题带来了新思路和范式

    张维为:从“内容”出发探索中国民主改革的基本思路

  中国要不要民主?

  如果民主将会导致混乱,甚至国家的解体,中国领导人和民众就没有理由去追求它,在中国推进民主政治改革的共识就不复存在。俞可平认为:“最根本的一个问题是‘中国要不要民主’。

  民主是必然的

  俞可平说:“如果不对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人们都会以为这是个伪问题。但有一篇文章在网上很热,叫《你看,没有民主的中国多好啊》,这种论调还有不少人支持,而事实是我们有民主,并且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除了这种极端的论调,更多的是对民主‘抽象上肯定而具体上否定’。我希望澄清的是,民主不是你想不想要的问题,而是必然的。”

  他强调说:“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们的根本目标。我们之所以要把人民民主当作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是因为民主不是空洞的说教,它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简而言之,发展民主是为了造福于我们伟大的人民,造福于我们伟大的国家。
俞可平说,“文化大革命”的悲剧之所以发生,基本原因就在于民主制度的不健全。“文革”十年更是对国家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的彻底破坏。“文革”结束后,发展民主便成为全社会的最大政治共识。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中国共产党逐渐确立了中国式民主的根本目标、理想状态、主要形式、重点内容和现实道路。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是高度发达的人民民主,中国民主政治的理想状态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内容是基层民主,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现实道路是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

  民主具有普遍价值

  俞可平明确而坚定地倡导着民主的普遍价值。曾经,民主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改革开放前甚至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专利。而俞可平则认为,民主不是西方的专利,对整个国家和民族、是对全人类而言,民主是个好东西。在俞可平看来,民主保证人们的基本人权,给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它本身就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在人类迄今发明和推行的所有政治制度中,相对而言,民主是人类迄今最好的政治制度。俞可平认为,“全球化不仅使人类日益认识到共同的命运,而且对人类的共性,特别是对自由、平等、公正、安全、福利、尊严等基本价值,也有更加深切的体验和认同。”中国政治的新发展,体现着人类社会普遍的政治价值,从根本上说,支撑这些政治变革的普遍价值,就是自由、民主、平等和人权。

  俞可平告诉我们,有些东西不是“西方的”,而是“普世的”。能在主流媒体上,用一种干部和群众能看、能理解的语言发表,这是在“开启官智”,也是在“开启民智”,让官方和民间都有一个民主的声音可以接受。

  “有些人觉得写的都是常识,但它首先是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已经接受了普世价值;二是因为这些普世价值还没有被各个层次的中国官员普遍接受,这篇文章起了扫盲的作用。”深圳大学教授黄卫平说。

  以往论述“民主”时,多指一种操作层面、制度层面的东西,而俞可平则用简明晓畅的语言,用富有哲理性的思维,简明扼要而有较为系统地为我们阐述了民主是一个好东西,具有普遍价值这样一个道理,这可看做是对传统意识形态表述的重大突破。

  倒不是说俞可平的论述代表官方在这方面的突破性论述,而是一种新思潮兴起的体现。因为“从原来说这个东西不好,到现在说是好东西,这是个很大的飞跃”(杜克大学政治学教授史天健)。
 中国民主发展路线图

  虽然,在俞可平看来,民主是个好东西,但这不是说民主是无条件的。实现民主需要具备相应的经济、文化和政治条件,不顾条件而推行民主,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结果。政治民主是历史潮流,不断走向民主是世界各国的必然趋势。但是,推行民主的时机和速度,选择民主的方式和制度,则是有条件的。一种理想的民主政治,不仅与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国际环境相关,而且与国家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人物和国民的素质、公民的生活习惯等密切相关。如何以最小的政治和社会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需要政治家和民众的智慧。

  “以最小的政治和社会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这是需要我国政治家、决策者和民众的智慧来解决的。中国公众们能否达成民主共识,中国能否较快较顺利地实现中国特色的民主化道路,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代价的计算。

  为以最小的政治和社会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俞可平提出如下实现中国民主政治的路径:

  增量民主是中国实现政治软着陆的最佳途径

  按照俞可平的理论,民主的发展是有其相应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在已经取得的政治民主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在发展民主政治的速度和力度将与既定的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上,即在“存量”民主的基础上,俞可平“特别主张先在存量不动的情况下,找到不断进行增量改革的空间,鼓励政府创新。”

  在俞可平看来,在当前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下,中国的民主发展进程不会是激进的,而是按照一种时间上渐进、空间上(规模上)可控的路径达成的。增量民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最优战略,是中国实现政治软着陆的最佳途径。他相信渐进变革是中国历史的经验。民主需要足够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资本;所有这些领域的积极进步都将不仅从量上增加民主的可行性,也将适时发生“突破性”的变革。这是长期积累性改革的结果,是一种厚积薄发。同时,当大部分人从社会经济改革受益时,增量政治发展便将获得动力。

  增量民主的实质,是在不损害人民群众原有政治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增加政治利益。要全面推进增量民主,可通过三条途径:第一,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是当代中国的政治权力中心,拥有7000多万党员,集了广大的社会政治精英。没有党内的民主,中国目前的民主就是一句空话。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推动全社会的民主,是推进中国民主的现实道路。第二,逐渐由基层民主向高层民主推进。中国现阶段民主政治的重点和突破口是基层民主,一些重大的民主改革将通过基层的试验,逐步向上推进。第三,由更少的竞争到更多的竞争。不论何种形式的民主,都离不开人民对政府领导及政府政策的自由选择。中国的民主之路也将遵循这一规律。
 以增量民主实现动态稳定与发展

  俞可平认为,民主政治不会自发运转,它需要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和实践。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主是一个陀螺:它只有像陀螺那样运转起来才有意义。……关键是要使民主的程序和机制运转起来,以便使那些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民主权利,得以真正的实现。”

  俞可平曾反复呼吁中国的政改道路要走出“政治改革——社会稳定”的两难境地。并认为,中国要达到的不应该是一种“传统的稳定”,而是“现代的稳定”。传统稳定以“堵”为主;现代稳定则以“疏”为主。

  俞可平提出了“动态稳定”这一概念,作为中国共产党处理社会政治紧张的新思路。虽然中国的政治与文化精英们可能有充分理由关切社会稳定,但在新的人口与政治环境下他们对稳定的过分关注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后果。俞可平将中国政府传统上实现稳定的方法称之为“以堵为主”的“静态稳定”。与之相反,俞可平倡导“以疏为主”的“动态稳定”。如公共听证会、舆论调查、信访、群体抗议等一些新的机制便是很好的例子。用他的话说,动态稳定旨在通过协商而非压制维持秩序。这样就把原来的平衡给打破了,建立了新的平衡。

  动态的政治稳定将逐渐取代静态的政治稳定。所有政治改革都必须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但增量民主所要达到的不再是一种传统的以“堵”为主的“静态稳定”,而是现代的以“疏”为主的“动态稳定”。动态稳定的实质是它绝不是像文革时期那样的无序状态,而是使秩序由静止的状态变为一种过程的状态,达到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

  走向善治:以法治之舟承载民主

  民主扬帆离不开法治护航。十年“文革”最惨痛的教训之一,就是无数的公民,受到了非法迫害。见证了中国法治60年变化的法学家江平,把中国法治发展概括为四个阶段:实用主义、虚无主义、经验主义及依法治国阶段。法律实用主义阶段是由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开始,领导人制订的法律主要作为统治工具,合适便用,不合适则完全不予理会。其后是“文革”时期的虚无主义阶段,这时一切法律都废除,公检法不存在,领导人“一句顶万句”。第三阶段是由1978年改革开始,属法律经验主义阶段,邓小平提出要有法必依。当时大家仍是摸着石头过河,法律并非根据理想模式制订,而只是用经验写法律。最后则是法治上升为治国方略的依法治国阶段。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构建起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逐步确立,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加速形成。历史证明,没有强大的司法制约的强势政府,必然以公共利益之名,甚至连这个名义都不要,随意侵害民众权益。

  诚如俞可平教授指出的:“若没有法治,公民的民主权利就有可能随时被剥夺,公民的政治参与就有可能破坏社会稳定,民主进程就有可能导致秩序的失控。法治的实质意义,是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生活的最高权威。任何个人和任何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服从法律的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一种法治,只有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才能真正实行。因此,法治的真谛在于民主。”

  结语

  如何让民主造福中国而非贻害中国的困惑和思考,还会继续。每一个关心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人,都会做出自己的理解和判断。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大国,中国正在塑造他的新国际形象和核心政治价值。俞可平所贡献的信息和洞见不仅展示了中国人的视野、焦虑和困惑,也为这个国家政治未来走向提供了参考。(本文根据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美国汉弥尔顿大学政治学教授李成、杜克大学政治学教授史天健、《半月谈》记者宋常青等的观点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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