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新中国60年政治建设的理论探索和制度创新
作者陈红太              日期:2013-03-11               阅读:4233 次

   【内容提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可以概括为“四个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建设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人民民主要制度化和法律化,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 主共识统领政治制度创新。由此,我国的政治建设要把主要着力点放在解决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提出的现实问题上。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既要对权利、 权力加以规范、制约,更要用制度和法律把政治制度创新成果确定下来。我国各项基本政治制度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党的领导和执政包含在人民当家作主 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之中。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框架中,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共识,使我国的政治制度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基本经验 人民当家作主

   总结新中国60年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有四对关系八个要素值得特别关注: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人民民主与法制建设,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创新与 文化融合。如何正确处理这四对关系八个要素,我国60年政治建设的实践,给出了比较清晰的回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建设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人民民主要制度化和法律化;要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共识统领政治制度创新。

  政治建设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从广义的政治学的视角来理解,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不仅仅是经济建设创造的奇迹,还是政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是我国最大的政治问题。这是邓小平从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对我国政治主题作出的科学判断。他在改革开放初 就指出:“就我们国内来说,什么是中国最大的政治?四个现代化就是中国最大的政治”。“四个现代化,集中起来讲就是经济建设”。“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 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在邓小平看来,经济建 设关系国内外阶级斗争的大局和人民的根本利害,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经济建设能否搞上去这样一个事实。所以,我国的经济建 设就不限于经济学视野中的社会经济人与物质财富打交道的生产和分配等行为,而是一个国家和民族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集中精力做好的头等大事。

   这种广义的政治观,突破了阶级政治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历史局限,也突破了狭义政治观把政治与经济、社会脱离开的学科局限,把政治问题放在人民的根本利 益和最大利益上定位和思考。在社会主义中国,凡是涉及到人民根本利益和最大利益的问题,都是政治问题。无论这些问题分属于狭义的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还是 社会以及文化领域。这种广义政治观的视角,能比较好地定位和解释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的实质和属性。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求我国的政治建设,包括执政党的先进性的保持,党的领导、执政方式的改善,党内民主、 人民民主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法制完善和法治贯彻,政府改革和创新,等等,都要以是否满足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 是非成败的评价标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政治建设要把主要着力点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上。经济社会发展对政治建设提出什么变革 要求,政治体制就应该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改革和完善。绝不能撇开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和现实要求,超然于经济建设而搞政治建设。

  在我国一 些经济已跨入现代化行列的发达地区或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地方,满足政治参与需要、体现公平和民主的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和职能转型,可能成为现代化建设中亟 须解决的现实问题,狭义的政治建设是这些地方现代化建设的主要问题。从根本上说,解决这些发展中出现的政治问题,是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开辟道路、夯 实基础、创造条件。各地因地制宜地展开工作,归根到底都是从本身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需要出发,为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人民民主要制度化和法律化

  1978年12月,在总 结“文化大革命”深刻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 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80年8月,邓小平还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 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 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实质是要正确处理“自由与法制”、“权力与法治”的关系。无 论是人民自由权的行使和规范,还是政府权力的法治制约,都需要加强制度化和法律化。这不仅是历史教训和现实压力使然,更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自由 与法制”、“权力与法治”关系的一般规律。

  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一方面要对权力及权利加以规范、制约;另一方面要把实现人民的自由,保障人民的权利,保持执政党的先进性,完善和优化执政、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和创新,用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和法律确定下来。

   把人民民主的实践成果不断地用法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实质就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也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 化,前提是我国要制度化和法律化的不是别的什么民主制度,而是人民民主制度。邓小平指出:“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 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人民的民主同对敌人的专政分不开,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也分不开”。“我们在宣传民 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 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在这里,邓小平对人民民主的基本特征,做出了精要的归纳。我国的人民民主,就是民主与专政、集中、法制、纪律、党 的领导相结合的民主,从本质上是与人民主权和根本利益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相统一的民主。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就是要把民主与五者相结合的民主制度 化和法律化。

  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要落实到制度创新和形成法治文化上。

  制度创新的目的是满足经济社会全面 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权利保障的需要。要把制度创新放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宏观框架和体系中考量,看它是否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理 论基础相容,是否从根本上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性质相容,是否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还有一个法治文化的形成问题。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质上就是要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要把人民民主制度内化为人们心中的规范和秩序、自觉的行为。只有如此,法治文化才能够真正形成。

  要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大本质特征。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需要在制度和法律层面规范两者之间的关系。人民民主的制度创新,则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关于如何正确处理领导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许多精辟的论述。列宁和斯大林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党的原则性指示加上无产阶级群众组织 对这些指示的实行,再加上居民对这些指示的实行;党毕竟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通常只是领导无产阶级的活动,而且领导得如何,要看本阶级支持得如何;党不是 国家政权,党是苏维埃政权的核心,党领导无产阶级通过苏维埃政权实现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概念是个国家概念,本身包含着暴力,党是本阶级的领导者,领导是靠 信任取得的,信任不是靠暴力取得的。

  我们党关于党和人民群众的正确关系的论述,更闪烁着真理的光辉:党作为我国最先进阶级的政治上的 代表,它一方面要领导和组织本阶级及其群众为实现和维护本阶级及其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斗争;另一方面要想实现正确的领导,必须始终不移地贯彻群众路线,把一 切为了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负责、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以及向人民群众学习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在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真理性认识,是正 确理解和处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关系的金钥匙。

  共产党和人民群众是一体的,是人民群众的领导者。党的领导的唯一目的是反映和凝聚 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意志、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根本和现实利益。无论作为领导党还是执政党,共产党都不应该有自身的 特殊利益和脱离或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利。正如毛泽东所说:“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 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因此,党的领导和执政是包含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之中的。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

   但共产党作为人民的领导者和国家权力的执政者,必然要与人民群众、国家政权发生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因此也就存在一个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问题。60年政 治建设的经验证明,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选择、建构是否科学,对于能否有效地实现党对人民群众、国家政权的领导关系重大。


 一方面,通过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实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国家对社会的强制性 管理转变为社会自觉自律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要求党的领导方式不断调整和改善。例如,在村一级,通过完善 和有效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党的领导。党依法通过组织、完善、支持、保证基层群众自治的方式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党的有效领导赢得人民群众 的衷心拥护,体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乡镇一级,实行公推直选和民主测评,把党对干部的选任、监督与人民群众的授权、评议结合起来,使乡镇领导干部将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从而把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全充分地调动起来。

   另一方面,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充分运作实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掌握了国家政权之后,国家政权体现出来的性质和功能,是党能否实现正确和 有效领导的具体体现。如何通过国家政权反映和凝聚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意志、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根本和现实利益,是 对党的领导实现方式是否科学、民主、依法、有效的考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是能够保证和实现党的领导科学、民主、依法、有效的制度形式。这不仅仅体现在 人大组织自身能够集中民意和高效率的立法、决策以及监督等 方面,更体现在党领导人民政府以及司法机关能够及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体制改革和创新上面,还体现在能够把人民群众对党的先进性的要求贯彻到国家政权 建设和政权运作的全过程。执政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充分运作,既能够实现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权层面当家作主,也能够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党组和党 员代表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更能够实现在法律框架内的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共识统领政治制度创新

  60年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最根本的是,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了清醒的认识。

   “政治建设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人民民主要制度化和法律化”、“要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以及围绕这三大主题形成的:经济 建设是中国最大政治的观点,政治建设要服务并保障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观点,人民民主是民主与专政、集中、法制、纪律、党的领导相结合的观点,要 用法制规范和制约自由、权力的观点,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观点,党的领导和执政包含在人民当家作主之中的观点,党通过民主的 方式、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领导核心作用的观点,党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观点,等等。这些基本经验和认识构成了我国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构架和内容。这个基本构架可称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这就是说,通过60年民主政治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我国已经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有它要完成的主题、基本制度构架和相应的理论和政策观点,是一个完整的经过实践验证的大致可以形成共识的理论和实践框架。

  这一共识的形成,主要来自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党领导人民群众从实践需要出发进行的制度创新。同时,也来自对世界优秀文化成果、政治文明成果的选择、借鉴和吸收。

   在这方面,我们党的一贯立场是:一方面,主张“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另一方面,主 张“应当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 式”。

  现代西方世界有影响的理论体系和制度模式,都有一些普遍被认同的价值要素。如立宪主义的“有限政府”和“保障人权”思想,共和 主义对“公民美德”的坚持,民主主义对“平等参与”的重视,自由主义的“积极自由”、“多元宽容”、“法治”以及“反极权专制”的主张,民主社会主义对 “社会公正”的强调,等等。这些有价值的观念,在西方的制度模式中是为西方的国家政治建设服务的,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也可以为我所用,成为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另外,我们要了解和认知自身文化的优秀成分,把这些有益的价值要素整合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为超越和克服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弊端创造了条件,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制度创新 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也为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博采众长、吸收和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政治文明成果开辟了道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民主共识”,并根据新的发展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使中国的政治制度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创造出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化和法律化程度 更高和更优越的民主。这就是中国将要实现的民主政治现代化。□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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