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十一五规划纲要之改革开放

  网站编辑杨宾  来源北京海淀  日期2010-09-06

     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观,从解决困扰发展的突出矛盾入手,积极争取国家和北京市对我区综合改革的支持,率先进行新型政府建设试点,加快改革步伐,加强制度创新,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为重点,充分利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手段和服务机制,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效率型、责任型、法治型、廉洁型和创新型政府。
    落实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事业单位所处的地位、性质、特征、功能与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挥海淀公共服务委员会改革试点的先行借鉴作用,构建政府主导、资源优化配置的公共服务框架。
加快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离步伐。促进一批新型行业协会组建,推动一批传统行业协会改革转型,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和海淀发展的行业协会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有关乡镇综合改革精神,深入细致地摸清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用新机制和新办法提高乡镇政府行政效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审批的法定化、标准化,加快行政审批的公开化、透明化。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对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逐步实现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不断创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工作方式。完善部门与企业、群众间的沟通机制。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关系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示,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先行论证,提请讨论和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逐步做到附加研究报告、专家咨询论证报告和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健全决策信息反馈机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对重大行政决策作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问责机制。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制化及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开化。将绩效考核与对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奖惩相结合。强化职能部门、主办部门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信访和行政监察联动机制、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机制。
    创新政府行政方式和管理模式。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扩大网上办公、网上许可、网上服务覆盖面。建立安全、统一、共享的数据平台。改造、优化各种业务流程,推进以跨部门业务整合为主要特征的政府管理服务的“一网通”,实现政府行政方式和管理模式的根本转变。推进“数字海淀”建设。深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加强政府基层基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简会议,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贯彻《公务员法》,促进公务员管理法制化,完善公务员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完善公务员进出机制。全方位提升公务员素质。完善各种激励保障措施。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道德水平、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勤政为民宗旨,把良好作风落实到日常工作实处,努力为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预防和惩治腐败。


     二、经济体制改革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调整完善区与乡镇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街道财力保障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运行模式及各项配套制度。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加强税源建设,做到制度严密、管理规范、手段专业、方法科学、服务高效。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采购预算执行的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政府债务的监控体系,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核准制和备案制,把企业投资自主权落到实处。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引入市场机制,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作用。
    进行统计体制改革。加快统计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进程。稳步推进基层统计部门垂直管理。打破部门界限,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数据在一定范围内的共享程度。加强统计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决策参考。
    推进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按照公开、透明、有序的要求,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完善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步伐。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明晰产权、清产核资为重点,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改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环境。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区域合作
    推进区域合作制度化。统筹协调合作区域间的经贸合作洽谈会,以联手推进的项目为依托,调动多方面积极性,不断深化区域间的实质性合作。倡导、支持建立民间和企业的合作机制,为区域合作搭建更宽广的互动平台。建立企业界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系、交流、合作的机制,为新兴产品、新兴产业在海淀区与重点合作区域之间搭接平台,为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创造条件。加强与京津塘科技新干线各区和港澳台等地的合作,建立畅通的合作沟通机制。积极做好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


     四、对外开放
    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服务。通过支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跨国公司。重点做好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的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鼓励优势企业建立海外生产基地、销售网络以及研发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鼓励企业通过境外加工装配等方式,提升资源配置国际化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强对外资产业投向的引导,优化引进外资结构。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着重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用。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会展业发展,提高承办国际会议和国际展览会议的能力。加强对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的保障服务,提升承办国际国内各类活动的组织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大都市的立体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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