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的新思考

作者范 周  网站编辑李爱玲  来源《前线》  日期2011-02-10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并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开启了一个全新的篇章,也为“十二五”时期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轮驱动”

  五中全会《公报》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这表明了文化产业是凝聚人心、继承传统、弘扬中华美德、振奋精神的重要载体。文化产业以提供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为前提,而大多数的文化产品又承载着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念,并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起到凝聚和感召作用。换言之,我国发展文化产业亟须高度重视文化产品的内容生产。在当今的文化产品中,民族精神、传统文化和时代内涵,不仅构成了文化产品生产中的创意,更是宣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增强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凝聚力的重要载体。

  因而,“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要坚持“两手抓”、“两轮驱动”,一手抓文化事业繁荣,一手抓文化产业发展,从实际出发,坚持改革创新。一方面,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即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为全体民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企业,壮大文化市场的主体,把现有的、属于经营性的国有文化事业单位逐渐转制为企业,调动多种经济成分,吸引社会资金兴办文化企业。

  二、警惕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唯GDP”现象

  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唯GDP”是近年来学术界出现的一个新术语,主要是指把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其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指标,衡量一个地区或区域的文化产业发展程度。

  我们不能否认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其产值是判断文化产业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能够为分析文化产业现状、决策未来发展提供参考。但是,如果把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上升到不恰当的位置,作为评判文化产业发展好坏、快慢的标准,这就背离了文化产业的特点和规律。事实上,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高低,与文化产业发展水平高低、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孤立地或过分地看重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意义并不大,甚至会产生不利影响。比如,不少地方一味追求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其占GDP的比重,而对如何提高文化产业的质量、提升文化产品的文化内涵则重视不够。概而言之,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唯GDP现象可能会导致两个问题:一是过分追求文化产业的数量和规模,忽视质量和效益本身;二是盲目统计文化产业的产值和比重,忽视涵盖与延伸范围。

  因此,我国发展文化产业要避免重蹈物质生产领域的“GDP崇拜”覆辙,不能过分强调经济价值。现在文化生产领域出现的先看经济效益,缺乏对文化产品品质重视的现象,说明了“GDP崇拜”的苗头已现。

  避免重蹈覆辙,首先,需要厘清文化产业的特殊属性。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是指文化产业首先是文化,是一种文化形态,其次才属于经济,是现代经济形态的存在方式之一。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一个民族的魂,其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影响着民族的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活动缺乏文化含量和精神动力的支持,最终必然是低效和落后的。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当下环境中,产业化只是文化生产的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并非文化生产的全部。如果没有文化的底蕴作支撑,文化产业最终也得不到发展和繁荣。要弄清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明晰文化产业的发展要考虑市场需求,但并不是迎合所有市场的需求,在提高文化产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二者最佳结合。

  其次,要注重文化产品的文化价值。正如温家宝总理所指出的,一个国家,当文化表现出比物质和货币资本更强大的时候,当经济、产业和产品体现出文化品格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经济才能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才能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持续创造财富的能力。

  再次,要培养文化产业的社会共识。一个民族的文化不能够轻易被产业化,文化产业的大发展令人兴奋,但文化产业只有发展方向上寻找到新的助推力,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去寻找新的内生力,方才谈得上可持续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共识是产生文化精品力作的土壤,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达到一定程度的相互默契。这种共识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和碰撞,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才更具有创造价值、艺术价值和消费价值,进而实现文化产品的有效传达、传播,真正体现文化产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价值。

  三、文化惠民是文化建设的根本

  文化民生,是文化层面的人民生计,是文化发展的根本。“十二五”时期,我们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包容性增长。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动力的增长点,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多元化需求的根本形态,也是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支撑。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大幅增长的关键阶段,人们对物质财富的需求得到了较高程度的满足。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们此时对精神财富的需求相应上升。有学者研究发现,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人们的休闲时间大大增加。20世纪90年代,人们的休闲时间增加到41%;21世纪,新技术的发展有望使人们的休闲时间增加到50%。休闲时代的到来,使人们产生了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人们不再简单地满足于唱歌跳舞,不再简单地要求建设一两座文化活动中心,而对更加全面、系统、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越来越迫切的要求。

  第二,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承担着提高民众素质,促进社会进步,为社会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求知、审美、交际等精神需求的服务性功能,特点是政府主导、非赢利、普及性。

  因此,实现文化建设的全面繁荣,一是应当在坚持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前提下,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文化发展的成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发展文化、建设文化、繁荣文化;二是要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服务方式,理顺文化管理体制,以改革为突破口,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活跃人民群众文化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加大不同部门、系统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三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动员全社会力量发展文化事业。

  第三,打造“文化民生”工程,实现文化惠民。未来要真正实现“文化民生”工程,使文化发展成果归全体人民共享,还需要在三个方面继续突破:一是统筹兼顾城乡居民的文化民生改善。重点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最薄弱的文化需要,在盘活优化存量文化资源的同时,确保增量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弱势社会群体倾斜。二是树立“文化民生”意识,使广大人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在城市建设中融入“文化民生”发展观念,在城市规划、区域基础建设、社区建设中植入文化意识,塑造文化空间。三是融入现代观念,创新文化消费的内容和形式,使文化产品与服务融入人民、接轨国际。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新特点和审美情趣的新变化,加速文化传播手段的创新,积极利用新技术改进传统艺术,增强公益性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作者: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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