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忏悔录成为反腐公开课

作者鲁生  网站编辑sxs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04版  日期2017-01-12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提出,“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在哪里公开?什么时间公开?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在国务院新闻办1月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有记者将这一问题抛给了出席发布会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中央纪委的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我们逐步公开”。

  贪官们能想到落马传言满天飞时想方设法露个脸,刷刷存在感,也能想到落马时难免会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但或许想不到连忏悔录也成为关注的焦点。当然,媒体和公众感兴趣的,是希望从忏悔录里看看贪官们的“贪腐之路”,以及他们在面对诱惑时的心理。

  但是,公开忏悔录的意义绝不止此。从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说,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志愿,唤醒他们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到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再到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无论是“写”,是“附”,还是“公开”,目的都非常明确,就是让落马官员当反面教材,发挥其忏悔录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忏悔录记录了贪官思想认识的转变,是最好的党性“活教材”,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可以说,将忏悔录公开,无异于一堂反腐公开课。党员干部会面对哪些考验,经受哪些诱惑;腐败的根源是什么,底线失守的原因何在……“反面教员们”都会以切身经历讲清楚。仔细阅读这些忏悔录,党员干部只要不想落到贪官的境地,面对贪官曾经栽跟头的地方就会绕着走,不该交的朋友就不会交,钱财美色等诱惑面前就会更清醒。

  忏悔录里的贪官大多数曾经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好干部”,而今却沦为被世人不齿的“阶下囚”。可以说,忏悔录是用惨痛教训换来的。代价不能白付,覆辙不能重蹈。“不要学我!”给更多党员干部以警示,使他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越过纪律底线、闯过法律红线的后果有多严重,这或许是忏悔录公开的最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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