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和处理社会问题
作者侯惠勤              日期:2013-04-16               阅读:4598 次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基本精神是把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下去,贯彻到底,努力掌握驾驭全局的主动权。这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根本问题。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社会主义时期的“矛盾论”。承认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普遍存在,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正确把握这些矛盾,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矛盾的转化,推动社会主义事业,是这篇著作的一个基本的理论方向。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有一个如何完整地、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的问题。我们不能用“多元共生”、“平衡统一”来代替对立统一规律。原因有三:第一,两个不同性质事物的对立统一,才有质变,才有飞跃,才有革命,才有历史发展的方向感;第二,对立统一揭示了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第三,只有对立统一,才能深入到不同事物的内部,作具体的分析,才不会形而上学。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的问题上,我们要防止两种偏向。一种偏向是片面夸大社会生产力对社会制度的直接决定作用,偏离科学社会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种种曲解;另一种偏向是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实际发展水平,脱离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提出种种不切实际的口号。此外,我们还应该重视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特殊性的研究,辩证地处理好社会主义矛盾运动中的自觉性与自发性、基本适应与不相适应的关系,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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