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计划与市场关系变革的三十年
作者刘国光              日期:2013-05-02               阅读:1384 次

一、解放思想激发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探索

  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经济理论工作者开始摆脱种种教条主义观点的束缚,如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成为经济理论界探讨的焦点。其中一个有关经济全局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赵人伟在1978年末1979年初着手研究这个问题,并把研究成果“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报送中国社会科学院,接着提交1979年4月间由薛暮桥和孙冶方领衔在无锡召开的“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问题”讨论会。文章突破了过去关于计划与市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相互排斥不能结合的传统认识,深入论证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既不是互相排斥,也不是外在的原因所产生的一种形式上的凑合,而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本质所决定的内在有机结合。为了确保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协调发展,为了维护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和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物质利益关系,必须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利用市场,在利用市场机制的同时,加强国家计划的调节。

  因为文章触及到时下中国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受到国内外各方面的重视,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阅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未定稿》发表的该文后批示,“这是一篇研究新问题的文章,也是一篇标兵文章,在更多理论工作者还没有下大决心,作最大努力转到这条轨道上的时候,我们必须大力提倡这种理论研究风气”。中央党校、国家计委、社会科学院等内部刊物,国内几家重要报刊都全文刊载。大西洋经济学会通过当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乔木,要求我们将此文改写本送该会年会。该会执行主席Helmont Shuster给胡乔木电函称,此文受到年会的“热烈欢迎”,认为“学术上有重要意义”,并决定将此文同诺贝尔奖得主詹姆士·E·米德的论文一道全文发表于《大西洋经济评论》1979年12月号(其他文章只发摘要)。

  这篇文章在当时产生重要影响,但现在看来,它还是有时代的局限性,就是仍然在计划经济的框架下提出计划与市场可以而且必须互相结合。这篇文章发表后,邓小平在1979年11月26日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副总裁弗兰克·吉布尼时说,“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我们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但也结合市场经济。”邓小平是我们党首先提出市场经济的中央领导,他这一次谈话,直到1990年前后才公布出来,长久不为人知。他讲此话的时候,也还是认为“我们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再联想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划时代地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同时,也解释说,这“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就总体上说”,“即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 所以,从“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传统理论框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理论框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然而,计划与市场互相排斥,不能相容的传统观念,已经破除。坚冰已经打破,开创了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转轨的新时代。这是邓小平领导下中国共产党人在思想解放旗帜下的一个重大战果。

  二、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的消长

  坚冰打破以后,人们普遍接受了这一点:社会主义经济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可以结合。这在十一届六中全会和十二大的文件中都讲明了的。但是如何在国民经济的管理中,实现这种结合,也就是在计划经济中如何运用价值规律,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缩小行政指令式的管理范围,扩大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中国经济改革最初就是沿着这条思路摸索前进的。

  这涉及我国国民经济的具体管理方式问题。过去我们实行的基本上是一套行政指令的计划管理方式。虽然陈云同志早就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国民经济管理模式,但是这一正确主张后来被“左”的政策思想冲得七零八落,难以实现。为了探索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结合的途径,需要研究国民经济管理方式问题。1982年9月初,我应邀为《人民日报》撰写了《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一文。文中提出在处理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对国民经济采取三种不同的管理形式,即对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要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指令性计划;对一般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实行指导性计划;对品种繁多的日用百货小商品和其他农村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下的自由生产和销售。并指出,随着经济调整工作的进展,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随着价格的合理化,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指导性计划和实质就是运用市场调节来进行的计划调节。我还指出,在保留和完善国民经济的三种管理形式的同时,我们必须着力研究指导性计划的机制问题,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与市场关系中难度较大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坚持改革方向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这篇文章在党的十二大前送《人民日报》,正好在十二大期间发表。由于十二大报告中有肯定“指令性计划在重大范围内是必要的必不可少的,是完成与国民生计有关的计划项目的保证”的阐述,同我的文章中主张指令性计划范围在今后的改革中应逐步缩小的意思有出入,因此,十二大文件起草组部分同志认为我动摇了计划经济的原则,在权威的报刊上以本报评论员名义发表长篇批判文章,针锋相对地提出“指令性计划是计划经济的主要的和基本的形式”,“只有对重要的产品和企业实行指令性计划,我们的经济才能成为计划经济”。

  当时我并不知道胡乔木同志为我文章的事情曾在1982年9月7日写信给人民日报领导人提醒说,发表这样的文章是不慎重的。在十二大闭幕后,我走出人民大会堂时遇到乔木同志,他对我说,“你有不同观点可以向中央提出,但在报上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观点影响不好,要作检查”。我后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从组织原则上作了没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检查,但思想上并没有认为自己的观点是错误的。

  中国改革在实践中不断前进。上世纪80年代初中期的总趋势是市场调节的分量逐渐增加,而在计划调节的部分,又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的比重,加大指导性计划的比重。两年之后,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证明了我的观点是正确的。全会提出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同时指出,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当初批判我的同志也认同了这一论点。这说明认识的前进需要一个过程,差不多每一个人都是这么走过来的,一贯正确的人是没有的。过去我也是主张计划经济为主的。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对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也是有保留的。1982年我曾提出“首先要把社会主义经济定义为计划经济,其次才能说到它的商品经济属性” ,用“有商品经济属性的计划经济”这一观念来概括社会主义经济,就反映了我当时的认识水平。

  三、计划与市场:孰轻孰重?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十四大,从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认识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1987年2月6日,十三大之前,小平同志在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提出,“不要再讲计划经济为主了”。所以党的十三大就没有再讲谁为主,而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还提出“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把国家、市场、企业三者关系的重点,放在市场方面;同时提出,要从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所以,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就从十二大时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十三大转为计划与市场平起平坐,并且逐渐把重点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方面倾斜。

  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情况有所变化。鉴于当时政治经济形势,小平同志在6月9日讲话中将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提法,调回到“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即十二大时的提法。这个提法,从1989年“六四”事件后一直用到1992年十四大。一段时候,我们的经济工作也转到更多地用中央行政权力来管理经济,市场调节方面稍微差了一些。

  由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在理论上还是没有讲清楚到底计划与市场谁为主谁为辅,所以在1990年和1991年理论界还在继续争论,并对改革的目标模式有不同意见。有的主张市场取向;有的反对市场取向,说联合国统计上分类,都把中央计划经济的国家等同于社会主义国家,而把市场经济国家等同于资本主义国家。1990年12月十三届七中全会透露小平说不要把计划与市场的问题跟社会制度联系起来;1991年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新提出要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这样的微妙气氛下,理论界的争论也发生了变化,大家逐渐地倾向于不再把计划与市场跟社会制度联系起来,更多地看成是资源配置的不同方式。特别是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清楚地指出计划与市场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标志,而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利用的手段,大多数人都逐渐统一到这一理解上来。

  由多年的争论可以看出,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经济理论界两种思想情结都是很深刻的。一种是计划经济情结,一种是市场经济情结。双方都不否认对立面的存在,但非常执着地强调自己这一方面的重要性。所以有“为主为辅”的长期争论。其实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计划与市场各有其正面优点与负面缺陷。我们要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实行两者的结合,其目的就是要把两者的优点长处都发挥出来,避免两者的缺陷和不足。

  基于这个信念,在这一段争论的末期,我试图用折中的办法,来解决计划与市场的这一情结纠葛。

  针对计划与市场的两种情结,我提出了两个坚持和破除两个迷信的意见。一是我们要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但不能迷信市场。一是我们要坚持计划调控,但不能迷信计划。简单说来,计划的长处就是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办几件大事,还可以调节收入,保持社会公正。市场的长处就是能够通过竞争,促进技术和管理的进步,实现产需衔接。但是,计划和市场都不是万能的。有这么几件大事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交给价值规律去管。一是经济总量的平衡,二是大的经济结构的及时调正,三是竞争导致垄断问题,四是生态环境问题,五是社会公平问题。这些问题都得由国家的宏观计划调控来干预。但是计划工作也是人做的,人不免有局限性,有许多不易克服的矛盾,比如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一是由于主观认识落后于客观发展的局限性,二是由于客观信息不对称和搜集、传递、处理上的局限性,三是利益关系的局限性,即计划机构人员观察问题的立场、角度受各种利害关系的约束,等等。这些局限性都可能使宏观计划管理工作偏离客观情势和客观规律,造成失误。所以要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和觉悟水平,改进我们的宏观计划管理工作,使之符合客观规律和情势的要求。

  总之,我们要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但不能迷信市场;要坚持宏观计划调控,但不能迷信计划。我在1990年-1991年提出的这些概念,是符合小平同志关于计划和市场都可以用的思想,也排除了对计划与市场的片面情结所带来的弊端,从而是顺应党的十四大关于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精神的。
 四、十四大定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计划”三字是省略而不是取消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国计划与市场关系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十四大报告起草时,我有幸参与工作。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以后,各方面经过学习,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建立新经济体制问题,有了一些新的提法。起草小组就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问题,归纳各方面意见,整理成三点。也就是1992年6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在中央党校讲话中讲到的关于经济改革目标模式的三种提法:一是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二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关于这三种提法,总书记在中央党校讲话前,找我谈了一次。他个人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问我的意见。我赞成这个提法,说这个提法简明扼要,同时也提出一个意见,如果只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提“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有计划”这个方面可能容易被人忽略,而“有计划”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是非常重要的。总书记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这在人们的脑子里和认识上一直是很清楚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了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 。后来他在中央党校讲话里也讲了这段话。我觉得总书记讲得很好,讲的确实是对的。几十年来大家确实都是这样理解的,社会主义就包括“有计划”。

  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除了货币金融,财政税收,还包括国家计划,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并且,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也离不开国家宏观计划的指导。宏观调控本身就是广义的国家计划调控。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也不是一般的市场经济,而是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有很丰富的内容,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的内容,也包含“有计划”的内容。所以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是完全正确的。

  为了给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理论宣传准备,中共中央几个部门1992年9月19日在怀仁堂联合召开干部大会,举办系列讲座。我在讲座的开篇讲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若干问题”,回顾了对计划与市场认识的曲折演变过程,阐明了若干焦点问题。我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在这个基础上把作为调节手段的计划和市场更好地结合起来。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凡是市场能解决好的,就让市场去解决;市场管不了,或者管不好的就由政府用政策和计划来管。现代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政府干预和计划指导,而且必须借助和依靠它们来弥补市场自身的缺陷,这是我们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时不能须臾忘记的”。这也算是我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关口,对于不要忘记“社会主义也有计划”的一个呼应吧。

  五、十七大重申发挥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

  30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由传统计划经济逐渐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范围不断扩大,推动了中国经济生动蓬勃地向前发展。现在商品流通总额中,市场调节的部分已经占到90%以上。前几年有人估计,中国市场经济在整体上完成程度已经达到70%左右。所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建立。当然,目前市场经济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比如资源要素市场,资本金融市场,等等,需要进一步发展到位。但是也有因为经验不成熟,犯了市场幼稚病,而发生的过度市场化的地方,如教育、医疗、住宅等等领域,不该市场化的部分,都要搞市场化,发展到对市场的迷信,带来十分不良的后果,造成民众的一些痛苦。市场经济在发挥激励竞争、优化资源配置等优越性的同时,它本身所固有的缺陷,特别在总量平衡上,环境资源保护上,及社会公平分配上引发的负面效果,经过30年的演变,这两个方面已经充分地显露出来了。一方面经济发展取得了空前的成绩,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出现了新的矛盾,如资源环境、收入分配、民生等等,越积越多。这与国家的宏观计划调控跟不上市场化的进程,有很大的关系。

  如前所述,本来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就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这些年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不断完善前进,特别是十四大以来,我们在短期宏观调控上,先后取得了治理通胀和治理通缩的成功经验,但国家计划对短期和长期的宏观经济导向作用明显减弱。计划本身多是政策汇编性的,很少有约束性、问责性的任务;中央计划与地方计划脱节,前者控制不了后者的GDP情结;计划的要求与实绩完成数字相差甚远。所有这些,影响到宏观经济管理的实效,造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失衡问题。

  正是基于这种情况,党的十七大重新提出“发挥国家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十七大明确提出这个多年没有强调的国家计划的导向性问题,我以为是极有针对性的。它再次提醒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有计划”的。

  前面已经讲过,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有计划手段、财政手段和货币手段,产业政策属于计划手段,规划也是一种计划,所以,主要是三种手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要有国家计划的指导,所以国家计划与宏观调控是不可分的,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主心骨。

  鉴于十七大重新提出的这个重大问题,在许多学习十七大报告的宣传文章中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我在去年写了《对十七大报告论述中一些经济问题的理解》一文,其中第一条就是阐发“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的意义”。最近我又写了《试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一文,其中指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再到重新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这合乎辩证法的正-反-合的规律。这不是回到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旧模式,而是计划与市场关系在改革新阶段更高层次上的综合。

  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现在重新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不同于过去“传统计划经济”,第一,现在的国家计划不是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无所不包的计划,而是只管宏观,微观的事情主要由市场去管。第二,现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是市场,计划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必要手段。第三,现在的计划主要不再是行政指令性的,而是指导性的、战略性的,预测性的计划,同时必须有导向作用和必要的约束、问责功能。

  这样的国家计划导向下的宏观调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内涵,所以,不应把“计划性”排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之外。我们要本此精神,努力改进国家计划工作与宏观调控工作,使之名副其实地起导向作用,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市场和计划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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