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经营城市”是个系统工程
作者陈爱巧              日期:2013-03-14               阅读:4277 次

 “250万人集中于伦敦,使每个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现代城市,由于人口等要素的高度集中,规模效应凸显。为快速追赶,我国已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城镇化率要提高到51.5%。

  因防而城,因需而市。城市则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市发展理念也发生了变化。大连等城市率先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很快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现在众多城市都把“经营城市”作为发展的定位思路。

  但是,一个吸引人的口号的提出,并不等同于能就付诸于实践。这其中不仅有理论认识上的差距,也有实践过程中的差异和不足。

  一、经营城市的终极目标是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经营城市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把城市资产,包括存量资本、土地(尽管会计核算上,将土地列入无形资产)、房屋、设备和基础设施等有形资产,以及依附其上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及城市文化并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通过对其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的市场运作,以获取经济、社会和环境等综合效益,促进城市发展的过程。

  经济体制改革,使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的条块分割被打破,城乡分割、城乡对立关系逐步弱化,城乡生产要素双向互动渐成常态。城市经济开始融入全社会大经济之中。

  经营城市,是一种城市发展新理念。这种新理念包含:一、城市是一种品牌,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商品”;二、城市经营得好,能实现远远超过一般经营商品意义上的增值。这是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相适应的,标志着我国城市发展,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全方位转变,以及城市化路径选择的新突破。

  城乡双向互动,使城市辐射功能大为增强。城市带动乡村发展,逐渐成为一定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社会生产和建设中,资本关系得到恢复,生产的各种要素和经济条件都进入市场,资本不断再生,城市的自身发展也进入良性循环,具有了较强的自我修复和扩张能力;户籍管理的松动,使人口自由流动起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集中消费能力相应提升,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谐幸福城市的发展定位,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宜居城市更增加了持续发展的后劲。

  经营城市的新理念,是城市科学发展的新突破和客观感悟。城市属性的商品性得到重视。城市的整体形象、综合服务、生活的舒适程度,人们的认可等,内含着一种价值,是城市的一种无形资产。从这个角度看,经营城市促进城市整体价值含量的增加,形成对所辖区域内每个具体产业、产品和经济行为效益的提升,从而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但并不是每一个高喊“经营城市”口号的城市,都真正认识了这一真谛的。比如只定位于城市某种具体要素的市场化上,典型的例子便是“以地生财”,热衷于卖地赚钱。具体表现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就是“要地不要人”等。诚然,利用土地增值收入搞城市建设,不失为经营城市之策,但充其量只是一种战术性的应急式短视决策。“土地财政 ”不可持续,“以地生财”的发展理念必须提升再造。

  只为寻求解决城市发展资金缺口而进行的经营城市,最多只能说是一个有限的阶段性目标,含有太多的城乡分割成分,难免后劲不足。

  城市化不是城市单进,必须统筹城乡发展。中国的现代化,最根本的是农村现代化。现在专家普遍认为,到2031年,我国的人口达到15亿,城镇化率达到70%。即使这样,在农村也还有4亿5千万人口。因此,必须把经营城市,放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量。

  经营城市的终极目标,是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扶贫扶人,扶智扶文”。“中国城乡之间的差别,虽表现在经济上,然最根本的差别,还是农村文化落后”。没有农村的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终难成现实。如何在经营城市的过程中,更好的扶持乡村发展,这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也是经营城市过程中,比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更高更远的目标。

  二、经营城市的实质是要素资源的有效配置

  政府经营城市,与企业经营商品,虽然都是追求效益最大化,但有本质的不同。企业经营商品,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政府经营城市,追求的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政府的这个目标不能偏离,否则的话,就会滑入歧途。

  急功近利的思想支配下,以“土地财政”为支撑的城市发展模式,出现了较大偏差,积累了矛盾和风险。“唯GDP论”,单纯强调GDP数据的增长,“砸子孙的饭碗”,忽视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资源的毁灭性影响,更不顾及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将经济社会引入歧途。

  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官。官员任期与经济发展周期脱节,长效问责机制缺失,GDP崇拜下,为求政绩,“竭泽而渔”式的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索取无法遏制,生态环境难逃残遭破坏的厄运,甚至社会、政治、法律生态都受到严重破坏。地方百姓不仅不能从中受益,反而成为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最直接也是最长久的受害者。

  “招商引资”所体现的主流逻辑,是以资为本。而资本过剩条件下的制度代价,必向资源和生态环境转嫁。“政绩的出口顺差,隐含着环境资源租和民众的社会福利租,直接影响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现任官员甩下的生态环境资源和社会、政治、法律的成本,其实是转嫁到下任官员和社会承担”。

  社会是个大系统。社会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工程。经济因素在社会发展中,起基础性和领先性作用。经济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但决不是经济上去了,其他社会发展的问题也自然解决了。所以决不能搞“唯GDP论”。

  考核内容应更多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让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更好地执政为民,履职科学发展。

  诚然,有效解决当前城市建设资金不足,是政府经营城市的动因之一。经营城市,只定位于拓宽政府融资平台的话,只是低层次的目标。把握不好,还易出现“企业化思维”过度的问题。只有科学理解和全面把握经营城市内涵,以人为本,把经营城市置于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和谐安康的幸福城市、振兴民族的大舞台,才是经营城市的更高层次目标。

  三、经营城市的重点是提高城市内生动力

  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合理的功能布局和分布。一座城市不是一个孤立、封闭的体系,它与邻近的区域和周边城镇及所辖的乡村,有着密切的联系。

  经营城市的目标,是发展和提升生活质量。必须注重自身创造能力提高、引进外资能力提高、内资整合能力增强、消费能力扩大、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现实中,“重外轻内”现象比较突出。偏重“招商引资”,而对内部创造力的调动和可持续性重视较少。这种偏好,显然没有全面把握经营城市的科学内涵。

  一个城市的发展,首先应该定位于自身基础的发展创新。外部资源的进入,必然以这个基础为前提。外部资源进入后,也要依托这个前提发展。舍内求外,放松对自有资源的开发整合利用,是本末倒置,使整体发展力量下降。

  内外要素有机整合,才能不断创新和进步,达到提升城市综合发展能力的目的。

  四、经营城市的手段是不断提高和丰富城市内涵

  城市不仅是经济载体,更是资本实体。发展城市经济,经营城市作为市场化城市发展理念,客观要求把城市作为资本来经营。在实践中,要通过市场机制的运行,不断提高和丰富城市的内涵,增加城市的综合魅力。

  罗马有一条传承2400多年的城市理念“SPQR”,意为“元老院与罗马人民同在”。它言简意赅而影响深远,迄今依然活在21世纪罗马人的生活之中。

  城市内涵,包括经济发展、制度建设、人文风范、居住环境、精神修养等诸多方面。这些方面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各有侧重又互为支持,共同构成城市的综合魅力。

  受历史条件等因素影响,人们对经营城市的定位,往往比较肤浅。现实中,多看重居住条件,而对人的精神世界认识和要求缺位。表现在具体“经营”行为上,就是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更严重的是做表面文章,花巨资建“标志工程”,热衷于办“会”庆“节”,“造势”不“造市”。

  城市的发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自然发展起来的城市功能齐全各项配套设施到位,是有灵气、有自身特色、有文化沉淀的、是适宜的,生活在这里的民众是满足的有幸福感的。

  “因防而城,因需而市”。城市因历史而厚重,因地域而斑斓。要把经营城市根植于城市精神。城镇化建设不是圈地扩张,应注重发展城市内涵。要注重文化建设和发展方式转变,要注意吸收民间智慧,不能只是规划部门和城管部门说了算,需要众“智”成城。

  经营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经营城市的最高境界是“居之者忘老,富之者忘归,游之者忘倦”。

  五、经营城市的关键是深化体制改革

  经营城市,以市场机制发展城市,更深层的因素是政府行为和体制问题。

  东部城市比西部的城市“经营”水平高,一个重要原因,是东部地区改革早、步伐快,市场经济制度相对成熟和完善。

  经营城市的每一项“经营”行为,都涉及一定的制度问题,都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变革或创新去实现。

  如果说当地政府是经营城市的主体之一,那么政府“经营”行为的根本,就在进行制度创新,并据此提高城市创造力和竞争力。

  把生产要素搞活,顺应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机制流动,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深挖要素潜力,培植优势产业,提高经济的整体创造水平。现在存在诸多地区的问题是,“物流”顺畅,“人流”阻塞。其实,“人流”最重要,因为生产诸要素中,人是最宝贵最具潜力的。但这涉及一系列深层的制度变革。

  产权制度改革,是达到以设施养设施,以资产养资产,使资产在使用中增值,为城市建设不断积累资金,带动城市建设整体水平提高的有效路径。

  转变政府职能至关重要。经济运行机制,说穿了就是市场机制,是市场的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法制机制的综合运用。经营城市转换机制,就是对原有资源进行盘活,摈弃用计划经济式的行政办法指挥和调配,而通过市场经济对资源的基础配置,公开信息、公开竞争、公开招标和拍卖等市场办法,来引导生产要素的有效流动和配置。

  探秘“以地生财”会发现,“以地生财”的“土地财政”,根子在于“不完善的分税制”。

  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方城建资金支出几乎全部来自土地出让金。丰厚的“级差地租”使地方政府特别热衷“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支撑的城市化发展,是以侵占民众份额实现的。“侵占民众份额”的分法,显然不利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地生财”问题的背后,实质是责、权、利失衡。

  城市化是需要土地来承载的。但任何牵涉土地的问题,都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土地的利用效率是否真正提高,这是土地制度创新的生命力;土地收益增值的分配结构是否合理,这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土地流转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性和交易成本的可接受性,这是检验设计方案的现实要求。

  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要求通过实现城乡间要素,在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的基础上,形成城乡合理分工、专业化和交换体系。按照经济学中“四位一体”的萨·马理论,土地应该与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充分合理流动,才能有效率。土地流转的原则应是: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流转自愿,依法有偿。这就要把握好一个度,既要利用土地来促进农村和城市的发展,又不能在这个过程中损害民众的利益。

  就是说,不能以牺牲民众的利益为代价来发展经济,更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作为实现城市化的路径选择。这也许就是经济学中,“帕累托改进”原理,在土地流转问题上的现实解释。

  一些地方地方热衷入选贫困县,争戴“贫困帽”, 是冲着背后的巨大利益来的,和相关优惠政策不无关系。

  “贫困县”这帽子,能换来真金白银。各种优惠政策汇总起来,每个贫困县能享受到上亿元左右的财政支持。按“官本位”的思维逻辑,摘掉“贫困帽”是傻子,争取或保住“贫困帽”,反而是政绩。争戴“贫困帽”,真可谓是地方来钱的“短、平、快”项目。这些县市争戴“贫困帽”的竞争,透支的是政府公信力。

  争戴“贫困帽”有诸多的负面效应:一是扭曲政绩观,与科学发展的理念格格不入;二是透支政府公信力,损害政府形象;三是助长“等、靠、要”的懒政思想,不利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四是破坏扶贫政策体系效应,不利缩小地区差距。显见,争戴“贫困帽”,与经营城市科学内涵的本意格格不入。

  现有实践表明,推进城市资本营运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经营体制,形成投入——产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现代城市经营与管理,离不开市民。城市管理者,应以善治的理念推进城市发展。每一项政策出台,都应该让城市的主人——市民,广泛地参与其中。一切政策应以市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政府和市民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铸城市“心灵”,才能让城市的明天更美好。

  公权力边界不清,监督不到位,公共资源就极易成为官员谋取政绩私利的筹码,改革的成本就会居高不下。

  六、经营城市的主体是当地政府、企业和市民的有机组合体

  经营城市的主体,既包括当地政府,又包括企业和市民。但各自的活动领域和发挥的作用,是不尽相同的。

  政府是经营城市的主导力量,它既是领导者、组织和实施者,又是城市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者,城市基础设施和存量资产的主要投资者。所有这些,决定了政府应做好规划、领导、指挥、实施、协调等工作。

  企业(包括中介组织)是经营城市的中坚力量。经营城市,能使资产由产品变成商品,使城市建设由简单的生产过程变成资本营运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实施运作,靠各类企业、中介组织来完成。

  市民是经营城市的决定力量。真正有权利评价城市环境好坏的,是生活在这里的生产者、经营者和居民。

  经营什么,就是要明确经营城市的客体。可以说,凡是城市所拥有的可以资本化、资产化的资源,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只要它有利于筹集城市发展资本,有利于增加城市吸引力,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都属经营城市的范畴。

  经营城市分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经营城市,主要指在既有城市存量的基础上,从经营的角度出发,使城市基础设施发挥更大的效能,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使常规资源得到最佳配置。

  广义的经营城市,是不同于城市经营的全新的城市发展思路。主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和其它生产要素,盘活城乡资源。进而通过高效的城市管理,从整体上运作城市经济,实现资源配置在容量、结构和秩序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并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经营城市旨在缓解政府在城市建设资金上的困窘,促进城市建设效率的提高;推动政府职能的积极转变;保证城市规划的实现;使城市建设、经济步入良性循环,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不能为城市经营而经营城市。城市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民众的“幸福指数”。要以人为本,使城市建设更具人情味。“幸福指数”,包括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等。“幸福指数”内容宽泛,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也是对政府工作的考察和政府绩效的评价。

  经营城市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上。前提是尊重和善待民众,关键是搞好城乡统筹的长远城市化发展规划。

  参考文献:

  陈爱巧:《城乡统筹下的土地制度改革探讨》,《“第五届中国经济论坛”会议论文集》,2010.9

  陈爱巧:《市县为何热衷卖地》,《中国优秀领导干部论坛》,2011年辑

  陈爱巧:《土地流转应与城市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农民日报》,2011.1.18第3版

  陈爱巧:《“分税制”运行近二十年评价》,《市县领导参阅》,2011年第1~2期

  陈爱巧:《城镇是城市发育的必然过程》,中国政府创新网,2011.3.17

  陈爱巧:《“建设好”比地域扩张更重要》,中国改革论坛网,2011-04-13



  阅读:4277 次

陈爱巧的文章
农村“内置金融”观察
政府改革需以财税改革为突破口
“经营城市”是个系统工程
我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观点
“人员分类”改革一个方案改到“底”?
建立“两型”农业生产体系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分页 1/1  [1]  
 
版权所有 ©1995-2019 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