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人员分类”改革一个方案改到“底”?
作者陈爱巧              日期:2013-03-14               阅读:4153 次

  事业单位“人员分类” 改革,从2008年开始,在广东、浙江、上海、重庆、山西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今年3月22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下发。《意见》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了整体方案,也标志着此项改革踏入深水区。

  笔者调查的一个市县,2008年进行了公务员登记。也就说,对在编的政府工作人员将不再统称为“干部”,而是要逐步按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身份登记的过程中,同是这个市,各县的执行情况并不相同。特别是对乡镇一级原有工作人员的界定:有的是统统进行登记,有的只是对党政领导进行登记,而对一般工作人员作为事业编进行登记。

  这种有区分的登记,使得那些未被列入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感到很大的失落,为什么别的县是统统登记为公务员而我们要这样区别对待?为讨说法,这些人纷纷涌入市府,要求看文件给说法。结果呢,文件还没见着,说法还没讨着,就被乡镇(单位)主要领导及时“接”回去了。

  这种“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处理方式,光抱走孩子并没有“安抚”,所以不能平息这类“上访”人员的情绪。不少人商讨着再次“上访”的办法。但主要领导发了话:登记期间一律不准离开岗位。出乡出县必须第一把手同意。不经同意就去就是与我过不去就是带头闹事……。

  本来这些人只是想去看看上级文件究竟是怎么说的,就是想讨个说法。现在一把手给脸色了,谁还愿意做“出头鸟”呢?

  事情似乎平息了,随着时间推移,登记工作在这种“无声”中结束了。

  然而,列入事业编的那部分人员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别的县市能通通登记为公务员而我们要区别对待?当初都是一样进的乡镇,只是因为工作需要安排了不同的工作,今天你就登记为公务员我们就登记为事业编,以后的差距会有多大呢?以后我们还一道去“执行公务”吗?乡镇这么多“繁杂”事,光几个公务员行吗?

  这就是说,公务员登记工作在部分乡镇有很多人还很不理解。心中疙瘩并没有解开,很可能对日后工作和社会安定留下隐患。比如,一次扑山火时,往日那种见火光就上,“火光就是命令”的冲锋行动不见了,觉得应该公务员冲在前,事业编不是公务员就不是“干部”,不再要象“干部”一样奉献觉悟要高。

  这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事例。事例的背后是说明这样的身份认定,是不尽合情理的,挫伤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也留下了许多难于预料的隐患。

  再者,事业编人员划为管理类、技术类、工勤类。而实际上,在乡镇,不管你是公务员编还是事业编,是管理类、技术类、工勤类中的哪一类,下达任务指标都是按人头;“中心工作”一来,就得“一边倒”就得“倾巢出动”。完不成任务指标,就得扣奖金福利,就得“待岗”,收入就少。除非以后乡镇工作模式真正改变(亦或几年内乡镇真的寿终正寝)。否则,这种也许适合县市以上的机关人员工作性质的划分的“顶层设计”办法的优势,在乡镇必定被重于一切的“中心工作”抵消。

  乡镇干部在底层与民众一起“滾爬摸打”,工作繁杂且重,条件坚苦收入低微,更需要组织各方面的关怀。比如,当初取消农村税费前,农村的社会矛盾极其尖锐。一位在乡镇工作几近退休的老干部不无感慨地说:共和国的大厦是我们在顶着。乡镇干部为社会稳定为改革创新为社会进步作出的努力和牺牲,应该得到社会充分的肯定,社会改革不应让他们“失落”。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远非昔日将教职员工、医务人员从“干部”系列出编那么简单,因为乡镇工作有其特殊性。几乎每一个乡镇干部都既做行政工作又干技术活,诸如国家治理的理论、社会改良的理论、经济发展的理论、涉农领域的理论……等等,绝大部分是在乡镇干部手中付诸实践的。只不过乡镇干部难得有时间坐下来总结谈论某某理论的条理分块,所具的技术能力因为难有学习更新的机会而显得“支离破碎”而已。尽管如此,乡镇干部中的许多人,实际成了我国突破“三农”瓶颈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特别尖兵。他们既是农村改革的实践者,又是实际问题的发现总结人,在理论探讨和政策制定过程中,往往起着“向导”作用。众多的乡镇干部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为改革突围在进行着艰辛的“探路”。

  要创新思路,虽然能“提拔重用”、能列入公务员编的指标有限,但可开辟新的途径,让他们得到社会的承认、受到人们的尊重。比如对列入事业编的技术类人员,同样给予上级部门同类人员同等的福利及待遇享受、晋升职称时同等对待、岗位竞聘时县乡无别等等。另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也有其合理性。

  此次人员分类改革,应该注意避免沦为层阶固化的推手。相反,更应该为人才的合理流动创造条件,使其成为激活人才上下合理流动的动因,成为调动各种积极性的催化剂。所以,对乡镇这一块,应该充分考虑乡镇工作的特殊性,不应把也许只适合县市以上机关的“顶层设计”的方案,“一刀切”式的一个方案改到“底”。试想人员分了类,就可能是“按类管理工资”了。但要是乡镇的工作机制模式没变,还是“中心工作一边倒”的话,那么不又将出现新的“同工不同酬”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能说这样的改革是成功的?

  一种预测是,在乡镇,如果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体制末改、工作机制不改,单是人员分类的改革“单兵独进”,那结局必定是另一种形式的“换汤不换药”。因此,“人员分类改革”应该有政府各项改革措施配套并同步进行。

  应该把改革的内容、实施方案、具体进程、结果预测等相关内容告知大家。否则,对改革的实际内容不了解,会出现种种猜测、担心、疑虑和误解。必须让大家明白,“人员分类改革”的目的,是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而不是为政府日后“裁人减员”“甩包袱”作准备。

  困局的突破在于改革,改革必定涉及各门各类的既得利益。改革的经济学实质是资源的重新配置。如果某项改革能实现“帕累托改进”,使各方利益增加,改革的成本就小,成功的几率就大。否则,就会因阻力过大而夭折,或免难其行而为日后留下难于预料的隐患。

  参考文献:

  陈爱巧:《从政府的经济职能看乡镇走向》,县域经济论坛,工作探讨[政府]2008.9.22

  陈爱巧:《财务(预算)公开能否作为乡镇改革的突破口?》,《三农中国》第14辑,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6

  陈爱巧:《告别农业税的经济学认识与相关问题研究》,《新编财政工作实务全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陈爱巧:《“分税制”运行近二十年评价》,《市县领导参阅》,2011年第1~2期

  陈爱巧:《为何改革者每每出局?》,《市县领导参阅》,2011年第4期

  陈爱巧:《政府改革需以财税改革为突破口》,《市县领导参阅》,2011年第8-10期

  写于二0一一年八月十四日

  作者简介:陈爱巧,男,1959年生于江西南康。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中央电大物理系、会计系,助理会计师、经济师、高级研究员。在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我国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等百多篇文章。其中大部分文章分获各种奖项并有部分选送国际交流。业绩成就入编《世界名人录》等典籍。现倾心研修经济学,着力于财税理论与实践及“三农”问题的探讨研究。

  工作单位:江西省南康市浮石乡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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