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网站编辑杨宾  日期2005-01-25
    (2005年1月20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在深入研究新世纪新阶段的形势、任务和党员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现对全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的自觉性

  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关系马克思主义政党生存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是我们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所处的内外环境、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实状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保持党的先进性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保持党的先进性面临新的考验。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党员的觉悟和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决策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增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切实增强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的信心。

  北京作为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北京市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能否保持先进性,对于履行中央和全国人民赋予的建设和管理好首都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关系极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市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就是要自觉地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前进,不断为推进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多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136万共产党员坚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和实践党的使命、宗旨,努力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从总体上看,全市各级党组织是有战斗力的,广大共产党员是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的自身建设也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党已经执政55年,实行改革开放已经28年,全国已经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阶段。党根据新的历史方位,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党的先进性也赋予了新的内涵和要求。面对这些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和发展,面对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目标和任务,全市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确实存在着不少与保持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中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在我市党员干部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比较突出的是: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不强,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一些党员干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坚持党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观念不牢固,权力观不正确,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不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本领不强,有的政绩观不正确、发展观不科学,有的缺乏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有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牢固,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组织生活不健全,核心作用不明显,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影响着党群关系的改善和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使命的完成。

  当前,首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任务光荣艰巨;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工作紧迫繁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风险复杂突出。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关系到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投身到这一活动中。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密联系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着眼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民主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党组织建设创新,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党员素质。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坚定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认清党的历史方位,提高执政能力,履行执政使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荣誉感和使命感、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基层组织。着重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调整工作职能、创新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完善组织设置,使党的基层组织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取得新进展。

  (三)服务人民群众。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促进各项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原则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把科学理论运用于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运用于自身的工作和行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引导党员自觉学习理论,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关心爱护党员、宣传先进典型、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激发党员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促使党员自我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开展同志式的批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三)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正确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教育活动,积极主动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参加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尤其要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率先增强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

  (五)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机关、城市基层、农村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的情况和特点,确定各自不同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对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要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中央《意见》精神和统一部署,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市、区县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市级党政机关,市级人大和政协机关,市级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区县党政机关,区县人大和政协机关,区县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区县委、区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区县委、区县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包括街道社区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北京市的中央企业、市属企业、各区县所属企业,城市非公企业,市属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党组织关系在北京市的部属高等院校、市属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校,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区县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村,党组织关系在乡镇、村的企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等,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市委和区县委有关部门。

  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进一步明确所属每一个基层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批次,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覆盖到全市所有的基层党组织,覆盖到每一名共产党员。要充分运用现有的组织体系和2004年全市开展流动人员中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调研时形成的工作体系,周密安排好流动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在市内流动的,一般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外省市流入北京的流动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要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确保落实。对离退休职工党员以及年老体弱的党员,应视其身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每批的半年时间内,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起止时间,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但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集中学习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根据党员的实际,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组织学习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党课和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深刻理解“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生存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的重要论断,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学习《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着重理解其中关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先进性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重点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除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外,还要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的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使全市广大共产党员不断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个别谈话、发放测评表、召开座谈会等各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并如实向党员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促使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本人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要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上级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下级机关和其他党员做出表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后,要用一定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要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督促下重新进行整改。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并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扬。要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

  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安排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要多做教育工作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严肃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五、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把抓落实、求实效,加强领导贯穿始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要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区县、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根据不同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确定一个基层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要帮助基层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等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的作用。对那些软弱涣散、不能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行整顿,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他们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条件。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进行,同时保证必要的经费。

  要统筹安排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特别是在三个批次的安排上,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在抓好教育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下一批次的准备工作,抓好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党员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试点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群众监督

  要建立督查制度。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每一批开展教育活动的具体情况,向各区县、各部门派出督导组,各区县也要向所属各单位派出督导组,及时了解各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各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进行“补课”。

  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教育效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创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方式和有效载体,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展示新形象,做出新贡献(概括为“新北京、新奥运,新形象、新贡献”)的主题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切实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结合起来,与提高党员的思想、文化、业务素质结合起来,努力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使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向市委报送总结报告。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开展表彰先进、学习先进的相关活动。市委将在建党85周年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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