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刘冬年  网站编辑李爱玲  来源《广西日报》  日期2010-03-01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仅是一个全局性的战略问题,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树立新的思想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科学发展观是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是我们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已证明,凡是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和开放的国家和地区,都能把握时代脉搏,变机遇为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当前,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党员干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有的只注重经济增长,单纯追求GDP指标;有的过分强调任期内的“显绩”,片面追求短期化发展目标等。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财政收入增长和农民收入增加为目标,既注重经济增长,又注重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生产、改善基础条件、发展社会事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发达地区同步推进。

  二、夯实加快发展的基础,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它不仅对带动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助推经济腾飞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且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目前,由于受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一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特别是一些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难以适应新型农业发展的要求;社会公共设施欠缺、陈旧,制约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认真做好项目规划,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通过实施“安居工程”、“畅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一系列惠农工程,着力抓好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本生产建设;抓好以乡村道路、通讯、能源、饮水、广播、电视为重点的基本生活建设;抓好以植树、种草、改水、改厕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抓好以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为重点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不仅是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运行质量,促进经济快速、持续、协调发展,缩小欠发达与经济发达地区差距的重要战略举措。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如何,对提高社会的整体经济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由于一些民族地区地处偏僻,自然条件恶劣,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大,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快等,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紧紧抓住产业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大力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优势的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让各族群众在经济发展中得到实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不断促进民族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民稳步增收。要大力发展立足于民族地区的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改善城乡结构,尽快缩小城乡差距。

  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十分关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扶贫帮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总量小、速度不快、质量不高,其中资金不足是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放在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加快经济发展上,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为切入点,拓展帮扶渠道、帮扶方法、帮扶层次和帮扶内容,创新帮扶形式,提高帮扶质量,增强帮扶实效。积极开展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在项目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资金扶贫和基础设施扶贫等方面,让少数民族群众增加收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充分发挥各方面资金、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参与民族乡村的扶贫开发和经济建设,推动民族乡村快速发展。着力建设少数民族新村,对那些居住在边远山区、自然条件较差、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状态、自我发展乏力的少数民族,实施“造福工程”,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优惠政策,使民族地区尽快发展起来、富裕起来。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民生即“人民生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团结奋斗,艰苦创业,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条件等因素制约,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民族教育力量薄弱、医疗卫生事业落后、通讯能力低下、人才队伍匮乏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方针和基本政策来落实,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加大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投入,将民族乡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少数民族乡村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扫除青壮年文盲。加大民族地区科技投入,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农业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贫困山区普及和传授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实现科技兴农,科技致富。加大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投入,定期开展民族地区义诊活动,把民族地区因病致贫、返贫状况减少到最低限度,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缺医少药和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加大民族地区优生优育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晚婚晚育,提高少数民族生育水平和人口质量,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

  (作者单位:中共南宁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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