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顺:关于增强首都文化示范作用的一点思考

作者李德顺  网站编辑沈艺  来源前线网  日期2011-12-30

  十七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这个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对北京的深切厚望,也是在京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和新兴大国的首都,北京不仅坐拥天时地利人和,享有的政治经济科技和国际交往的优势,而且凭借自身历史优秀的文化底蕴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长期以来就是全国的文化中心,是引领当代中华文化发展的首善之区。

  今天,在全国上下齐心致力于建设文化强国这一新的目标面前,以北京全体市民和中央在京机构为主体的首都,更应该自觉地担负起这个中心的使命,成为探索和构建中华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成为引领和推广先进文化的实践先锋。我理解,发挥示范作用的意思就是要带好头、做出好榜样,而依据文化的含义和特点,在文化上发挥示范作用,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在做什么、不做什么方面带好头,做出表率,更要在怎样做、不怎样做方面展示出首都所应有的丰富文化底蕴、高尚文化境界和先进文化方向。

  在文化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基础上,文化的领域特别是文化产业形态正在呈现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局面,在这种局势下,在文化上我们需要做什么、不做什么的目标和原则正在变得越来越明朗和坚定,而应该怎样做、不怎样做,这个更富有文化运维的问题也随着实践的深入日渐显露出来。

  一是在追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候,怎样避免和减少急功近利、目光短浅的消费主义、形式主义等所带来的危害。恢复和构建文化消费与文化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实现文化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和繁荣。

  二是在社会文化生活日显多样化、多层次、多元化的趋势面前,怎样避免无须扩张和精神混乱等所带来的危害,在切实保障文化民生的同时,凝聚先进文化的感召力,以营造中华民族共有的当代精神家园。

  三是怎样避免和减少民族虚无主义、狭隘民主主义等各种干扰所带来的危害,既坚守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提倡,又融入全球化的文化主流,并走上先进,用先进时代的风格走好社会主义的道路,真正实现振兴和强盛等等。

  四是在这些重大和紧迫的问题面前,我们还面临着一个和目标相统一的路径选择问题。例如在文化问题上,是坚持向前看还是习惯向后看,是积极引导还是消极防范,是尊重科学还是强调意志。为了保障民生,是发扬民主还是依赖行为包办,是走向法制还是维护人制等等。我作为一个专门研究价值和文化学者,一般来说,像戏剧表演中的潜台词决定台词的命运一样,在文化上依据什么样的原则、把握怎样的导向、运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出和解决问题,往往比问题本身更具有文化性、启发性的效益。所以我们从文化上思考问题,就不得不对现实问题给予更大的关注和更自觉的把握,在这方面首都更有条件、有能力做出新的开拓和典范。例如,目前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某种危机意识和现象,较突出的一个是公共管理和服务部门的公信力危机;二是许多老百姓生活中的安全感危机,这两个危机意味着什么,我认为是呼唤法制,政府的公信力只能来自于忠诚和法律,做事都有法律依据,而且公开透明一以贯之,这样的政府行为公信力就能够增强。而群众的安全感靠法律,在现实条件下无论挣多少钱或者当多大的官都不能保证有安全感,而一切行为都有本可依,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诚信和安全。

  总之,各种社会现象都在呼吁我们建设法制,推进法制,当然具体的法律规则和条文都是可以修改的,我们现在也正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而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执行法律,建设和完善法律这样一种精神导向和信念不应该怀疑,不能够动摇。从官方到民间,要把这个信念大声的说出来,积极推动起来,并用实践、实例来加以证明。

  文化强国之强,光有大规模的文化产品和很高的经济效益不够的,如果没有法制做保证和基础,不仅很难实现,即使有一些成就,也难以得到保障和巩固。而理解法制精神,就是要切实的倡导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就是要讲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为目标,依靠民主法制来推动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推动政治社会发展进步,推动整个文化的发展进步,是我们文化强国之路上的灯塔。

  (作者:中国价值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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