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网站编辑宋丽群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2-01-19

  (2012年1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杜德印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面对首都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努力践行“北京精神”,依法履行各项职能,继续推动本届人大关注的重点问题取得新进展,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民主法制保障。

  会议强调,2012年是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把人大工作继续推向前进。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要立足人大监督的性质和特点,切实加强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监督,拓展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不断完善工作方式,继续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本届人大的各项任务,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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