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网站编辑sxs9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5-03-27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决议

  (2015年3月26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报告,同意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共2件)

  1.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5万套,竣工8万套。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

  2.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继续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公共区域综合整治(包括水、电、气、热、通信及具备条件的老旧电梯等设施)等综合改造和简易楼改造,共计115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质监局

  二、方便市民出行(共7件)

  3.提高市民在中心城区和重点新城的交通出行效率,实现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共25公里线路建成通车,2015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550公里。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4.进一步改善轨道交通车站配套服务,13号线、八通线安全门投入使用,改造1号线、2号线、13号线、八通线等车站卫生间,完善车站标志标识系统。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5.鼓励居住区停车管理自治,城六区建设完成12处停车管理示范小区;规范停车经营行为,巩固100条停车秩序管理示范街成果,依法查处非法停车行为。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市交通委、市社会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6.改善乘客候车环境,改造100处公交车站的站牌、站亭、护栏等基础设施;调整优化公交线网,新开、调整公交线路40条;结合轨道新线开通,完善公交站点与地铁站点的引导标识。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7.完成100万平方米市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同步完善道路慢行系统80公里,保障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完成30项疏堵工程建设。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

  8.扩大公共自行车建设规模,增加服务站点,新增(建)公共自行车7000辆,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

  9.完成西城区唱片厂路、丰台区纪通东路等30条无灯道路的路灯建设,改善周边群众夜间出行条件。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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