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 星期三
高校突发事件处置的研究
郭亚臣 姜厚栋 赵恒梅 李里征 赵洪顺 何进波
作者郭亚臣              日期:2013-09-26               阅读:652 次

摘要:高效的突发事件具有难以预见、楚之紧迫、危害严重和传播迅速的特点。本文拟从高校突发事件概念和分类,阐述突发事件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的措施,提出了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中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观点和看法。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研究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以及校园的开放,高等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率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突发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传播迅速的特点。如果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必然会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损坏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甚至会酿成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性突发公共事件。为此如何有效、科学、快速的应对突发事件已成为高等学校必须正视和解决的一大课题。

一、高等学校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

高等学校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影响、以及严重破坏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各项管理秩序和生命安全,甚至波及社会和国家的安全稳定的局面,必须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及时处置的灾害、事故、危险的紧急事件等。

高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当今的青年大学生,他们的思想活跃、民主意识强,容易受国际国内政治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影响,为了表达良好的政治愿望和爱国热情,但却未采取正确的表达方式而参与非法集会、游行活动等。有的还张贴不利于学校、社会、国家稳定的大小字报、标语以及罢课、罢餐、聚众闹事,甚至冲击学校及政府机关等。

2、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暴雨洪水、雷击风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停课等突发事件。

3、公共卫生类的突发事件,如“非典”、大规模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等事件。

4、校园治安类突发事件。如学生财务被盗、被抢劫,人员受到伤害,学生宿舍发生滋扰、性侵害,恐吓等突发事件。

5、学校管理类突发事件。如因学校内部管理不协调、不完善或存在问题、矛盾未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如罢餐、罢课、聚众闹事、游行破坏公物、恶意匿名信、传播非法传单和网络帖子等。

6、各类安全事故类引发的突发事件,主要指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特别是在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会议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对突发事件的预防

1高校及所属各学院、部处、校直属单位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2、学校要推进和深化法制教育,结合国家“五五”普法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从根本上预防突发事件。

3、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切实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深入下去,多层次多渠道收集信息,掌握动态,及时反馈,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提高预警能力。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研究和分析矛盾纠纷的成因、规律和发展倾向,提前做好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4、坚持预防为主,进行综合治理,要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指导方针,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及时清理危害和不良信息,尤其在敏感时期,对于学生敏感性问题,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4、认真落实责任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把工作落到实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各学院在值班期间要加强责任心,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密切注视相关动向,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5、严格掌握政策。各级都要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恰当处理问题。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要求要予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对于学生的偏激行为,切实做好疏导及思想教育工作;对于非法闹事苗头,要采取果断措施,化解在萌芽阶段;对于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要把维护学校稳定的工作落到实处。   

6、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食堂、水源、爆炸品及有毒物品等,严防敌对分子制造事端,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7、充分发挥校园监控系统的优势,完善紧急求助功能、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功能,并建立与监控系统相关的应急预案。使监控中心能够在有突发事件发生时,以最快速地获取到第一手资料,由监控中心向直接领导发出警情预报,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将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进行保存。

8、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和优势,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那里问题突出就整治那里,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确立整治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责任,制定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

、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学校成立以校(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副书记、副校(院)长为副组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校属各级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35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指挥,采取措施,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方针及原则

1、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对高校而言,稳定永远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及早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院或部门出现的突发事件,应由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来负责。涉及几个部门的由几个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建立分级负责机制和分工负责制。在领导负责制度基础上,谁主管谁负责。

3、以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为最高原则。

4、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5、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尽快平息事态。

6、处置中要区分矛盾,区别对待,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依法果断处理,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处理突发事件的技巧

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是一项艰巨而又棘手的工作,我们要勇于面对现实,不能感情用事,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必须掌握正确的处理方法与技巧。

1、沉着应对,控制事态。突发事件的处理,首先就是争取时间,控制事态的发展。是否控制住事态,使其由热变冷,由强变衰,由大变小,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

2、调查研究,找出症结。控制事态使其不再扩大只是突发事件处理的开始,解决问题还需调查掌握其真实现象,并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找出其事件发生的本源。

3、对症下药,妥善处置。在调查研究、找出症结的基础上,对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才是解决整个事件的要害所在。由于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结构的特殊性,处置过程也没有固定的程序可以参照,处置方案又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完成,这就要求我们要多谋善断,敢于承担责任。

4、总结交流,加强防范。对一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完成之后,我们要注意积累收集有关资料,及时总结,从中找出处理过程中成功的一面和不足之处,悟出共性,重视个性,补充修正和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继而制定出科学规范、实效更好的可行性预案。

、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措施

1、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及反动标语时,要立即接下(尽可能保持原件)。发现正在张贴者要当场制止并送交保卫处(部),对围观群众要及时疏导。为防止事态扩大,对本校张贴人由其所在单位的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带离现场;对外单位的人员则由保卫处(部)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2、校园内,发现有未经许可的集会或游行时,要果断采取措施,一是保卫处立即封闭所有校门,禁止一切人员、车辆出入;二是各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政领导、保卫处干部要立即到现场,掌握事态发展,及时上报党委,并孤立带头闹事者。各单位领导迅速疏散本单位人员,对于涉外事件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领导负责将留学人员带离现场;三是在工作中要坚持教育疏导的方针,注意政策和工作方法,要加强对本校广播、电视、校刊、印刷物品以及对外报道的管理,加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积极引导师生员工自觉维护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四是由保卫处(部)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配合做好现场的有关处置工作;五是宣传部、教务处做好照相、摄像准备,一旦发生情况立即投入工作;六是对外国人和采访记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不准进入校内进行采访,由党办和宣传部做好劝说工作。若有无礼取闹者,迅速上报有关部门,保卫处(部)会同党办、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时处理;七是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正常供水、供电及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秩序。 

3、校园内,当实验室化学药品发生泄漏、爆炸时,一是立即通知配电室断电;二是保卫处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三是保卫处领导、干部立即组织保安人员对泄漏、爆炸现场实施封锁和警戒;四是及时组织校医院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学院领导、保卫处干部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学院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易受威胁或易受波及的化学 药品进行转移;保卫处、学院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泄漏、爆炸现场引发的初期火情进行扑救。

 4、校园内,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时,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继续做好“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与者重点人的教育、巩固和监控工作,注意其思想变化,防止反弹;二是学校稳定工作办公室和有关分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沟通情况,并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与者重点人的现实表现及时向校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问题领导小组报告;三是保卫处(部)加强校园内的视频监控、巡逻,协同学校稳定办公室做好收缴“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工作,同时协助做好上级布置的相关问题的调查。负责对校外人员到校内进行“法轮功”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的处置。

5、校园内,发生食物中毒时,一是保卫处领导、干部、校园110 工作人员要迅速达到现场,疏散群众,立即报警并通知急救中心、有关领导、校医院医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将病人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封存现场,封存所有相关食品,维持秩序;相关单位领导积极做好本单位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尽快查明中毒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6、校园内,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一是凡有师生员工聚集的场所

在场的各级领导、干部立即组织师生员工有序疏散,尽快撤离建筑物,到安全地带;二是保卫处组织保安人员在自救的同时,协助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抢救,并对困在建筑物内的人员进行营救和疏散;对因地震灾害引发的火情组织义务消防队员、保安人员进行灭火;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 做好水、电 、食物供应。 

四、责任追究制度

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3、未履行突发事件职责的。 

  4、不服从指挥调度的。  

5、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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