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关于坚持效率和公平统一的几个问题
作者卫兴华              日期:2013-03-07               阅读:4794 次

   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需要不断提高效率,大力发展生 产力,又需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为此,需要将效率与公平结合起来,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 平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我国十大“宝贵经验”之一,还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反映出我国对公平和 效率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化。这一新的提法,表明一种新的理念,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经济发展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经济发展中需要处理好的一个问题。这里所讲的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主要是生产效率和分配公平的关系。马克思指出,生产决定着分配,一 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一定的分配关系。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新的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生产方式取代旧的、效率较低的生产方式,客观上能提高社会可供分配产品 的总量,为增进社会公平创造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分配的公平有利于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的发展,会背离共同富 裕的生产目的。应当说,在分配领域中,经济效率和公平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统一的。从国外的研究来看,西方经济学界也关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有的主 张效率优先,有的主张公平优先,有的主张效率和公平并重。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更多的经济学家注意到收入分配不平等对效率和经济增长的危害。收入分 配不公平之所以会不利于经济发展,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从根本上削弱劳动者的积极性,弱化劳动者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能力,阻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从长远发展趋势看,分配公平与不公平会影响到劳动效率、生产效率的高低。分配公平合理有利于促进劳动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分配不公,会挫伤人们的劳动积 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公平作为市场交换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即使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也将社会公平作为缓解社会矛盾、保 持社会生产稳定和持续增长的重要手段。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应将社会公平特别是收入分配的公平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指导原则和衡量标准。我们应将市场经 济所要求的公平同社会主义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统一起来。在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上,过去存在一种片面的观点,认为强调公平会损害效率,为了发展生产力,就需 要在收入分配中强调效率优先,以为只有把蛋糕做大,才能解决分配不公平问题。这种收入分配不平等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观点,实际上是在重复早期一些西方学者倾 向于资本积累的观点。这些学者认为,经济增长需要资本积累,资本积累则取决于个人储蓄动机的强弱,从而取决于人们的贫富程度。因此,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有利 于形成一个富裕阶层,进而有利于储蓄的增加和资本的增长。有的学者信奉所谓的倒U曲线理论,认为收入不平等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代价,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社会财富总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收入分配差距就会趋于缩小,社会公平会自然解决。然而,从历史与现实来看,效率优先并不能必然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认为只要把 蛋糕做大,分配不公平问题就会自然得到解决,这种观点既缺乏逻辑上的必然因果关系,也无充分的实际例证。

  从历史发展中的事实看:英国 产业革命后,由于机器大工业的迅速发展,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财富总量迅速增长。但是,雇佣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状况却并没有随之改善。相反, 却出现了劳动时间的延长和剥削程度提高的结果,蛋糕做大并未带来分配的公平。从当前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根据美国国内税收署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5 年,美国最富有的1%人口,其收入占全国人口总收入的21.2%,而50%的人口其收入状况继续恶化,只占全国人口总收入的12.8%。而2004年时这 一数字为13.4%。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也并不是随着经济增长、蛋糕做大,收入分配便趋向公平。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趋势,正是在经济持续快 速发展,蛋糕做大多少倍情况下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分两个层次:一是在微观层次上的不公平。比如,某些工人工资收入偏低,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而另 一些人的收入偏高,并不断膨胀。二是在宏观层次上的不公平。从全社会看,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收入差距都有过分扩大的趋势。这就 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完善宏观调节,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关于公平与效率的新提法和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更加重视社会 公平和分配公平,才能缓解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趋势。

  二、和谐发展需要树立全面的效率观

  处理好效率 和公平的关系,重视收入分配的公平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不是要否定效率的重要性。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还相对落后,生产效率长期低下,重 视和强调效率,对于提高我国生产力水平有重要的意义。效率和公平是内在联系和统一的。应当说,强调效率本身并不错,现在强调“更加关注社会公平”也不是否 定效率的重要作用。然而,强调效率不能以损害公平为代价,建立在忽视乃至损害“公平”基础上的“效率”也不可能持久。

  从理论上说,经 济效率的本质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有效结合及其产生的又好又快又省的经济效果,提高效率固然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但提高效率的途径又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 社会的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生产力发展主要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加大劳动强度等途径实现的。而在现代社会中,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劳 动者素质的提高。劳动者作为收入分配的主体,同时也是生产效率提高的主要推动者,是分配的公平和效率提高相统一的结合点。如果没有企业管理人员、科技人员 和广大劳动者之间的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就不会有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动力;如果在企业内部劳动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就无法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如果劳动者得不到较为充分的就业、劳动力资源闲置浪费,财富也难以有效和顺利地增长,更谈不上将蛋糕尽快做大了。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关注分配的公平,也 就是关注效率。

  当前,我国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的发展目标,需要对效率作全面科学的理解。从宏观层面讲,提高效率是各种 生产要素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的,它通过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表现出来,资源配置效率高,才能发挥各种资源的最大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这也是我国由传统指令 性计划配置资源转向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微观层面说,效率又直接表现为劳动效率、管理效率、生产效率、科技进步效率、企业对资源的利用效 率等。只有提高这些方面的效率,企业整体效率才能被社会承认,职工收入水平才能得到保证。重要的是,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不能脱离人的发展来谈效 率问题。我们既要重视宏观效率,又要重视微观效率。发展生产力和提高效率,根本的动力在于人。为了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就需要调动广大劳动者包括科技和 管理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市场经济下,只有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劳动者的利益和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能得到保障,才能真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的发展观,是全体人民共创发展成果和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统一,是提高效率和促进社会公平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发展成果上取得的成绩是举世公认的。目前的主要难点在于如何使大多数人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推动经济效率的提高。

  十七大报告提出,当前我国在综合国力财力增强的同时,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均存在着不平衡问题,突出的问题是收入差距过大。重视和认真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才能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首先,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才能提高消费率和扩大内需。生产是消费的前提和条件,但消费能力的增长也关系到生产能否最终实现。改革 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虽然增长很快,但消费增长相对缓慢,国内消费率(国内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62.1%下降为 2006年的50%,远低于世界上70%以上的水平。国内消费率长期维持在低水平,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消费率过低,并有持续下降趋势,不仅不利于依靠扩大内 需拉动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而且也会加剧我国经济的对外依赖性,不利于国家的经济安全。近年来中国消费需求不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低收入者比例太大, 他们的消费能力不足。有学者估算,从1999年到2005年,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从47.6%急剧下降到38.2%,下 降高达9.4个百分点,年均超过1.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就在于居民最终实际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出现大幅下降。还有学者通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和居民最 终消费率两个指标,计算出我国居民最终实际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后余下的实际收入)占GDP比重从1999年的63.34%下降到 2005年的49.55%,七年下降达13.79个百分点。最终分配后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急剧下降,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当前我国最终消费率迅速下降及 资本形成率大幅上升,制约了我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其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缓解居民、地区和区域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才能为国民 经济的发展稳定和持续增长创造条件。近年来,尽管全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不同阶层居民、城乡和区域的差距却在同步拉大。有关统计资料显 示,我国基尼系数在不断扩大。在地区差距方面,按照2006年数据,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GDP的比值是3.26∶1.09∶1;上海人均GDP达到 75990元,而贵州只有5750元。从城乡居民收入看,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将近1.2万元,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不足3600元。城乡和区域 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对我国经济稳定不利。这就需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继续加大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

  其 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增加科技要素的投入和分配激励,才能为提高整体技术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条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改变单纯注重资源和资 本投入的增长模式,将增长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这就需要创造有利于科技投入的体制环境和科技进步的利益分配机制。如果企业很容易通过压低劳动者 的工资水平获取利润,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改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最后,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加快调整经济结 构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结构的优化固然需要通过提高效率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来实现,但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新的消费热点上,投资和消费热点 决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事实上,从20世纪末,我国经济发展中已开始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住房、汽车进入了普通家庭,极大地拉动了我国的经济增长。目前的 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支持这种消费结构升级。显然,只有通过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来缩小收入差距,才能通过消费结构演进引导投资新热点,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调 整。当然,这里谈到的缩小收入差距并不是要劫富济贫,而是要通过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的比例来实现。通过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支持消费结 构进一步升级的途径,有利于保证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四、促进社会公平重点要落实初次分配公平

  收 入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和具体体现,促进社会公平不仅需要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贯彻公平原则,更要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领域推进社会公平机制。近几 年来,我国在再分配中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关怀民生的措施,如取消农业税、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等。这些措施 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低收入群体的困难,但还没有从根本上遏制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由于初次分配是本源性的、全局性的,而再分配是从属性的、局部性的,只能 是对初次分配的补充,只能局部地解决收入差距的拉大。因而,单纯依靠再分配的调节功能,很难弥补市场机制本身和非劳动要素参与分配以及其他因素所造成的两 极分化。而且,我国还处在一个转型的阶段,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根本建立起来,国家各方面的建设和发展都需要资金,在有限的国家财力下,单纯依靠再分配缓解 收入差距过大也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将促进社会公平的工作重点放在初次分配领域中。目前,我国整体工资收入的水平低下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据有的学者估算,我国近年来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从1991年为15.3%逐年下降至2000年的12%,2005年更下降到11%。 而相比于企业职工工资的缓慢增长,我国近年来企业利润总额增速却大大高于名义GDP增速。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2002年至2005年增速分别 高达22.21%、44.14%、43.09%和20.4%,分别要比同期名义GDP增速高出12.47、31.27、25.38和6.36个百分点。这 反映出我国工资水平偏低的影响还很深远。在劳动力资源相对过剩以及劳动力流动受阻和就业不充分的现实条件下,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资本和劳动分配上的差距。 初次分配领域的收入分配不公平,还反映在生产单位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同行业内收入差距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可以归因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不同,这种 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但也与生产经营的客观条件或资源掌握上的差别有关,这突出反映在由政策等原因形成的垄断性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收入差距。从更深层的 原因看,这与要素产权的初始界定和政府政策对要素交易的管制程度有关,涉及我国尚不完善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金融制度等。 解决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从 收入增长速度上看,需要使低收入群体在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增速提高。这样,离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才会日益靠近。从国民收入的格局看,之所以需要提高“劳动报 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因为低收入群体获取财富的主要来源只能是自身的劳动力,而富有者则既有自身的劳动力,更可借助资本、技术、信息等资源享有收 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使那些只能凭劳动获取收入的低收入群体分享到改革与经济发展的成果。

  逐步理顺分配关系,提 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方面需要规范政府税费收入,使其增长与广大劳动者社会福利的改善相统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居民 所得收入比重减少,与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是相互对应的。规范政府的收入增长机制,才有利于缓解居民收入下降的趋势。另一方 面,在分配机制上当前需要协调好不同要素收益权之间的关系,加强资源税和其他税费的征管。在国有经济内部要推动有效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规范经理人员收 入。对其他所有制企业也要加强劳动仲裁、工资和税收监管,力求减少和消除压低、克扣和拖欠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不按规定支付加班报酬,违反劳动法,严 重侵犯职工权益的不公平事件。在初次分配领域贯彻公平原则,还需要加强和完善劳动立法,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健全工资协商机制。通过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 利益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要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推动工人通过工会等合法渠道,与资本方平等协商工资水平,提高劳动者在工资收入 方面的议价能力,建立与经济效益水平相适应的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同时,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大就业,加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通过政府加强对劳动者的 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使劳动者收入水平在整体素质提高的基础上不断增长,最终形成使劳动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企业效益与收入逐步增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 财政收入也相应增长,即劳动收入、企业收入与财政收入均衡增长相统一的良性循环。(作者:卫兴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侯为民,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 院博士生)



  阅读:4794 次

卫兴华的文章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探索与认识的曲折历程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两大理论体系孰优孰劣?
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关于股份制的理论观点
中国60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与巩固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和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和确立
关于误解错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几个问题
坚持和完善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七论”
当前“国进民退”之说不能成立
坚决走共同富裕之路
关于坚持效率和公平统一的几个问题
新中国60年来的经济发展和经验评析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
“国民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
需要科学地总结改革开放30年
2012年经济走势和经济工作取向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形成共识
我国决不能搞私有化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经济思想的形...
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对“三个有利于”标准怎样理解更准确些
分页 1/2  [1] [2] [>>]  
 
版权所有 ©1995-2019 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